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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女孩

2023-04-25  本文已影响0人  八月适合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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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暑假总是很漫长,不知道父母在忙什么的时候,我都躺在房间睡觉,铁架床上的小风扇转来转去,还是觉得热。席子滚烫,我抱着汗湿的腿看着窗外发呆,无花果熟了,在绿茵里露出红到发乌的果实,有只麻雀停在上面。门外,座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我张大嘴巴无声地打个哈欠,季珊珊的外婆说,珊珊突然不想读书了,她要去打工,你帮我劝劝她。我揪着打着旋的红色电话线,糊糊涂涂地应承着,哦哦,好的。天气热得可怕,我挂断电话,抹一把脸上的汗,擦在白色裙子的下摆。我想我应该挖个洞,生活在地下。清醒后我意识到,这个想法属于季珊珊。

那是2002年,我13岁,在县城读初一,开始住校。宿舍在负一楼,冬暖夏凉。季珊珊走读,我常在校园里看到她。当时,大家都在以各种各样的形状发育。奇形怪状地发育。偶尔照镜子,我感觉我的脸好像变大了,脸庞长出细碎的绒毛,配上发黄的肤色,看起来像颗毛茸茸的猕猴桃。换衣服时,发现腋下不知何时长出棕灰色卷曲的毛发,它们是如此丑陋,这让我有点担心。节假日回到家,我都躲在房间,反锁房门,拉紧窗帘,用刀片小心翼翼地清理腋下。皮肤坑坑洼洼,我刮得很辛苦,却很难刮干净。而且很快,它们又重新长出来,比之前更茂盛,稍微出点汗,就散发着和青春期一样让人尴尬的味道。我收起刀片,开始穿七分袖。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注意到季珊珊,她是夏天的校园里第一个穿裙子的女生,在教室的另一个角落,她扬起滚圆的胳膊,有两团黑色的草从她没有袖子的腋下爬出来,郁郁葱葱。可能因为她过于坦然,从来没有人敢嘲笑她。

我躺在凉椅上,拿着遥控器,漫无目的地换台。炎炎夏日,家里总是只有我一个人,父母好像去做农活了,我并不清楚,青春期的时候,我的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打工,我突然想起季珊珊奶奶说的词,我慢慢地品尝那两个字,像品尝井水冰过的西瓜。家庭环境让人抑郁,回忆起来父母也没做什么,只是努力地干活,给我衣食不愁的生活,可是厌恶学习,想要逃离,像是青春期特有的流行病。

黑色的电视盒子很烫,大多数时间都在播放偶像剧,有时候是《蓝色生死恋》,有时候是《冬日恋歌》,我看得如痴如醉,周围的墙壁跟着剧情旋转,我经常忘记自己在哪里。偶像剧间隙播放的广告,让我慢慢回到现实:去螨虫的肥皂,去头屑的洗发水,去黑头的洗面奶,去口气的牙膏……童年结束以后,身体好像突然变成一座制造废物的巨大容器,要通过广告产品把它们一一去除。我总是在课堂上,或者去食堂路上,神经质一样停下脚步,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偷偷闻自己的口气。没有任何异味。或者只是因为我习惯了这样的味道。我对自己的判断并不肯定,便把父母给的生活费攒下来,去购买那个年纪的我并不需要的产品。

开学三周后,季珊珊才来。同学问她,你不是去打工了吗?季珊珊穿着去年那件无袖的连衣裙,腋下还是一团漆黑,她的身体又发育了,裙子被绷得很紧。她兴奋地说,对呀,我工作了一个月。那时,我的胸部也开始发育,妈匆匆给我买了内衣,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放在一起。我看着镜子中陌生的身体,还不太适应眼前的变化,走路时不由自主地弓着腰背,以为只要这样别人就不会注意到我。在学校遇到季珊珊,她会捶我一拳,然后像教官那样严厉地说,不要含胸。偶尔脸上会冒出一颗很大的痘,有时在额头,有时在下巴,有时在鼻尖。同学跟我说,芦荟可以祛痘。我就趁假期把家里种的芦荟偷偷折断,带到学校,我们坐在寝室的窗户边上,互相帮对方涂抹。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们毛茸茸的脸上,她很享受,我的脸却开始刺痛。我变得更丑了,脸像一锅煮开的蛋花,挂着一层白色的蛋皮。自习课班主任叫我出去,他说,你怎么不洗脸就来上课?我说我洗脸了,不知为什么,说这话时我委屈的想流泪。班主任很关心,他说,那你抓紧去医院看看,女孩的脸还是挺重要的。学校旁边的小诊所是对中年夫妻开的,听说他们以前给动物看病,医术很好,后来人病了也去找他们。女医生中等身材,手指胖乎乎的,她从身后柜台的药瓶里倒出几粒药,用六张白色方形纸包起来,她说这是过敏,不用太紧张。

在我感觉自己最丑的时候,隔壁班的混混突然给我递情书,他没有直接递给我,而是委托他的小弟交给我。我不喜欢他,我跟他甚至都不熟,我回忆很久,我们只说过一句话,我说你烦不烦,挡住我视线了。谁知道因为这一句话,他骚扰了我两年。我当时喜欢的是他们班的语文课代表,但有一天,那个男生突然长了满脸的痘,看起来像只青蛙,我纠结了两个晚上,就决定不再喜欢他。我在教室中越来越安静,整个上午和下午我都呆在自己的位置上,甚至不愿去厕所。从小学开始,学校的女生厕所都很简陋,没有隔板,我们就在其他人的目光中蹲下来。但直到读初中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我总是等到快上课时厕所没人,才匆匆跑进跑出。

有段时间,季珊珊经常来找我,她站在我旁边,戴着一只耳机,同时把另一只耳机塞进我耳朵。磁带里播放着周杰伦的《双截棍》,当时他已经火了两年,流行的脚步才慢悠悠地来到我们身边。耳机线太短,她站得不舒服,就把另一只耳机也取下来塞进我耳朵。我听不惯,只是觉得吵。窗外,隔着自行车棚,五十米远的路对面,是老师办公室。我看到几个男生朝这边走过来,嘴角带着不怀好意的笑,音乐声音太大,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估计又在“大嫂、大嫂”地乱喊。13岁的我还没有学会拒绝的词汇,只想钻进书本中的世界,再也不出来。这时,旁边有双手拿起放在我桌上的蓝墨水瓶,泼在几个男孩的脸上。男孩们满脸的不敢相信,骂骂咧咧地走了。我摘下耳机,看着季珊珊扒着窗框,冲着外面喊,谁怕谁。

我一直觉得,季珊珊好像感觉不到别人的目光。她毫无畏惧地展示着自己变化中的身体,隆起的胸部,疯长的腋毛,变粗的大腿,脸颊上冒出的青春痘,还有月经期的狼狈。那块突如其来的红色出现在不同女生的牛仔裤后面,蓝白条纹的校服上衣像流动旗帜一样绑在我们腰上。妈从镇上小卖部买的卫生巾只有一种型号,不像后来,电视广告里有加长款的日用、防侧漏的夜用,后来甚至有了类似婴儿纸尿裤的安心裤,我才摆脱每到经期都要洗被单的经历。尽管如此,被单和裤子上还是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可是这一切,季珊珊都不在乎,她带着喇叭裤后面月经晕染出的痕迹在校园里招摇,好像那是青春期奖励给她的小红花。她肆无忌惮地笑,不在乎自己变成什么样子。

我跟季珊珊的关系时好时坏,大都是因为课外书。那时候父母给的生活费只够在学校食堂吃一日三餐,我们偶尔太馋,会把零食当饭吃,冬天的一包瓜子,夏天的一根雪糕。我买了雪糕会给季珊珊咬一口,她吃得小心翼翼,闭着嘴巴等巧克力外壳慢慢融化,很享受的样子。但她从来没买过雪糕,她把所有的钱都攒下来买书,什么书都买,囫囵吞枣地买。

我们读初中时,女同学之间最流行的事,就是传阅同一本言情小说看。学校没有图书馆,我们看的书都是女孩们通过各种渠道借来的。每次不管谁拿来一本新书,所有人都在巴巴地等待。轮到我看时,书已经不太完整,里面描写男女主角激情戏的部分,会被前面看过的女生好心地撕掉或者折起来。我总会忍不住,偷偷翻开折住的部分,然后被里面含蓄的描述弄得面红耳赤,心里既害怕又享受。

季珊珊有次拉住我说,她有本更好看的书,从来没借给过别人,如果我想看,她可以借给我,但作为交换,我要帮她写作业。当时我很喜欢一个少年作家,经常挂嘴边的话是那个男孩说的——七门红灯照亮我的前程。我想过一种更酷的生活,学好功课的意志变得不那么强烈,我以为季珊珊跟我一样,但她虽然不写作业,却会检查我写的作业,同时把错题找出来,让我纠正,我有点生气。

太阳很晒,路上连辆车都没有,季珊珊带我去她家。我们像两只黑蚂蚁,在黄色的自行车上歪歪扭扭地前行。季珊珊说她平常骑车很稳,肯定是太阳把沥青路晒化了,黏住了自行车轮胎。其实是因为我的青春期肥胖。那时,季珊珊勤工俭学,在学校食堂帮忙打饭,每次都给我打很多,我一点不剩地吃完了。这样过了半学期,追我的男生突然转学,牛仔裤的大腿处总被我磨破,老师办公室有个体重秤,我有次站上去红色箭头提示123斤,我还以为体重秤坏了。季珊珊骑了一段路,后来换我骑。二十分钟的路程,我们浑身都在冒汗。

我以前也常坐季珊珊的自行车,每个周末不能回家,我就跟着她到处闲逛。有次她把我带到火车站,那里离学校很近。售票大厅不大,有两个窗口,但只有一个窗口后面有人。大厅左侧墙上贴着整面的火车时刻表,我第一次去那里,看到的一切都让我激动。季珊珊说这里是她的秘密基地,每次不开心,她就来看K474的列车时刻表,她扬着手跟我宣布,长大后我要坐那列火车去北京。当时,北京对我们所有人——包括大人来说,都很遥远,可是季珊珊把北京挂在嘴边,从那时起,她不再跟我们一起说方言,而是像电视剧中的人那样说标准的普通话。

季珊珊家住在县城通往郊区的马路边上,孤零零的一个平房,用红砖盖的,前面突出一块是厨房,后面突出一块是厕所,中间四四方方的建筑是卧室,屋后面是大片的农田。季珊珊跟外婆住在这里。她带我进卧室,房间有些暗,开灯也看不太清楚,只能看到两张木制的单人床挨着墙壁排成L型。窗户前面摆着桌子和凳子,桌子上方的挂历很新,是县城一家电动车代理公司统一发放的,每一页都有个电动车,我凑近看到挂历空白处写着“你好北京”,其中“北京”两个字写得格外大,还用红笔圈起来,像两个人戴着安全帽坐在电动车上面。书桌表面的红漆掉了,上面放着几十本旧书。

季珊珊拿起其中一本书递给我,那本书很厚,抱在怀里沉甸甸的,封皮有些花哨,是本盗版。说是一本书,其实里面包含三本小说:《呼啸山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简爱》。一回到学校,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读。下午第一节课是自习,语文老师带着卷子走进来,我完全被那本书吸引,直到快交卷时,才匆匆抄下同桌的答案。我记得那天的作文题目是写人与动物的关系,我文思泉涌,洋洋洒洒写了篇《与狼共舞》。卷子发下来时,老师给我的作文打五分,旁边还用红笔画个问号,但我心里没有什么感觉,那本书让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有几天我都以为自己呆在中世纪欧洲的某个庄园。我不分白天黑夜地看书,寝室熄灯后,我就拉上帘子,捂上被单,打着手电筒看。我的眼睛就是这样近视的。我很快看完了《简爱》和《呼啸山庄》,每次看到哪里,我还会跟季珊珊讨论情节。夏日的午后,窗外的树叶翠绿一片,格外鲜艳,五颜六色的自行车被太阳晒得滚烫。同桌在课桌里养蚕,它们一刻不停吞食桑叶的声音,沙沙沙沙,像是我们读书的声音。

翻开《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某天夜晚,很热,我用凉水洗过澡,回到宿舍。又有人往楼下泼洗脚水,寝室长骂道,总有一天我会查出来是谁。对铺的女生说她的头发长了,她买了剪刀,准备自己剪。下铺的女生正对着镜子挤痘痘,镜子被红色塑料包裹住,背后贴的塑料纸上印着美女的海报。我们嘻嘻哈哈地聊了几句,很快熄灯了,我爬上上铺,打着手电筒翻开那本书。我已经忘记我当时看了一页、两页、还是三页,只记得我“啪”地合上书,把它压在枕头下面。下铺翻个身,磨牙的声音在安静的夜晚被放大,我慌出一身汗,越来越不安,就坐起来把它塞进枕头,抱着枕头战战兢兢睡了一整晚。隔天早自习,我早早坐在位子上。我那时候留短发,前一晚洗了头发,辗转反侧整夜后,每根头发都有自己的想法,朝不同的方向伸展。早读结束,同学们去吃早餐,我等班里没人时才把那本书塞进季珊珊的课桌,然后匆匆跑开。白天上课时,我想起那本书,心脏还会突突跳。有一周的时间,我都过得心不在焉,总不由地主地看着老师发呆。整整一年我没理季珊珊。在班级里,在校园中,我看到她总是低着头不说话快步走开。我被吓坏了,因为那本书比我看过的所有言情小说中被折起来的部分加起来还要吓人。我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用抗拒的姿态掩盖所有情绪,那些混乱的,羞耻的,悸动的,压抑的复杂想法。季珊珊找过我几次,最后放弃了,我看到她和班里别的女生戴着耳机听同一首歌,牵着手亲亲热热地去厕所。

初二匆匆结束。像往常一样,整个暑假,我都没出家门,有天午睡醒来,我趿拉着拖鞋,抱着玻璃杯喝水。玻璃杯是用过的罐头瓶,过年的时候姑姑买的。猛然抬头看到屋檐下有个白色的影子,那是季珊珊,她穿着白衬衫和灰短裤,坐在屋檐下看书。我第一次看到她穿带袖子的夏装。当时我的心情很激动,因为我家在很偏僻的村庄,我只大概告诉过她村庄的名字,不知道她问了多少人,才找到我家。我给她切西瓜,拿西红柿,倒水。停下来时,我突然想起来,我忘记了,我打算一辈子不跟她说话的。她说,没关系的。我们又重新和好了,谁都没提那本书,好像那本书从来没有存在过,只是我的一场梦。

很多年后,我们才旧事重提,我成熟了,不再是青春期容易慌张的女孩。公园里几乎没有人,我们坐在草地上,突然聊起这个话题。两个人都有点激动,鼻尖上冒出亮晶晶的汗水,那些过去让我们觉得害羞的词汇被我们脱口而出,声音很大,几乎忘记是在公园。冷静下来的时候,我注意到有个中年男人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用手机反复播放同一首歌曲,同时用自以为聪明的眼神看着我们,我们换了其他位置,没想到那个男人追过来,发酵过的汗味也跟着他移动。他举着手机说,你们连这个都不知道吗?这是《五十度灰》的主题曲。我感觉莫名其妙,季珊珊瞪着男人,一字一顿地问,你是有病吗?离开公园很久,季珊珊才跟我说,她分手了,因为男朋友觉得她初中就看这样的书不够纯洁。她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满是不屑。

当年,季珊珊来我家,是想让我跟她一起看电影。放假时,学校给每个人发了一沓免费电影票。老电影院在市中心,很矮的一层楼,但是建得很高,要走过十几级台阶,红色的木门常年紧闭,看起来很神秘。每次路过那里,我都觉得夹在新建商业街中间的电影院,不仅看起来陈旧,而且有些孤独。晚上,季珊珊住在我家,她跟我爸妈说,想邀请我去她家住,我们可以一起预习功课,还能去电影院看电影。爸妈很开心我在城里交到了朋友,特别听说季珊珊成绩很好,还是学习委员后,他们更开心了。

我至今仍然记得,第一次坐在空旷又漆黑的电影院里的感觉,白色幕布上的每个人物都很大,像是会跳出来压迫我们,季珊珊坐在我旁边,她的眉毛很黑,长长的睫毛一眨不眨,看得很入神。整个暑假,电影院都在播放动画片,《海的女儿》,《美女与野兽》,《白雪公主》……好像那个年纪的孩子只适合看动画片。我看了两天就不愿去了,暑假实在太热,可是季珊珊乐此不疲,她每天中午吃过饭,就骑上自行车花半个小时的时间去电影院,她自豪地给我展示她扎满小洞的票根,她一场电影都没落下。有半学期的时间,她都在跟我复述她看过的电影情节。

季珊珊痴迷看电影,不管什么类型和题材都看。高三那年,我们在不同的学校,某个初冬的晚自习,她骑自行车来找我,说要带我逃课去看《色戒》。就在我们童年的那个老旧电影院,也是我们县城当时唯一的电影院。季珊珊穿着红色校服,长发被风吹得有点乱,干瘪的手指冻得发乌,整张脸却因为激动泛着光彩。那时候学业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我经常跑到离学校不远的湖边大喊大叫,很多次我都叫着要跳湖,但是从来没有跳过。那甚至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逃课,我坐在季珊珊的自行车后座,风不大但清新,我咳嗽了两个月,一直在流鼻涕,那天风一吹竟然好了。电影演的是另外的世界,季珊珊拽着我跟着光影去了远方,暂时远离了试卷排名倒计时,以及让人头昏脑胀的的高考氛围。

高考结束时,我还在懊恼有道数学题因为马虎算错时,季珊珊突然喊我去旅游。她的声音在空气中跳动,她说她找到一家很便宜的旅行社,江浙沪走一圈只要三百块。我很不安,首先我没有三百块钱,就算我有,爸妈也不会让我去。18岁以前,我去过最远的地方,是老师带我们去城市的边缘参观新建的名人故居,那个人曾经在朝廷做官,后来被贬到这里。我们在学校门口排队,坐一个小时的汽车到那里。那里的围墙很高,所有的东西都离我们很远很远。我觉得这就是外面世界的样子,遥不可及,而且充满危险。我没有跟她一起。季珊珊卖了六十多本二手书给初中生,凑了五百块钱,报了旅行团。

回来后,她常兴致勃勃地跟我聊起那次旅行,反反复复说了很多次。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地坐车,走马观花地去了很多地方,还有一些单独付费的景点,她没钱去,就独自坐在大巴车里等待,导游也没有勉强她。旅途的最后一晚,他们去了上海。车把他们带到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去可以看到最美的上海夜景,还能看到东方明珠和黄浦江。季珊珊照旧没去,她一个人闭着眼睛,坐在大巴车旁边的路沿上。她跟我说,那种感觉好幸福啊,有一个瞬间,周围非常安静,空气闻起来是甜的,就好像我在和上海谈恋爱。接着旅游车载他们去酒店,其他人都在聊璀璨的夜景,只有季珊珊看着越来越远的东方明珠,暗自决定,毕业后不去北京,而是去上海。她劝我有机会一定要去上海看看,那里就像电视剧里演的生活。我注意到她的皮肤晒伤了,鼻头先是变黑,后来开始蜕皮。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家乡。找了几份工作干的时间都不长,我有时候搞不清楚是因为自己能力不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整整一年,我都像溺水的人在低薪里挣扎,有很多夜晚,我都觉得我的人生只能这样。每天五点半准时下班,我独自呆在出租屋,风扇呼呼地刮着,既烦躁又孤独,便给季珊珊打电话,她正在外面吃盒饭,热情洋溢地让我去上海跟她一起打拼。她说她在一家小影视公司做编剧,每天后半夜才下班,可是同事都非常有才华,而且工资诱人。爸妈听说我要去上海,都很忧虑,他们说去那么远的地方做什么,亲戚提了几个相亲对象,家庭条件都不错,他们希望我留在家乡。

一到上海火车站,我兴奋地像醉酒。车站出口到处都是人,衣着朴素,拎着大的小的编织袋,大声地说话,并不像电视剧中拍得那么精致。我紧紧地抱着双肩包,在人缝中查看我要去的目的地,来之前,我搜索很久怎么坐地铁,季珊珊也说很简单,四号线转十三号线就能到。我昏头昏脑地问了很多人,走了很多错误的路,转了很多圈,才走到季珊珊说的路口。我低着头走路,脚底下有数不清的指示箭头,往左走,往后走,向前走,向后走,脚步稍微迟疑一会儿,就会被迎面而来的人撞到。所有人都行色匆匆,他们有着几乎相同快速的步伐,也有着相同的疲惫和焦虑。地铁里冷气很足,我流了很多汗,后来汗慢慢变凉了。

季珊珊等在地铁F出口,她领着我一路穿过繁华的商业街,路过夜市,旁边好像有学校,然后走进一个老旧的小区。房间在二楼,我走进去时很吃惊,那个出租屋像是临时搭建的棚户。我和其他四个同学挤在狭长的客厅时,好像回到了初中宿舍。我偷偷地问季珊珊,晚上我们要怎么住?还有一个男生,季珊珊说,没关系的,大不了打地铺嘛。季珊珊说的是方言。我来之后才知道,季珊珊不光邀请了我,还把同样的话,说给了其他同学。她说,我们都是有能力的人,应该在这里做点事情。客厅里只有两把黑色办公椅,下面带着滑轮。饭桌也是办公桌,外面刷着蓝漆,三面都是隔挡。那是季珊珊办公室淘汰的,她坐地铁带回来。客厅又小又窄,两边贴满了镜子,让人不安的窘迫在镜子里无限延伸。

傍晚,季珊珊的室友回来了,那是一对年轻的情侣,长方形的客厅里,我们七个人站着,围着单人办公桌吃火锅,筷子碰到筷子,胳膊挨着胳膊,整个房间像是植物腐烂后发酵的坟墓。我们呼吸着彼此身体上散发的臭味和对方吐出的二氧化碳。旁边的镜子里,好像有几百个人同时在这里用餐,热气腾腾的火锅旁,我们同时抬起手臂,放下手臂,伸长筷子。天气太热,两台风扇对着我们吹,还是止不住地擦汗。只有季珊珊心情很好,她喝了两杯家乡的米酒,快乐得东倒西歪,突然她指着放在地上的电饭煲说,你们看那像不像我们初中时堆的雪人,还戴着滑稽的锅盖帽。我把目光挪过去,也尴尬地笑笑。米饭是我煮的,没熟。一个小时前,我抱着米袋,无限忧愁地加了一杯米,又加了一杯米,电饭锅很小,米饭从锅里冒出来,溢出四指的距离。

吃过饭,我们通过抓阄的方式轮流洗澡,剩下的四个人坐在一米五的小床上玩真心话大冒险。刚开始我们还拘谨地说着普通话,后来大家慢慢放松,像季珊珊那样说方言,每个字的发音都很重,像钉子敲进墙壁。卧室不大,住一个人都显拥挤,我们四个女生却横着睡成一排,脚整齐地垂在地上,像是泡在温泉里。我从背包里翻出一件长裙,盖在肚子上,整个夜晚热得喘不过气,但是我一动都不敢动。季珊珊原本想让男生一起住,可是他不好意思,自己去附近的网吧呆了整晚。

第二天,我们去了很多地方,无数漂亮的人和漂亮的建筑,像电影片段一样从我身边掠过。我总在出汗,脑子犯迷糊,几乎什么都不记得,天气预报说,那天有四十度。季珊珊很有活力地跑来跑去。她没有化妆,穿着白衬衫,整个人很清爽,她高扬着手臂,腋下汗湿了,看着还是黑黑的。不管在哪里,不管外面有多少人,她都用方言热情洋溢地介绍这座城市,就像她是这座城市的主人。她的兴奋让我尴尬,而我的尴尬在她的热情面前,又显得那么矫情。她还像从前一样说话大胆,总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大笑,引得路人侧目。我看出来,她在这个城市并没有那么自在,但是她自己很自在。那晚,另外两个女同学去火车站附近找了个小旅馆住,三天后坐火车回去了,我和那个男生决定留下来。两个月后,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我带着没有含金量的毕业证书和贫瘠的工作经验投简历,没什么回应,后来我放弃了大公司,也开始有公司打电话让我去面试,就像季珊珊说的那样,这里机会更多。面试官都很和善,会问我的星座,有没有男朋友,准备什么时候结婚?也会认真地询问我的职业规划,甚至用商量的语气跟我说,五险一金按最低标准交可以吗?确定工作后,我在公司附近找到房子跟人合租。我有些介意别人的目光。每次一涨工资,就立马换装修更好的房子。除了男朋友,我从不邀请任何人去我住的地方,我小心翼翼地塑造自己的形象,不让别人了解全部的我。季珊珊始终住在原先破烂的房子里,和不同的人合租,甚至那里的房东都变了一次,她都没有离开。她很乐意跟人说起故乡的小镇,说到开心处就会邀请别人去家里玩。

办公室太冷,整个夏天我都把针织毯披在背上,偶尔趁同事不注意,偷偷关掉空调。窗外是苏州河,那是高楼林立的城市能让人暂时喘口气的流动风景。天空蓝得发烫,几朵白云固定在空中,像是电脑里分层的图片,没有一丝风。黑色马克笔在一双白皙的手中游走,线条孤零零地落在白板上,像割完麦子裸露在夏日旷野里的电线杆,只是少了麻雀。我的笔在草稿纸上无意义地画圈,想起来好久没过暑假了。过去六年,我像读书时一样,每天早起笨拙地练习更标准的英文发音,为了听懂同事话语里夹杂的英文单词,也为了可以轻易说出那些夹杂着英文的复杂句子。我模仿别人的穿搭,努力学习化妆,小声说话,礼貌微笑,努力变成另一个人。

半年前,男友劝我跟他一起回家,他说回家起码可以住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挣扎很久,却挣扎不出结果。男友独自回到家乡,不久传来订婚的消息。我慢慢习惯了他的不存在,只在每次交房租时想到他。我们一起住的地方,家具是旧的,装修很老式,但有家的感觉。房东是个上海老阿姨,喜欢涂口红,定期去理发店吹高高的头发,她很和善,每次看到她,我总忍不住想象她和另一半在这间房子里过生活的样子。那种想象让我觉得幸福,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交房租最划算。我还在按时上班,偶尔节假日季珊珊会来找我,她用方言兴奋地跟我说,最近有本新书你一定要看。最近有部新话剧你一定要看。我有些疲惫,却又被她的活力感染。每次听到她说话,我就知道只有她还是她。下班走进拥挤的地铁通道,我和无数低着头的背影像深海里的鱼,温顺地往前滑行,莫名想起2007年冬天,我和季珊珊,还有无数年轻的孩子在同样黑暗的电影院里悸动,某个时刻,我们呆呆地看着大屏幕,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我们的脸在光影里变幻了颜色,可是朝气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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