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奇思妙想故事

梦蝶

2019-07-29  本文已影响22人  菅田猎

有一只蝴蝶常常飞进沈大莫的梦里。当然,这是沈大莫自己的说法,他自己称自己是诗人,所以说起话来总要带上些刻意伪装出来的情调。

用白话来说,就是沈大莫经常做相似的梦,梦里会反复出现一只白蝴蝶。

蝴蝶出现的地方各不相同,有时会在幽暗的房间里,有时会在金线河边的杂草地上,有时会从树梢头上落下来,有时会从平静的水面下飞起来。

白色的蝴蝶像白色的光,真实又缥缈,有时沈大莫觉得,那不是梦中出现的蝴蝶,而是真正的蝴蝶。

沈大莫觉得自己的梦很有诗意,很浪漫,很有象征意义。他觉得他梦里的蝴蝶是种符号,一种他灵感迸发的符号,这让沈大莫觉得欣喜,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坚持终于得到了上天的眷顾。

蝴蝶啊蝴蝶。沈大莫逢人就说他的白蝴蝶,沈大莫的语气是那种带着压抑的骄傲的,他很自豪,恨不得小城所有人都知道,他沈大莫是被眷顾的人了,但他还是要表现得若无其事、云淡风轻。

“嘿,那个你知道,蝴蝶,白蝴蝶,我梦到的。庄周,知道吧,就是庄子,也梦到过。”

庄子很多人都听过,但庄周不尽然,知道庄周就是庄子,在沈大莫看来,是件有文化的事。

沈大莫之前是个有点木讷的人,但自从频繁梦到白蝴蝶后,就变成了话痨,变得特别自信,街上随便碰到个人,都要拉着说上两句他的白蝴蝶。

沈大莫沉入了白蝴蝶的世界里,他对周遭发生的事都不闻不问,他总在嘟囔着,要写诗了,要写白蝴蝶了。

沈大莫胡子也不刮了,他要蓄须。他觉得,一流的诗人定然要是长髯的,有道骨仙风的样。只是沈大莫年纪虽不大,但脑门上已有了秃的迹象,似乎要把脑门上的头发往嘴巴边长。那乱糟糟的胡子也不打理,因为沈大莫还觉得,诗人还要有放浪形骸的样。胡须粘成一块一块,里面藏着不知什么时候的饭粒菜叶。

有人觉得沈大莫有点发疯的迹象,因为他整天想那什么劳什子白蝴蝶,连他老婆不见了都没什么反应。

不错的,沈大莫的老婆高美已经不见了有段时间了。街坊邻居都在想,是不是高美跟哪个有钱人跑了,毕竟,在他们看来,高美跟沈大莫原本就是不般配的。

高美不说多好看,但至少有几分姿色,小脸蛋,大眼睛,皮肤白,放在小城,这样的底子足够了。但沈大莫不一样,三十多的年纪像六十多的老头,干的是体力活,赚的是血汗钱,风吹日晒,皮肤糙得像刷子。

他一直有个当诗人的梦,但这个梦他一直压在心底,别人是不知道的,连高美都不知道。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句取笑人的话,但沈大莫这只癞蛤蟆还偏偏就吃到了天鹅,尽管这只天鹅的羽毛可能不那么光鲜,姿态可能没那么优雅。

街坊邻居事寻常是怀着复杂心情看沈大莫的,尤其是那些正当龄的年轻人,心底大都有三分艳羡,三分不服,三分嘲讽,剩下一分也没什么好心思,多半是恶毒的揣测。

真话往往用开玩笑的方式说出来。过年高美回娘家,沈大莫就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貌似开玩笑的话。

“大莫,你家高美不会不回来了吧。”

“大莫,你家高美不会跟人跑了吧。”

“大莫,你家高美怎么看上你的呀。”

沈大莫那时话是真不多,木讷,听到这些话,只能嘿嘿笑。

“哪能,没有,不是。”

所以,当高美差不多半个月没现身后,风言风语越来越明显,那些一直隐藏在玩笑后面的情感开始慢慢酝酿,爆发。

“高美一定是跑了,沈大莫这个样子,一定是受了刺激。”

话里多了点幸灾乐祸,还有丝同情,这些同情不是为了沈大莫的遭遇,而是为了显得自己高贵和善良。

“大莫,我就说你家高美不是守规矩的人吧。”

“大莫,我就说你家高美不像是跟你过苦日子的人吧。”

“大莫,想哭就哭吧,没啥大不了,不就一个女人,何必难为自己。”

沈大莫这时候也不木讷得说不出话了,他黝黑的脸上像风吹起了海浪,笑得十分真诚坦然:“嘿,白蝴蝶,我梦到白蝴蝶了。我跟你讲,庄周,庄周晓得吧,就是庄子,那个很有名很有名的庄子,也梦到过蝴蝶。”

“什么庄子,什么蝴蝶,大莫,别看不开,别小心眼,一个女人嘛,没了可以再找。”

“我跟你讲,我要写诗,写我梦里的蝴蝶,我一直想写诗,现在终于有了灵感哪,我要写,一定要写。”

“大莫,你不会疯了吧,你个糙汉子,写什么诗啊,字认得全嘛你。”

“疯什么疯呀,我就想写诗,化工厂得活我不干了,我要写诗,我要做个诗人。”

“得,大莫,你一定是受了刺激了。这事儿,你要自己想得开,别人帮不了你。”

“我没有想不开,只是活明白了,我要写诗,将我一直梦到的那只白蝴蝶给写出来,一定要写出来,用最美的诗写出来。”

“那你写了吗,写成什么样了,拿出来给我们念念呗。”

沈大莫一时语塞。“我还没找到合适的词,找到了合适的词,我就能写下来了。”

这话引来一阵大笑。

“大莫,看开点,日子还要过,身子出毛病还有的治,脑子可不能坏掉了。”

“我脑子没坏,我清醒的很,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要写诗,写白蝴蝶。但在这之前要做准备,白蝴蝶频繁进入我的梦里,那一定是一种指示,一种意象,我最近在重新读诗,做好准备。”

“以前都不好意思跟你们说,现在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做自己喜欢的事不丢人,我虽然不像个诗人,但我喜欢诗。我买了许多诗集,一直都在看。飞鸟集,草叶集,先知,万物静默如谜,荒原,我都买了,也都看,但我觉得,他们的词都写不出我的白蝴蝶。”

头秃,胡子拉碴,黑如炭的沈大莫连续吐出些陌生的词。

“大莫,你真的疯了,你没得救了,疯了,疯了,诶,为了一个贱女人。”话听起来惋惜而同情。

沈大莫嘀咕。“你才疯了呢,我不过想写诗,写白蝴蝶罢了,我不当化工厂工人了,怎么地,又能怎么地吧。”

沈大莫之前是化工厂装配工,负责将各种酸液装好上车运走。他有时也会到车间里去看各种酸液的调试,也会操纵那些机器。当沈大莫开始不顾一切写诗时,他觉得写诗和那些酸液也有着相似地方。酸液要经过调试,才具有不同的功效。写诗也是这样的道理,将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想忘记的不想忘记的通通腐蚀在一起,融合在一起。

沈大莫惊奇发现他的工作是一脉相承的,这让他更有了信心,他以前是没发现这一脉相承的关系的,估计也不可能有人发现。他把这一切归结于那只频繁入梦的白蝴蝶,她给了自己灵感,她改变了一切。

所以沈大莫迫切想要展现出他梦里的白蝴蝶,以文字的形式,用最美好、从没见过的文字。

沈大莫是有心人,尽管长得不太像有心的样。以前与各种酸液打交道,他就去研究各种酸液,不光酸液的特性、配比,连其效用、历史都琢磨清清楚楚。现在想要写诗也一样,以前写诗只是个念想,深藏在心底,现在他开始行动了,尽管很迫切,但他却并不毛躁,他要了解诗歌,了解写诗的技法、结构、用词,他要做好十全准备,这样才能写出心中的那只白蝴蝶。

不过,沈大莫觉得,就算他用最美丽的语言,也写不出那只白蝴蝶的美的百分之一。那只白蝴蝶,或者说那道白蝴蝶般的光,那是属于梦里的美。

沈大莫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也是最后的愿望,就是要把那只白蝴蝶写出来,一定要写出来。

白蝴蝶比高美脱光了还要白。曾经沈大莫觉得高美是晶莹剔透、不染尘俗的白,只是现在想起高美,沈大莫就会想起太极里的阴阳鱼,有一抹黑涌动在那抹白的上面,颤栗的抖动,颤栗的交融。

黑与白突然变成火,红色的火,像血一样的火,在这团火里生出一道白色的光,就是那团光,变成了白蝴蝶,与沈大莫梦里的白蝴蝶一模一样,她飞进沈大莫的梦,频繁出现,似乎再也不会离开。

沈大莫不说疯了,似乎也着了魔,他无时无刻不在念叨,念念有词,嘀嘀咕咕,这是苦吟的法子,沈大莫知道,他作诗的本事还不够,只能以这种笨法子先试着。

沈大莫机械开锁,回到家,躺在床上,眼睛瞥到一抹白光,在衣柜里。沈大莫一翻身坐起来,他看到一件高美的白色蕾丝胸罩,本来是一套的,高美所有的内衣都是一套一套放在一起的,在这件事情上,她有点强迫症。

白色蕾丝内裤哪去了呢?沈大莫突然颤栗一下,他抓起白色蕾丝胸罩,冲到厨房,点燃煤气,将胸罩放在上面烧了。

火苗舔舐着,将白烧成了黑。沈大莫突然觉得,这团火光变了颜色,变成血一样的颜色,一道白光突然冲出,化作一只白蝴蝶,朝沈大莫冲了过来。

白蝴蝶,就是梦里的那只白蝴蝶。说不清是白蝴蝶向沈大莫砸过来,还是沈大莫向白蝴蝶冲过去。

沈大莫只觉脑袋突然一片空灵,他所经历的一切突然变得圆融起来,他的装配工与诗人两种差异巨大的身份,也奇妙交融在了一起。

沈大莫狂奔回房间,拿起笔,他的诗终于来了。

有只白蝴蝶,飞过闪光的玻璃瓶,飞过刺鼻的味道,飞过黄色的烟雾,白得像雪,白得也像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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