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运营与管理

高效开会的法宝:罗伯特议事规则

2017-06-17  本文已影响212人  勇哥在进化

职场人士总是免不了开会,那么如何开一次成功的会议呢?

开会

《罗伯特议事规则》出版于1876年,由作者亨利·马丁·罗伯特将军编写,出版至今已经迭代十一版,不断丰富完善关于如何高效开会讨论问题的规则。今天咱们学习一下如何通过罗伯特议事规则提高开会的效率。

一、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作用

二、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本原则

今天学习其中最核心的12条基本原则。

1. 动议中心原则

动议是议事的基本单元,无动议不讨论。动议,行动建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要具体而明确。所有的讨论围绕动议开展。

2. 主持中立原则

会议设置专职主持人,主持人的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 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的责任,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3. 机会均等原则

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这,优先已经发过言者。同时,主持人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4. 立场明确原则

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决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陈述自己的理由。

5. 发言完整原则

不能打断别人发言。发言超时,主持人打断除外。

6. 面对主持原则

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7. 限时限次原则

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比如说约定每个人发言不得超过2分钟);每人对同一议题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8. 一时一件原则

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议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应及时纠正跑题行为。

9. 遵守裁判原则

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10. 文明表达原则

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11. 充分辩论原则

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12. 多数裁决原则

遵守简单多数通过原则的动议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余“反对方”的票数,平局算不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三、罗伯特议事规则指导下的议事6步曲

1. 动议

动议即是行动的建议,先想怎么做,再决定做不做。

2. 附议

只要有一个人附议则该议题就进入议程,从而达到保护少数人声音的目的。

3. 陈述议题

先解决当下最紧要的议题,避免“然后”之类的事情。

4. 辩论

根据十二条原则进行辩论,正反双方充分表达意见

5. 表决

如果是针对事情表决,建议举手表决;如果是针对人进行表决,建议投票时进行不记名投票;保持与会发言者的自由行,领导者最好最后表态。

6. 宣布结果

赞成数 / (赞成数 + 反对数)> 0.5 (不考虑弃权数和缺席数)。

四、个人心得

  1. 罗伯特议事规则尤其适用于要在不同的利益方之间求得持续的合作的会议讨论,参加会议的人立场越是多元,需求越有差异,越需要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
  2. 罗伯特议事规则主要用在西方国家尤其是议会开会,联合国的主要议事规则也是罗伯特议事规则;
  3. 中国人大部分会议没有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开展,但是其中的很多原则是可以参考的,比如说一事一议,充分表达,立场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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