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血(短篇小说)
零
16岁那年,在我身上发生了两件大事。
其一,我终于遇见了那个真正让我动心的真命天子。
当我得意地把他的照片秀给闺蜜,向她们介绍这是我男神时,她们像约好了一样对我说,你怎么知道这张照片就是真人,小姑娘醒醒吧。
是的,我们相识于网络。
他叫夏柯,比我大6岁,和所有拥有梦想的年轻人一样在首都的某个角落里奋斗着,做着目前看来还遥不可及的梦。
我不相信网络,更不相信网络里的爱情。可是莫名其妙地,我相信网络那头的他。
其二,我遇见了一个,说不清楚到底和我是什么关系的人。
打个不太合适的比方,如果夏柯是我的白玫瑰,那这个人,就是我的红玫瑰。
壹
高二返校后的第一个周末的夜晚,我收到了16岁的第一个礼物。
当我顶着刚洗过还没全干头发推开教室的门,蜡烛的光芒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耀眼。熟悉的旋律被风吹进双耳,起初有点乱,像一堆乱麻,慢慢地合作一股麻绳。
“祝你生日快乐……”
我没想到这些人在下午时奇怪的举动,是为了给这一刻作铺垫。
16年前,爷爷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用奶奶的话说,老头子的身体尚未冷透,小孙女在妈妈的肚子里就等不及了,要出来见上爷爷一面。
在她看来,爷爷是怕她日后一个人寂寞,特地把我送到她身边。我就好像是爷爷生命的延续。
爷爷叫沐天,由此也有了我的名字——沐怀天。
我的生日就是爷爷的祭日。从小到大,即使是最疼我的奶奶,也从没给我买过一块生日蛋糕。我也从不向人说起我的生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生日歌,为我而唱。
我竟然就那样呆站着,看着他们捧着蛋糕走过来。
“许个愿吧。”带头的郑亦初说道。
我双手合十,轻闭双眼,实际上什么愿望都没有。
睁眼时,我撅起嘴正准备吹蜡烛,惊讶地发现蜡烛已经全部熄灭,教室里的灯也已经亮起来,有些晃眼。
“哈哈!”是郑亦初恶作剧得逞后张狂的笑,围着我们的一众女生也伴着他笑。
我猜这场惊喜一定是他组织安排的。学校明令规定不允许带生日蛋糕进校,但是郑亦初是校长的侄子,算是有半个后台的人,和门卫大叔的关系也还不错。最要紧的是,只有他,才有本事召集十几个女生,只为给我过一个生日。
在文科班,男生本就是珍稀物种,更遑论郑亦初这般吸引眼球的男生。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当我问起这话时,郑亦初已将蛋糕切成一个个小块,分给了在场的各位同学。还剩的那一点,应该是我们俩的了。
“怀天,你怎么那么粗心啊,自己的身份证掉了都不知道!”刚接过蛋糕的萧晨说道。
“身份证”三字狠狠嵌入我的耳朵。我这个星期好像就一直没见到过它的影子,觉得应该是不小心落在衣柜里了,也就没太在意。
如果它真的丢了,又恰好被郑亦初或是在场或不在场的某个人捡到,我那不堪入目的照片岂不是会很可怜?从在场各位的表情中,我仿佛可以看到她们肆意嘲笑“我”的情形。
以前总是吐槽别人的证件照,果然风水轮流转啊……
郑亦初一边切蛋糕一边说:“还好发现得及时,不然可就错过了陪你变老一岁的机会。”
尽管情绪不算高涨,蛋糕总还是要吃的。
我伸手去够郑亦初手里的小纸盘,眼睁睁地看着它被别人得手。
这双手的主人是个男生,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生。刚刚那么长时间,怎么就没注意到他呢……
“哎哟,差点忘了这回事,”郑亦初放下手中的器具,一手越过那男生的后背,搭在了男生的肩头,“介绍一下,这是左一,楼上21班的,由于留宿的人不够,就被我拉来凑凑人数。”
我用眼睛点了点人数,十四加二,十六个。
“谁说16岁生日就要16个人陪着过?”对于郑亦初的思维,我只能表示无法理解。
好在左一长得还不赖,和郑亦初站在一起也是相得益彰,我就姑且不计较他抢了我的那份了。剩下的一块固然只能是我的,虽然有点委屈了郑亦初,我自顾自地想着,总不能让寿星空着肚子吧。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郑亦初拿起最后一点蛋糕,惊讶地看向我:“你今天才16啊,我还以为是17呢!不早说!害得我把左一都带来了!”语毕,他的嘴已然被奶油厚厚地盖了一圈。
郑亦初在我心中的地位瞬间从珠穆朗玛峰顶跌落到了地心。什么叫“今天才16”?捡到了我的身份证连加减法都算不对,你自己要给我一个惊喜出bug了怪我?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连蛋糕都没尝到一口……
“当心折寿。”我咬牙切齿。
周围的空气似乎因这四个字凝固了几秒,我倒想看看郑亦初打算如何收拾残局。
“行了,效果差不多了。”萧晨像个和事佬一样劝道。
我不大愿意相信,此刻我碰的钉子仅仅只是更大惊喜的铺垫。故意忽略,假装忘记,最后来个大反转,这般老套的剧情走向不像郑亦初的风格,他太不善于撒谎了。
左一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个礼品盒,上面有一坨疑似蝴蝶结的东西。他身旁的郑亦初尴尬地笑了笑,果然这东西出自“手残”。
“小寿星,今天没人敢得罪你。”左一的笑容把我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
虽然礼盒的外表草率得过分,不过内在更重要。
盒子里躺着一颗草莓和数只千纸鹤,以及正面朝上的我的身份证。那些千纸鹤怎么看都不像郑亦初的风格,除了靠着草莓的那只。
左一有些惊喜地说:“你的照片还挺好看的嘛!”
我赶紧从他手中夺过盒子,迅速把身份证放进了裤包,郑亦初还不忘温馨提醒:“放好点儿,当心又被我捡到一次。”
我发誓,这样的事情永远不会再发生。
“这千纸鹤谁帮你折的?”我嫌弃地拿起靠草莓的那一个。
“当然是大爷我自己咯。”
“难怪这么丑,”我把纸鹤放了回去,“不过心意我领了。”
“其他的都是他们折的,主要是左一这个闲人……由于精力有限,总共只有101个,不过这数字也挺好嘛。”郑亦初脸上的不好意思瞬间变为得瑟,“这草莓可是我自己种的,你之前说过不喜欢晚上吃东西怕长胖,所有其他的,嘿嘿,被我们瓜分了。”
还说没人敢得罪我……只是草莓的果期都快过了,难为这草莓还这么漂亮,姑且原谅了他。话说回来,左一的手工还真不错。我偷偷瞄了一眼他的手,和天气预报主播的手还真像啊。
于是在这个晚上,我的第一个生日派对就在这样有点欢乐,又有点诡异的氛围中过去了。寿星连蛋糕都没能尝一口,想想真是有点难过……
贰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说来奇怪,这是我第一次,在醒来之后还记得整个梦的经过。
“你都梦见了什么?”同桌萧晨似乎急不可待。
我把梦的内容大致说了一遍。在一个喧闹的菜市场,我漫无目的地走着。霎时间人群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向一个楼顶,那上面站着一个人。这是我人生第一次亲临自杀现场,虽然是在梦里,不免大叫了一声。
“然后呢?”
“然后我们整个寝室的人都被我吵醒了,凌晨两点。”
“是吓醒的吧……”萧晨脸上写满了嫌弃,“那你看清楚那个人了吗?”
“哪个人?”
“你是不是装傻?跳楼那个人啊!”
我真的没有装傻,菜市场那么多人,我怎么知道她问哪个?
我摇摇头,说没看清。
萧晨显得有些无奈:“近视的人,连在梦里都是近视。”
实际上,我不仅清楚地看到了那个人的脸,还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神,分明在看向我这边,有些仇恨有些哀怨——正是这眼神把我吓醒。
我不敢告诉萧晨,那个人就是昨天刚和我认识的左一。
“叮铃铃……”晚自习的下课铃声响了。
教室里的同学走了将近四分之三,只剩我、萧晨和一部分同学仍在自习。
其实我留下来不是因为爱学习,而是因为晚自习上得太随便,到现在连作业都没写完,更别提预习工作了。至于萧晨嘛,有句俗话叫“物以类聚”……
“喂。”萧晨用笔盖戳了戳我的胳膊。
我抬头看她,她用眼神示意我看向走廊。
那不是左一么?虽然戴了个鸭舌帽,隔着一段距离,样貌不是很清晰,但是依然很有辨识度。
至于他旁边那位,和我相爱相杀了一年的郑亦初同志,化成灰我都认得。
“哥俩感情真好。”我淡淡地说。
“可是以前他都没来找过姓郑的……”
“这和你有半点关系么?”
萧晨摇摇头:“好像没有。”
于是,我们埋下了头,继续回归作业的怀抱,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挣扎,沉没。
这一个星期的晚自习,似乎都是在相同的状态下度过的。
用别人拼命写作业的时间使劲地玩,在别人离开过后追悔莫及,下定决心后发赶超;决心还未站住脚,萧晨就会发现左一的存在,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知我,两人看着左一和郑亦初打闹的身影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才猛然想起来最重要的事情还没做完……
不知道这烦死人的拖延症什么时候才会有所好转。
入秋了,这天不多不少的阳光仿佛格外讨人喜欢,连老师都变得可爱了起来。没有作业,对于学生党,尤其是我这样的一类来说,可是一道天大的特赦令啊。
所以这一天我终于不用再加班赶作业了。
萧晨麻利地收好了书:“怀天,我们走吧。”
可我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没做完一样,掏出了数学书,做出预习的样子:“你先走吧,我再看会书。”
萧晨嗔了我一句“得了吧你”,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
萧晨肯定是觉得我今天哪根筋搭错了。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下来,书上那些不像样的符号我是一个都看不进去。我想离开这,回寝室洗漱后美美地睡一觉,同时又莫名地觉得不该离开这。
每每要离开椅子,都觉得空荡荡的内心莫名地焦灼着,是第一次,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我到底在干什么啊?
可惜数学书并不能给我答案。
昏昏欲睡之中,熟悉的声音传入耳朵。
“郑亦初你给我出来。”
是在什么时候,左一不再委托别的同学传话,而是直接点名了?
竟然,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内心平静了下来。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一种满足,驱使我终于选择离开。
我突然怀疑,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左一。
初中时,我对一个隔壁班的男生也有过类似的感觉。我把内心的疑惑告诉陈溪,她跟我说那男生追过很多人,包括她自己,还跟我说了很多他曾经的“风流韵事”,我那一点点还没来得及萌芽的小情愫就彻底变成了灰烬。
我可以允许自己喜欢上一个人,小心翼翼地就好。可是直觉告诉我,左一不应该是那个值得的人。
我抗拒这样地喜欢他,但是我暂时又没有办法否认我喜欢他这件事。
只希望这个时候,有一个类似于陈溪一样的人,对我说他的不是,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不是,我才可以彻底摆脱这样的念头。
从教室一路走到寝室,我都在思考该去找谁问问关于左一的一些事情。
在寝室门口刚好被萧晨撞见:“怀天,你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
“你知不知道,左一平时和什么人走得比较近?”
“你问这个做什么?”萧晨一头雾水。
我知道我是问急了,可只觉得此刻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不怕被人误会,只是不能让这个念头一度地膨胀,否则极有可能会像前次一样,毁了我。
萧晨也不至于太不懂我,她定能猜到我有要事,说道:“要说最了解左一的人,当然是郑亦初了,要么就是他们班的同学。”
他们班……对了,上次郑亦初说过,左一是楼上21班的。
叁
次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我去了21班门口,把荀露叫了出来。
荀露是我的初中同学,一个女生中的男生。明明留着一头长发,却比那些刻意剪成短发的假小子酷多了。她平日里性子比较随和,异性缘挺不错,经常被男生“调戏”,她也不会真正动怒。
她无疑是我的最佳选择,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左一啊,”荀露皱起眉头,“他这人也还行,就是好像有些小毛病。”
“什么小毛病?”我巴不得她立刻罗列出无数条款项,大到脾气臭,小到喝汤声音太大太难听。
荀露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听人说,他好像有点,人格分裂。”
我哭笑不得:“你听谁说的?”
荀露立刻把食指放在嘴前:“你小点声,我没和你开玩笑。”
好吧,就算这是真的,也不能算是缺点啊,只能是人格缺陷之类的。对他,我还是讨厌不起来。真想骂自己一句“犯贱”啊,人格分裂都不能算是正常人了,怎么还能喜欢?
“你认识他啊?”荀露的神经真是够大条,现在才想起问这么重要的问题。
“算是吧,也不是很熟。”
对啊,我们都不熟,都没说过几句话,我为什么还要喜欢他?
“那你注意点,别和他走太近。”荀露的表情很认真。
“好。”
嘴上答应着,其实内心还在矛盾。我想进一步熟悉他,想和他成为很好的朋友,又害怕等到我们真的成了朋友,我会更喜欢他。
以前那位姓吴的同学不就是这样的存在么? 在我面前做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怪就怪我那时太不谙世事,两天后他甩了我,还迟迟无法从阴影里走出来。
真后悔把初恋给了这样一个人渣。
听荀露的描述,左一好像也是类似的。人格分裂?如果是真的,那他发作起来岂不是只会更可怕?
不要想了,以后都不要再想左一了。不管心里有多矛盾,都不要再允许他侵占我的世界。
然而这样的心理堡垒,在晚上听到左一声音的那一刻完全被击垮。
我心知不能让事情这样发展下去。这次月考已经下降了很多名,都被班主任叫进办公室谈过两次话了。
然而,自己还是会忍不住地抬头看看左一。
不知是巧合还是刻意,我总能看到他的眼睛,是朝我这边看的。
萧晨一面奋笔疾书,一面问我:“你说,左一为什么要经常来我们班?”
“又不是天天来。”我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他该不会是喜欢你吧?”
“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我有些喜欢他。
萧晨很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怎么能不知道呢?你没看见,他经常看你啊。”
“说不定是在看你呢。”
“得了吧。上回你过生日,他看你的眼神就有问题。尤其是在你还没发现他的时候,那眼神,赤裸裸的含情脉脉啊。”
我完全不知萧晨所说是真是假。对于那晚发生的事情,我只记得郑亦初这家伙只给我留了一个草莓。那草莓真是难得的好看,我舍不得吃掉,就把它稍加修整,做成了挂饰挂在了家里,只愿它不要坏掉。坏掉也没关系,反正已经没人会吃它了。
我只好傻笑两声,无言。
不过,萧晨对于左一的眼神都记得那么清楚,该不会和我一样喜欢他吧。我倒希望是这样,于是我就可以不要抢了好闺蜜的男人的心态,强迫自己忘了左一。
然而入得了萧晨法眼的男人实在没几个,她也许只是单纯的观察能力比较强而已。左一没那么大能耐,能收了她这个不是情圣,胜似情圣的姑娘。
只有作业和自己的小圈子相伴的日子过得飞快,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金秋,就跨进了这一年的寒冬。
一年一度的元旦晚会又在招募主持人了。虽然去年已经做过一次主持,我还是报了名。我并不是有多想主持这个晚会,只是把它作为乏味生活的一种调剂。
在周六的音乐厅终选上,我遗憾落选,理由竟是已经主持过一届。
我可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却难以接受这样的方式。连续主持过三届晚会的人不是没有,为什么我就要因为这个与主持的位置无缘?
明明心里万分委屈,还要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面带笑容和最终的人选以及评委老师们道别。
等到离开了音乐厅,卸下了那副笑容,才知道刚才我的脸有多疼。
“美女,是什么事情惹得你这么不开心?”
我怎么会听不出这个声音?几十个小时不见,左一被风吹得有些苍白的脸徒增了几分可爱。
我怎么会用“可爱”一词来形容188个头的左一?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任何时间都不能是。
我尽力让自己显得正常一些:“主持人,落选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以后有的是机会,你这么优秀,还怕没有舞台?”
左一听谁说的,我优秀?这段日子因为他,我都快成渣渣了好么?
内心的委屈还是战胜了这一点小吐槽,也战胜了多日来我对左一的防备,我突然大哭了起来。
左一定是被我这一出吓坏了:“你别哭啊,我最不会安慰人了。我……我又没带纸,要不你先在这等会,我去学校超市买包纸巾过来?”
这样的表现成功地让我破涕为笑:“你不要去了,我有带纸。”
他紧皱的眉头瞬间舒展:“那就好。”
我一边擦眼泪,一边笑到停不下来,断断续续地说:“我哭,不是因为,落选,而是,那些评委说,说我之前,主持过一届了,要给别人,机会。”
“那也只能证明你主持得太好,一上去,别人就都黯然失色了。为了均衡,只能被牺牲了。”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事故”现场清理得差不多了,我挥手表示告别,准备离开,听得他一句:“你现在得空吗?”
“你问这个做什么?”
他一笑:“想不想出去玩点东西?”
肆
我的回答固然是否定的,却说不出个像样的理由,还是被左一强制拽到了游乐场。
在银色的季节玩过山车这种东西,简直让我难以接受。我终于有点相信左一有人格分裂这个毛病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个时候打退堂鼓,左一只会以去游乐场广播站高调告白要挟我。
换个角度想,就算他去了广播站,别人也不一定知道沐怀天是谁。
尽管如此,我还是鬼使神差的坐上了过山车。
整个过程中,寒风把我吹得愈加清醒。
单独和异性出校门是很危险的事。我相信左一不是那样的人,又难保万一他真是那样的人。大白天的,又是在公共场合,他应该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可天黑了就说不定了。现在已经是下午,冬天的天又黑得早。如果五点了他还不提回校,那我就假装上厕所,趁他不休息一个人赶回去。
车子停了,我漫天飞的思绪也停了下来。
我的头有些晕,左一就去给我买了一个棉花糖,说他不舒服的时候就吃糖,效果很不错。
我将信将疑地接过。
游乐场的长椅前,行人熙熙攘攘。眼前正对着的,正是我们刚才坐的过山车的轨道。我看着那些人被惊吓的表情,听着一声声略带快乐的惨叫声,一点一点吃着棉花糖,浑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
短暂的沉默后,左一开始给我讲他的事情。讲他小时候做过的傻事,讲他和郑亦初从小到大的兄弟情,讲他的初恋。
他原本可以和初恋好好地在一起,连家里人都默认了这种关系。可是好景不长,初恋得了重病,去世。
我相信这位初恋是一个难得的好姑娘。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起了她。”
话头突然转到我身上。我完全没有小鹿乱撞的感觉,只觉得尴尬,连棉花糖都好像变了味。我必须说点什么,不然空气都会凝固。
“我没她那么好。”
“你有。”左一用一种坚定的眼神看着我。
“可我终究不能是她。”我尽量控制住面部肌肉,做到面无表情。
“谁说的?”他突然变得有些凶狠,“就算现在不是,以后也可以。在别人眼中不是,在我看来是,就可以。”
这样的不尊重驱使我给了他一巴掌,由于游乐场的喧闹,并没有太多人注意到我们。
他的表情柔和下来,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欲言又止,有些愣愣地出神。
趁现在,我以最快的速度起身,快步离开,在路上把棉花糖扔进了垃圾桶。
他并没有追上来。
搭上了车,我才得以休息一下,整理下一团糟的思绪。
刚才左一的样子,简直变得毫无征兆,他人格分裂竟然是真的,他喜欢我竟然也是真的。好在我还算清醒,事情并没有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他的初恋真是个可爱又可恨的家伙,他竟然可以把我当做初恋的替身。这种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如果我的身份证不丢,郑亦初就不会想起给我庆祝生日,我就不会认识左一,也就没有后面这一大堆破事情了。
佛家说,因果报应,这话不错。
说到底,还是怪我。
我总算是在天黑前回了学校,在教学楼下撞上了郑亦初。
“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是你告诉左一的?”
都不用他回答,光看他那样的表情,就知道定是他干的好事。
我怒火中烧,把今天在游乐场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郑亦初。
只听郑亦初低声说:“想不到他这么混账。”
“你认识他初恋?”
“他俩还是我撮合的。”
心里对他的埋怨被这句话一扫而光,想不到郑亦初也会当媒人。
“她很好吗?”
“你根本没法和她比。”
我愤愤地踩了他一脚:“谁要和她比了?”
郑亦初撑着疼得抽搐的脸说:“我去看看左一回来没有。”
即便骂了他,也还是忍不住关心他。有郑亦初这样好的兄弟,真是左一的福分。
那天过后,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是左一来找郑亦初的频率少了许多。我也很少时间会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期末总评的时候,拿了个光荣的进步奖。
放了寒假,尽管作业堆成高高的一摞,我也要充分犒劳犒劳自己。
然后我就在网络上认识了夏柯。
我们是在一个交友群里认识的,聊得挺投缘。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他发了几张他的照片给我。
一个在首都工作的人长着这样一张人畜无害的“小白脸”,真是不正常。我开玩笑,说他看起来真像我的小学妹。
更不正常的是,一度坚信网络里的一切都不可信的我,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夏柯。
唯一让我觉得有点难受的,就是,每次看到夏柯的照片,我都会不可避免地想起左一。
张爱玲小姐曾说,每个男人的一生,都会遇上这样两个女人,一个像红玫瑰,一个像白玫瑰。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上自己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左一和夏柯两个人,于我而言就是这样的存在。只不过,我并没有做出真正的选择,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依然是我的床前明月光。
伍
开学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左一。
这样也好,眼不见心为静。我只用专心地喜欢夏柯,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将来去首都找到他,告诉他,我一切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他。
这样的日子像一汪平静的湖面,有一天被左一的不请自来短暂地打破。
那天晚自习,我们班利用延长时考地理。
其他的班级都已下课,窗外传来各种各样的嘈杂。
有人一脚踹开了紧闭的教室门,众人都抬头看是谁这么大胆。我一见门口的人是左一,装作没看见一样接着埋头答题。
“沐怀天,”这还是他第一次叫我全名,“我找你有事。”
我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感觉到众人的眼睛刷刷看向我。
倒是萧晨替我回答:“你还嫌自己不够烦人啊!滚出去!”
“只要她出来,我马上就滚。”
“你还要不要脸了!”
“我又没找你,你瞎嚷嚷什么。”
萧晨是个暴脾气,怎能容忍左一这样对她说话。她站起身,不少人也跟着她站了起来。
这样难堪的场面,总不是我装聋作哑就能收拾得了的。无奈之下,我只好起身,去“赴约”。
萧晨急忙拉住我:“怀天,别去了。”
我笑笑:“不去,他会走吗?放心,这里是学校,他不会对我做什么。”
左一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他手里拿着一卷纸,像是画。
在学校的后山脚下的一个路灯前,我们停了下来。
周围没什么人,只有水沟流淌的声音,我隐隐有些不安。
他打开画纸,问道:“我初恋,和你像不像?”
借着路灯的灯光,我大致看清了轮廓。第一眼,我都差点以为,他画的人是我。细看,才知并不是我。初恋真是漂亮,也很是可惜。这样想想,左一还真是可怜。
“你就为了给我看这个?”
左一莫名地笑着,把那幅画撕成了碎片,随手扔进了一旁的水沟里。
“你干什么?”
尽管光线暗淡,不大看得清画上的细节,也能看出作者的画工很好,这画也定是画得十分用心的。就这样亲手毁掉自己画的初恋,我实在不明白左一。
“她已经死了。”左一用他的双手握住我的双臂,“我只有你了,只有你了。”
我想挣脱,无奈力气不敌他。
他的脸凑了过来。他竟然想强吻我!
难以言喻的绝望涌上心头。我忘了他不是正常的人,我真后悔没有听萧晨的。
正欲闭上眼睛,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声响。
“左一,你清醒点!”
等到看清了郑亦初的脸时,我终于哭了出来。郑亦初因为我给了左一一个耳光,我说不清这眼泪是因为难过还是愧疚。
我已经不记得紧接着都发生了什么。
只记得,在之后的每一个夜晚,左一都没有再来找过郑亦初。
那几天,我彻夜难眠。
我想找人倾诉满心杂乱的情绪,无奈没有人愿意倾听。同学都说,是我想太多了,这没什么大不了,很快就过去了。而萧晨,她对于我的遭遇已经足够感同身受,我不愿再让她为我难过一次。
我突然很羡慕祥林嫂。她的阿毛没了,至少曾有过人可以倾诉。
周六,夜里二十三点的天楼上,还有人在成群地聊天,五月的风吹来了她们的声音。
我就坐在不远处,静静看着她们,发呆。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陈溪打来的电话。陈溪初中毕业后去了外地上学,周末闲来无事就照着通讯录一个一个地给我们这些老同学打电话,到了这个点终于轮到我了。
“喂。”
估计陈溪又是蹲在楼道里给我打电话,回声很是明显:“你听上去怎么奄奄的?不会是被你们家小柯柯残忍拒绝了吧?”
小柯柯是陈溪对夏柯的“爱称”。
“他都不知道我喜欢他。”
“那你到底怎么了?”
陈溪原本愉悦的心情,被我一点点拉到谷底。
我把我和左一的事都告诉了陈溪,故事结束的时候已经迎来了第二天凌晨。
“那他现在还有来找过你么?”
“没有。”
“那你别想太多了,好好喜欢你的小柯柯才是正事。”
陈溪给我讲了很多发生在她身边的趣事,试图让我开心一些,我却只能僵硬地附和两声,而后陷入无止境的沉默。
“你在哪里啊?”她才想起问这个问题。
“在我们宿舍的天楼上。”
“你一个人?”
“还有几个人,在那边。”
“那你早点睡,别在上面待太久,会着凉的。”电话里传来陈溪的脚步声,“我也要回寝室睡觉了。”
正准备挂了电话,又听见陈溪几近暴走的声音:“门怎么锁了?天哪!难道我今晚要睡楼道?”
我终于笑了出来。
“不说了,我要给我室友打电话叫她开门,拜。”
尽管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么远,陈溪还是愿意听我向她倾诉,做一个称职的开导者,就像以前一样。
我的生活也应当回到以前的样子,没有左一时的样子。
六
日子翻过了我的十六岁,来到我十七岁的第一天。
今年没有惊喜了,却收获了全班同学的祝福。
一人不经意间的一句生日快乐,于我而言就像是奢侈。这样的大家庭,让我感到无限的温暖。
高三的晚自习延长时,即使没有老师看守,也没有人选择提前离开。所有人都用力抓紧每一秒,企图换自己一个更好的未来。
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我没有在意,以为那是某些号码发的广告信息。
过了几分钟,空气中传来一个女孩凄厉的惨叫声。
我抬头看了看窗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同学们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只顾奋笔疾书。
隐隐的不安,驱使我拿出手机,翻看几分钟前收到的那条短信。
是未知的号码发来的。
“小寿星,今晚,将会有大事发生。”
尾声
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我和家人去首都玩了几天,意外撞见了夏柯——是单方面的,他并没有注意到我。
他还是床前明月光,我却再也不是彻夜举头望明月的沐怀天。
今天是爷爷的第十八个祭日。我和家人们早早地起床,去爷爷的坟前祭奠。
下午,我买了一束花,独自去到了左一的坟前。
今天,是左一的第一个祭日。
那个晚上,当真发生了一件大事。
女孩的惨叫声不是幻听,她亲眼看到左一从行政楼楼顶一跃而下,后抢救无效,死亡。
学校没有公开这一消息,老师们也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事实上每个老师都清楚,这事瞒不过校内的学生。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猜测左一的死因。
有人说这事早有征兆,他早就写好了遗书;有人说,这是一场精神病人自导自演的闹剧,一不小心赔上了性命;有人说,他是为情所困,因为在行政楼顶楼发现的手机上,有一条未发出的短信:
这个世界的我让你如此厌烦,那么,就让我去到另一个世界,永远和你在一起吧。
我总觉得是我杀死了他,即使他早就写好了遗书,抱着必死的决心。
没有我,他也就不会选择在那个日子死去不是吗?
记得这个日子的不止我一人。我赶到的时候,恰逢郑亦初离开的前一刻。
死亡真是妙不可言,它除了令人痛苦,似乎能让人变得可爱。
死去的左一,依然是郑亦初最好的兄弟。我们之间,也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蚊子血在墙上生根发芽,开出了一朵红玫瑰。
郑亦初看到我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只是简单一句“生日快乐”,然后离开。
这是我今天收到的第一句生日快乐,应该也是唯一一句。
我知道,尽管在过去的三百多个日子里,郑亦初都告诉我左一的死不是我的错,他终归是心存芥蒂的。
我把花放到墓碑前,双手合十。
上天,愿你善待我的白玫瑰,还有,天国里的红玫瑰。
全文完
蚊子血(短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