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共识
中国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共识
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专业委员会
执笔专家:
燕铁斌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康复医学科
陈文华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
冯 珍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学科
赵正全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附属同济医院康复医学科
刘惠林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神经康复物理疗法科
李奎成 宜兴九如城康复医院
王于领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康复医学科
闫彦宁 河北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
单春雷 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
武继祥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康复医学科
审议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玉龙 公维军 何成奇 许光旭 励建安 高晓平 高 强
余 茜常有军 黄晓琳 吴 毅 岳寿伟 周谋望 窦祖林
敖丽娟张志强 郑洁皎
秘书:
吴伟(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康复医学科)
现代康复医学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中国。初期由于缺乏专业康复治疗人员,医生、护士均参与康复治疗。2001年,教育部正式确定在高等学校开设康复治疗专业,从而开启了中国康复治疗师的学历教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国高等学校中有近两百所开设了康复治疗技术专科教育,近百所高等学校开设了康复治疗本科学历教育[1—2]。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颁发了多个文件,强调要加强康复人才的培训[3—4]。但由于国内康复治疗专业毕业生缺乏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对毕业后康复治疗师的培养存在薄弱环节。为此,由中国康复医学会组织,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专业委员会组织了本次专家共识的制定。
1 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的必要性
1.1 医生毕业后需要规范化培训
1993年,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5],此后各地逐步开展不同规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前期探索,2016年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对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做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6]。
1.2 护士毕业后有规范化培训
2016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对新入职的护士进行为期24个月的规范化培训,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临床技能考核标准[7]。
1.3 治疗师应该经过规范化培训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8]、《“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0]、《“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11—12]等相关文件,均要求加强康复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治疗服务水平,构建“防、治、康”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因此,没有规范化培训的康复治疗师很难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康复需求,保证康复治疗的质量。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又颁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13],多处强调要加强包括康复在内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
专家认为,针对康复医师和康复护士的规范化培训均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而作为掌握和具体实施康复治疗技术的康复治疗师,尚无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这既不利于康复治疗师个人职业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康复治疗专业的进步。因此,在社会康复需求日趋增加的大环境下,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对加快康复治疗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康复治疗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我国康复医疗整体水平和促进康复医学发展凸显其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2 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的可行性
近几年来,国内在开展住院医师和护士的规范化培训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可以为康复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提供借鉴。同时,国家也启动了相应的前期工作,2012年由中央财政下拨专项资金,组织全国各地区开展康复治疗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国内部分地区也根据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省内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如山东、江苏、上海、四川等)。
专家认为,虽然国家没有统一的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标准,但可以先在行业内制定,先行启动康复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因此,在住院医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康复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是完全可行的。
3 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的紧迫性
我国目前还没有康复治疗师的准入制度,没有最低的执业“门槛”;国内至今也还没有康复治疗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是卫生系统内极少没有执业考试的专业,因此,各地多用全国职称考试证书来代替执业资格证书。
专家认为,职称考试并不能替代执业考试。一是职称考试不是准入考核,体现的是专业水准;二是职称考试没有操作考试的内容,不足以代表治疗师的实际能力。三是治疗师的职称考试必须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参加,这就使得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持证上岗。因此,尽快启动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是推动康复医疗发展的重要工作。
4 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方案
4.1 培训目标
专家认为,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目标是岗位任职基本能力培训,具体如下。
4.1.1 对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首次获得治疗师岗位的历届毕业生:通过规范化培训,使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康复治疗技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掌握本学科常见功能障碍的评定和康复治疗方法;了解相关疾病及并发症的临床知识;培训结束后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康复治疗工作。
4.1.2 对已经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通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康复治疗师岗位能力的要求,胜任康复治疗师的岗位,能独立开展康复治疗工作。
4.2 培训对象
专家认为,所有在岗的康复治疗师均应接受规范化培训。
4.2.1 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康复治疗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康复治疗学(技术)、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以及其他以康复治疗师为培训目标的相关专业,毕业后即进入规范化培训。
4.2.2 已经从事康复治疗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执照的临床专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1条:①已经通过国家康复治疗技术资格考试(治疗士、治疗师);②获得教育、卫生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康复治疗专业或相关医学专业学历且正在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4.3 培训内容
4.3.1 综合康复治疗能力培训:高等学校康复治疗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国家承认的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卫生政策法规、康复治疗中的安全控制与管理、康复治疗基本理论与实践和康复治疗专项技术及能力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综合康复治疗规范化培训证书”。
4.3.2 专科康复治疗能力培训:对于准备从事康复治疗亚专业工作(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等)或从事专科康复的康复治疗人员(包括神经疾患康复、骨科疾患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等),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专科康复治疗规范化培训证书”。
有关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将另文发表。
5 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5.1 培训基地认定
专家认为,基地设置需考虑到区域的分布,建议从现有的国家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培基地中遴选,每个省可设若干个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负责理论讲授、技能实习、培训考核。培训基地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5.1.1 符合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评审标准基本要求或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院,已经是国家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或卫计委康复治疗专业人员理论培训和实习基地。
5.1.2 康复治疗亚专业设置齐全,有独立的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辅助器具等;已经开展了神经疾患康复、骨骼疾患康复、心肺康复、重症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
5.1.3 从事康复治疗的带教老师,至少有1名副主任及以上治疗师,各部门(亚专业)不低于1名主管治疗师。
5.1.4 接受过至少2届康复治疗专业的实习生,具有临床教学能力与经验。
5.2 培训考核
专家认为,培训考核应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结业考核三部分。考核合格者发放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时间至考核合格为止,一般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5.2.1 日常考核:由带教老师结合学员的具体表现进行,内容包括所学习的主要技术、主要病种患者应用情况、学员的整体表现等。
5.2.2 出科考核:由培训科室组织,学员在出科前一周内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5.2.3 结业考核:由培训基地统一组织进行,内容包括理论考核、实践操作和病例汇报三部分。
5.3 培训组织及程序
专家认为,应成立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和各省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起草规培具体方案和指导原则,各省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培领导小组根据全国统一的培训方案,负责本省具体规培细则的制定和培训的实施、规培基地的遴选和考核、培训质量的监管、培训证书的发放。
6 小结
随着国内康复需求的不断增长,康复治疗师每年毕业的人数也逐年增加,因此,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势在必行。完成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是确保康复治疗质量的前提,也是康复治疗师队伍健康成长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01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EB/OL].http://www.moe.gov.cn/s78/A08/gjs_left/moe_1034/201005/t20100527_88507.html,[2001-5-27].
[2] 国家卫计委.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20号建议的答复[EB/OL].http://www.nhfpc.gov.cn/zwgk/jianyi/201611/956e7deea9ce45fc9d3903f0f840bd0e.shtml,[2016-8-16].
[3] 国家卫计委.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康复等七个专业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9〕105号)[EB/OL].http://www.nhfpc.gov.cn/zwgk/wtwj/201304/9f0b93c04a48cf93dea93aaca75a1b.shtml,[2009-6-22].
[4]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卫生部康复治疗人员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04号)[EB/OL].[2012.09.10].
[5]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1号)[EB/OL].
[6] 国家卫计委. 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EB/OL].http://www.nhfpc.gov.cn/qjjys/s3593/201408/6281beb3830c42c4a0d2319a8050e.shtml,[2014-8-22].
[7] 国家卫计委.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号)[EB/OL].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93/201602/91b5a8fa3c9a45859b036558a5073875.shtml,[2016-1-22]
[8]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3-10/18/content_6067.htm,[2013-10-18].
[9] 国家卫计委. 卫生部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13号)[EB/OL].http://www.nhfpc.gov.cn/zwgkzt/wsbysj/201203/54232.shtml,[2012-2-29].
[10]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6-03/17/content_5054992.htm,[2016-3-17].
[11]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1/10/content_5158488.htm,[2017-1-10].
[12] 国家卫计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医护便函〔2014〕385号)[EB/OL].[2014-12-2].
[13] 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6-10/25/content_5124174. htm,[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