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2018-08-10  本文已影响0人  jeff98

再拾起这本书,一晃已是五个月过去。

序言

1947首版,1984年再版

费孝通先生声明了本书并不是完全严密的观点,更多是启发式的描述。这本书原本就是教书用的小册子。另外,本书不会深入到具体乡村社会的细节描写,而是概念的提炼(Ideal Type)

乡土本色

土是中心词,对土地的依赖,对土地的依赖导致了:

这种人与人之间的隔绝不是指单个人与他人之间的,而是以一处住在一起的集团为单位(一个村落)。

但这看起来有点奇怪,因为单就农业来说,并不需要群居合作。以家庭为单位足以维持生产,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者两性和抚养上的需要。

群居的原因:

  1. 小农经济,保证住处离农场近
  2. 水利合作
  3. 安全,共同防卫
  4. (我觉得这个最重要)土地平等继承,兄弟继承祖业并适当向周围拓展。(三家村->几千户的大村)

综上,乡土属性导致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村落之间人口流动少,各地乡村生活则具有地方性

这种低流动性使得乡村形成一种熟悉的社会

两种社会类型:

社会类型 目的性 德语 又名
乡村 无目的,一起生长而发生 Gemeinschaft“有机的团结” 礼俗社会
城市 有目的,完成任务而聚集 Gesellschaft “机械的团结” 法理社会

乡下人对人和物都是自然习得的,无需去抽象出普遍规则,只需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

孔子言孝,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并归结于心安二字。

熟悉则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人人都遵守从小习得的规矩,

“大家都是熟人了,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

这种乡村里自然习得的规矩在城里却往往行不通,这便是乡下人“土气”的来源之一 —— 他们不是落后的东西,只是在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中无法用规矩去应付,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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