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筹划篇(一)
这是公司篇的第三篇,属于税法篇第一篇,有兴趣的看官可以去我公众号看第二篇
有守就必然有攻,既然有了税法规定,就必然有反税法操作。
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会从各方面尽可能减少利润值,以此来避免高额的税费支出。税务中反避税的相关部门自然会对公司进行监控。双方打得你来我往的,今天聊下这个。
一般避税嘛,就是尽可能伪造减小利润。
如果有在税务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可能会发现,在大环境不好的时候,比如公司融资困难,银行贷款成本提升的环境下,避税会比平常更加频繁,税务部门收到的税费会比平常少些。
因为外面捞不到钱,就只能从内部“省”点钱,至于避税带来的罚金,信誉损失等等风险怎么搞,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不逃点税,公司都要玩完了,还担心被查出来那点风险么。
当然大多时候,公司逃税不是被逼的,而是你懂的。
有时候一些公司年年亏损,外头却还不断加大投资,扩大规模,注册资本,销售规模不断膨胀,这就很可疑了。
如果再加上关联交易转让资产的,那不查你查谁?
有时候看一些公司的财报,对比一些该公司和相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的一些关键指标值,如果偏差太大,就需要小心了,事出反常必有因。
例如明明同一行业,卖的东西都差不多,但一个公司每笔销售赚得喜笑颜开,一个公司亏得内裤都赔进去,至于实际中是不是真的赔本,就自个儿心知肚明了。
跨境避税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手法。例如某水果公司,将本土研发的知识产权转移到爱尔兰那边去,以此来规避美国的所得税。
这样美国肯定不乐意了,我没吃你本土的产业就不错了,你其他国家还来吃我本土的商业利润。
不过这还不算什么,更典型的操作是,公司我不交美国的税是一回事,因为知识产权不再是美国的,交啥交。
但是那我又不是爱尔兰纳税人,那也不交爱尔兰的税。这看起来没什么毛病,逻辑辩证完美,很是讲道理呵。
利用了美国和爱尔兰两家公司的税法漏洞,造成了这种合法范畴内几乎不可能实现的的无税操作。这家公司也算是开创了这种避税手法的先河了。
具体怎么玩的呢,既然涉及到跨境了,那么额外设立一个国际运营公司先。
该国家公司底下再设立几个子公司(孙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囊括范围可以是新加坡,欧洲,爱尔兰等比较著名的避税天堂地点。
紧接着来个乾坤大挪移,借助子孙公司转让本土研发的知识产权。这类型手法能够将全世界各国的销售利润进行汇聚(关联交易)到终端的销售母公司上。
最后,销售母公司再通过分配股息等各种方式将资金最终重新汇入大本营上,以此来规避某些国家的高额税收,嗯,顺带还收割一波全球市场。一石二鸟,堪称完美。
加上知识产权这种东西,不像实业化的产品,定价可多可少,交易到自家的子公司的价格,即使在法律规定的公允规则内,那弹性也是极大的。
或者利用不同公司之间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拥有所有权的公司收取其他公司的特许使用费,只要最终利润流到某个避税区域即可。
虚拟互联网产品同样的道理,甚至玩的更加有意思,因为互联网公司的核心资产大多是虚拟化的,虚拟产品在税务统筹这方面更加隐蔽。
将服务器架设到了低税率的地区,中间跃迁几个空壳地址,整个数据链路就完成最终的转移。
这种操作,技术上有门槛,导致了税务部门即使发现有可能存在避税逃税的现象,但是单单一个部门,想追也有心无力。
只有多部门联动出击,才有可能追回税费,但这无形之中也提高了追踪的成本。
某些国家有时候会对特定的成员国进行税法优惠例,如上头提到的特许使用费需要交纳一定的预提税,欧盟某些国家可以对成员国免收此税。
这时候公司所在国不是成员国的国家,怎么办,在成员国设立一个空壳公司就是了。
跟国内不同省份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国内诸多公司在不同省份设立一两个销售子公司转移下实际利润,其实是同样的道理。
原文链接:避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