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身保险的婚产保全功能(二)

2021-01-07  本文已影响0人  立波8700

一、婚前的股票资产

李某(男)与黄某(女)恋爱二年后结婚,婚前李某父母给了李某100万,李某将资金投入股市;婚后,李某利用业余时间炒股,近期股票已增值至330万元。

现李某与黄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急剧恶化,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股票的增值部分。


【审理与判决】

法院作出了100万元股金仍属李某的婚前财产,其余增值部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由双方各半分享的判决。

另一种情况:若100万股票出现了亏损,则完全由自己承担;损失部分不用对方负责。

赚了平分,亏了自负。

二、婚前的房屋

1、若婚前首付,婚后还贷:则还贷的房屋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婚前全款的房屋,婚后因改善居住,卖了再买新居,则很容易会界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的珠宝黄金


若能完整的出具购买发票以及(本人)刷卡小条,两者皆有的情况下;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大多数朋友,刷卡小条(付款凭证)很容易遗失从而算做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个例子,婚后,父母给自己子女银行账户转账,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转账的时候,不在附言中,加上特别说明的话;则视之为给夫妻双方的赠予。

以后大家给孩子转账的时候,记得加上附言哦!

保险在为子女规划现金流方面的优势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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