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笔记】“投”之其他估值法
2018-12-02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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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基金的估值,陆陆续续说了一个礼拜,今天总算可以告一段落,最后我们来看相对简单的三个估值法——创业投资估值法、成本法、清算价值法。这三种方法并不是私募基金的主流估值法,而是作为参考方法。
一、创业投资估值法
基本思路:通过评估目标公司退出时的股权价值,在目标回报倍数或收益率的基础上倒推出目标公司的当前价值。
两个子公式:
(1)股权价值 = 退出时的股权价值 ÷ 目标回报倍数
(2)股权价值 = 退出时的股权机制 ÷ (1 + 目标收益率)n次方 (n为退出年数)
注意:此公式需要考虑股权稀释情况。
二、成本法
成本法又分为账面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1. 账面价值法
具体方法为公司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值,即净资产价值。这是目标公司的真正价值,但并不是未来的投资价值。
2. 重置成本法
具体方法为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项全新状态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公式如下:
待评估资产价值 = 重置全价 - 综合贬值
或
待评估资产价值 = 重置全价 * 综合成新率
三、清算价值法
此方法为假设公司破产和解散时,将企业拆分为几个可出售的业务或资产包,分别估算该等业务或资产包的变现价值,加总后作为目标公司估值的参考基础。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来说,清算很难获得预期投资回报,故通常不采用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