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虽好,不要“贪杯”

2020-03-04  本文已影响0人  剑氣書香

“禁止”是管理中的常用行为,因为否定权才是真正的权力,让管理者体会到权力美妙的,往往不是“我看可以”,而恰恰是“我不同意”。

上级要求你应该干什么,往往并不能立即奏效,反而需要持续地教育激励,但禁止你干什么,却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杀伤”效果。

在人的思维中,对不能进行的行为,和不能试探的空间,往往抱有极大的好奇,因此,在管理中必须以“禁止”立起红线,并明确越线之后的惩戒措施,行成强烈警戒和广而告之的作用。

有些管理者,把一禁了之当成了包治百病的良药,处处提禁止,事事有禁止,不仅没有发挥禁止的功能,反而起了副作用。

禁止要于法有据,不能为了管理便利,或者为了推卸管理责任,就制定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层层制定落实上位法规的措施细则,把上级已经划定了的“禁区”不断扩大,以减轻本级的管理成本,甚至习惯了禁止思维,即使上级允许的,也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只会说“不行”,懒得考虑怎样行,导致部属的合理权利被侵犯。

禁止要顺应时代,不能因为管理层自己的落后思维,甚至是落后步伐,就将一些新生事物“拒之门外”,凡事不论证利弊,只要桃子有点“毛”,就不敢下嘴尝试一下,遇事稍有点风险,就从决策层面“一枪毙掉”,这样逆天而行的管理思维,虽然短期内有所谓的安全“红利”,但终将被时代淘汰。

禁止要利公利私,所禁止的事项,应是在实践中证明,一旦放开就有损集体利益,或者不利于个人权益的事项,比如酒驾、食用贩卖野生动物等,这类禁止的背后是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于公于私都是益事。作为管理者要公私兼顾,绝不能任性随意,过度挥舞“禁止”指挥棒,因为这样必将损害单位的“活力”。

总之,“禁止”在管理中要慎用,既要会禁也要善引,疏堵结合因势利导,切记,“禁止”虽好,不能“贪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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