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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防的互联网诈骗

2018-05-04  本文已影响247人  f6e1213d5a4a

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信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信息;并增加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骗子行骗的方式也变化多端,最近,通过互联网群组等渠道进行诈骗的事件屡屡见于各门户网站、各自媒体首页:

诈骗方式花样百出,防不胜防:

亏本甩卖的购物网站:

虚假购物网站,骗取的不仅仅是钱财,还有你的全部个人信息。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不要贪小便宜,特别是需要实名注册什么的不明确网站和APP。

一本万利的创业项目:

低成本的、无底线的、一本万利的。不要以为天上真的会掉馅饼!

花样百出的招工:

不要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签订合同签前,要详细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无相关资质,以免受骗上当,招致财物损失。

无奇不有的征婚:

单身、失恋、离异、寂寞、老公失去生育能力等等,不要轻易相信!

各种各样的中奖信息:

各种著名网站或者最流行的电视节目为名的抽奖等中奖信息,公共场所捡到某某公司成立十周年的周年庆中奖刮刮卡、纸巾、出库单,刮出数十万或者名牌轿车的,网上发布的各种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大额办理信 用卡,所有接到的声称是法院、公安、电信、银行、电力公司、社保中心、税局、邮局等等的电话提示,声称有传票、包裹、欠费、银行卡涉嫌犯罪、社保有问题、购房购车有退税的......等等。

无孔不入的群组诈骗:

尽管去年国家已经明确:谁建群谁负责,但群组诈骗还是屡禁不止:交友群、荐股群、同城群、购物群、互粉群,以及各色各样的交流群。

案例1:

给“客户”转款100万元

  去年6月1日,淄博市临淄区某公司财务经理在企业邮箱上接到自己老板的一封邮件。在邮件中,老板称因方便工作需要,让财务经理进入一个QQ群,该公司财务经理立即申请加入。

  在QQ群里,财务经理看到只有老板、公司副总和他本人,老板和副总正在谈论一些公司业务上的事情,此时,老板把话题转向财务经理,询问了一些近期公司账目及款项问题。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太平常的事情了,便如实答复。此时,公司副总和老板说,还有一笔业务款项未给客户支付,问何时可以支付。

  老板说,立刻进行支付。于是要求财务立即从公司账户向一个银行账户转账50万元,财务经理照办。片刻后,老板再次要求其向之前的银行账户汇款50万元。就这样,一天之内共计汇出100万元。

  当天下午临近下班时,财务经理找老板签字时提及此事,老板称并不知情,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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