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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之学!

2017-07-11  本文已影响10人  人生试用者

(1)各奉其道

“道可道,非常道”这是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名言,甚至三岁小儿也可随口脱出。

“道”似乎是不可言说的,这为道家的学说覆了一层神秘。而且千百年来,众说纷纭,又各执一词。于是,道之云云,便无相无形了。

说道者能将一个“道”字,冠与世间万事万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是“道说”解释不通的。

人心,都想寻求一个确定性,都想追求一个终极的解决之法,于是,人们开始追捧“老子的管理哲学”、“老子的处事哲学”、“老子的养生之道”、、、等等。

当然,佛陀、上帝、圣母、圣人、先贤、诸神甚至亚里士多德、柏拉图都有给出人们终极解决之道。

各人有各人的“道”。似乎只要人心定了,世间便净了。

究竟老子一众人等的“道”真的是一切世事的终极解决之法吗?

儒学的继承者们会嗤之以鼻吧?法家会为你罗列种种替代路径的;佛陀会不会投过来一目慈悲!

姑且,只论老子之“道”吧!

是人心,赋予“道学”神力,还是“道学”给予人心安定。

我却只看到“利维坦”在身后张牙舞爪地挥舞着权杖。

但《老子》究竟在说什么呢?

一切玄之又玄的哲思无非是为了给接地气的统治术开道。

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并非此道不可言说,我的理解是,可以为大道之道乃非寻常之道路尔。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这短短几句,便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与儒家的繁琐相比,道家的统治哲学来的太过于简单,不但简单易懂,而且易行。

因为它不是在教你“做”,而是教你“不做”;不是教你“怎么做”而是教你“为什么不做”。

通篇解释下来,半个小时就可以讲透,而且只要你想,就一定能够做到。

(2)此道乃帝王之道!

“为学”就是做加法,每日精进,终成博学大家。英语单词每天学100个,总有一天你面对英语文献可以一目十行。

“修道”是做减法,日损一事,以至于无事可损,便可取天下。

帝王治天下,就是每天少管一点事,每天都比前一天再少管一点事,直至最后无事可管时,便可取天下而得之。

你一定会想,难道“修道”就是解放天性,每天无所事事躺在床上睡大觉?

这种无为,自然是不可能“无不为”,非但如此,长此以往你可能连饭都吃不上了,哪有可能“取天下”。

我们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是因为一种叫做“读者错位”的理解误区。

《老子》是对统治者的进言,统治者从来都是最不发愁吃饭赚钱的。

相对于统治者来说“为道日损”是政治方略,是国家统治政策上而言的。

这种“简单易行”的统治术,在历史上也留下了绚烂的“文景之治”,虽然短暂,却足够耀眼。

但是蹊跷的是,如此简单易行,还有被验证过的有成功案例的统治方法,为什么后来就行不通了呢?

事实上人们对于“成功经验”是很容易产生依赖性,哪怕环境变了,还是会固守着老一套经验学说。这一类案例,放眼望去比比皆是。

可明明有如此耀眼“成功经验”的道家学说统治术为什么后来却行不通了呢?

(3)“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文景之治”的核心关键是“休养生息”。

“休养生息”更大的程度上是依赖自然秩序,靠人们自发的组织生产,解决需求。

人们总是有办法让某样东西,通过某种方式路径到达它应该出现的地方。

《史记•货殖列传》描述的就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这与《国富论》只差一只“看不见的手”。

因此文中或隐或现的抛出了一个结论:只要政府不横加干预,老百姓就能够过上安居乐业,自给自足的生活。

那么还要政府做什么呢?还要“无为”的统治者做什么呢?

《利维坦》论述了另一种统治者高度掌控下的集权社会。

有一块肉,一个人吃的时候,不会有问题,这个人把肉吃了就好了。两个人想吃的时候,这块肉谁吃呢?可以靠协商,妥协,一人一半,可以靠胁迫,争斗,赢的人占有。三个人,乃至更多的人,想吃这块肉的时候呢?

“东西不够”,是人类面临的亘古不变的问题。

老子说:人们会自发的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肉一定会被吃掉,一定会被最想吃的那个人(或者那些人)吃掉。

事实情况是,只要人们想得到什么的时候,就会开始想各种办法,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资源,拿到想要拿到的。

人群便开始沸腾。或利用智慧权谋哄骗利诱;或利用身体优势暴力抢夺;

这个群体马上就变成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每个人时刻担心着会被别人弄死,也知道别人也都怀着这样的心情,也时刻在想着怎么弄死别人,也清楚别人也都是这样想的。每个人都处于这一状态。

越来越多的人们对于和平的渴望日益强烈。

直到有一天,人们发现所有的人都会因为惧怕而听从“最强者”。于是这个人或这一群人,被所有人赋予了最高的主权地位,将所有的资源,武器统统上缴给这个人或者这群人,请他来保护大家,请他来为大家分“肉”。

然而,即便是一群人,在这个群体中也会产生一位,唯一的一位最高统治者。

“皇帝”、“王”,便是这一产物。这一现象在所有形式的群体中普遍存在。不同的只是人们对“强者”的定义不同而已。

(4)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待最高主权者,宣示了主权之后,和平便降临了。

主权者,行使着自己的最高权力,生杀掠夺,制定规则,乃至严刑峻法以捍卫自己的绝对主权地位。

军队,政府就此产生。

而最高主权者是脱离了所有人的唯一一个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他的话,就是所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的命令。主权者统治之下的所有东西,都属于主权者的。而,主权者统治的一切民众都捍卫着主权者的绝对主权。

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人的地方就会有政治。

明确的主权,有利于维护和平,而和平无非是物种最原始的生之本能。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物种对于生存的本能是不会改变的,人类为适应不同的环境不断的调整自己,寻求最佳生存方案的努力也是不会改变的。

政府,社会,文化,文明、、、那一项不是人类做出的最优生存方案的附属品呢?

《老子》的无为也罢,《利维坦》的集权也罢,无非是想通过自己的视角,解释这一种人类的生存本能。

然而,“适者”就一定是最强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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