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受害者们为什么不选择离开所在家庭?

2018-11-20  本文已影响0人  福珠哦

在中国,(对女方)感情破裂是不由自己说了算,法院说了算。(对男方)感情即使破裂到要砍死妻子的程度,还想留着奴隶那奴隶就跑不掉。

董珊珊案就是例证,结婚10个月,8次报警,千里逃亡,最后被丈夫绑架回来活活打死,凶手仅仅被判6年半。从结婚到她死亡,短短几个月中间,她及家人曾先后八次向警方报告王的暴力行为,提起过离婚诉讼,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王光宇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残酷殴打:“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于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董珊珊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董珊珊不仅长期被殴打,而且还被王光宇逼迫夜晚脱光衣服扒在客厅无窗帘遮挡的落地窗上,用强光照着,长达2个小时,让其倍受侮辱。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宇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珍爱生命,远离婚姻,警钟长鸣!

【钱江晚报】妻子坚持要离婚 丈夫拿分居期间开房证明解围

第一次起诉离婚,调解撤诉;时隔大半年,她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

丈夫却称,二人感情尚未破裂,理由是,分居的大半年里,他们一直短信联系,也曾一起吃饭、开房。他还拿出了开房证明。

任燕(化名)是宁波姑娘,和台州小伙杨贤(化名)是大学同学。两人大二就在一起了。2008年毕业后,经家人催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没有生养孩子。

去年10月,任燕起诉离婚。她说,丈夫时常不住在家中,即便回家也是匆匆住一晚,基本就是玩游戏,第二天又离开,两人没有沟通。更过分的是,每次回家,丈夫都向自己拿钱,有一次拿走了她的银行卡,刷掉了6万元。

杨贤不同意离婚。他说,不回家住,是因为工作单位离家太远,不得已才长居单位宿舍。而且他家境不太好,又是家里独子,6万元是当时母亲突发疾病治疗所用,早已向妻子解释清楚,但妻子一定要他还钱。

组织调解后,任燕撤诉,只是一再强调,要求丈夫尽早归还6万元钱,并换个离家近一点的工作。

时隔半年,今年7月初,任燕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她说她已尽了最大努力,但夫妻间却是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律规定两次起诉离婚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她才熬到现在才来。

杨贤依然不同意离婚。他拿出证据证明感情并未破裂。

“我们经常发短信聊天,有时一天就发个二三十条的,跟热恋时差不多。因分居时我们都是跟父母住的,不太方便,她还暗示我去开房。”杨贤说,两人最后一次开房是今年五一时,如果从那会儿开始计算分居时间,到起诉时才两个月,“我们是有感情的,只是还没找到合适的相处方式,而且我已经在计划调动工作了。”

任燕将丈夫的话全盘推翻,她解释发短信都是互相抱怨,开房也是因为陪同大学同学在宁波玩,不想让人知道要离婚的事。

一个铁了心要离婚,一个坚决不肯离,调解不下。昨天,北仑法院综合分析,认为二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不准离婚。

【凤凰新闻】重庆一女子为离婚 两次犯重婚罪

2005年,忍无可忍的汤女士多次向丈夫提出协议离婚,可丈夫陈先生却不愿结束这段婚姻。两人还为此上过一次法院,但因陈先生坚决拒绝离婚的态度和将改变个人脾气的保证,法院最终判定不支持汤女士的诉讼请求。

她听信传言选择重婚

见婚没离脱,夫妻俩感情也越来越淡漠,汤女士索性离家外出打工,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就在2005年的11月,在法院不支持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汤女士四处跟人打听如何才能顺利和丈夫离婚。直到有一天,她在和别人“摆龙门阵”时,无意间听别人说:“如果夫妻一方有人重婚的话,好像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汤女士暗自决定试一试。次年,汤女士便主动与打工时认识的男子冉某,以夫妻名义在巴南区南彭镇附近同居。就这样过了三年多,由于期间长时间不回家,也不问家事,她重婚的事终于被丈夫陈先生发现并报了警。

2010年4月,汤女士因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法院并没有因此判决两人离婚。

【新浪新闻】男人同意才可以离“闪婚”夫妻因家庭琐事频闹离婚 法院调解和平分手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李某认为两人因夫妻矛盾长期分居,已无共同生活必要,遂平静地接受了妻子田某提出的离婚请求。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和平分手。

【中国新闻网】送“少妻”20万购房 离婚后索要房屋

  为了表明自己对廖红的诚意,魏志拿出20万元送给廖红。2011年5月,廖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魏志以婚姻关系没有破裂拒绝离婚,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房屋归廖红所有,剩余贷款由其承担;廖红补偿魏志补偿款17.4万元。(花了二万多就白得一个青春少女,比买越南女划算。)

【人民网】妻子不堪忍受欲离婚 家暴男写保证书保住婚姻

  男女通过婚恋网站相识并最终走到一起,不料由於双方了解不深入,婚后屡屡因琐事发生摩擦。妻子以男方频频实施家暴为由起诉离婚,男方则写保证书承诺不再犯。昨悉,青山区法院法官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人民网】离婚案开庭前夫妻俩有说有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这原本是件普通的离婚案,但是5月20日,沈法官又收到了来自王先生的申请书。王先生在申请书里表达了自己不想离婚的意愿:“五月初八,我们吵架她就走了,我打了她100多个电话也不接,我就找了派出所、电视台广播都没有消息……我们感情良好,申请法庭不离婚。”

【网易新闻】房产证上无名字 美女先和丈夫分居再起诉离婚

由于何某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没有将妻子登记为共有人,导致双方矛盾的产生,责任在于男方,但也不足以认定两人感情彻底破裂。只要双方在以后的生活中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尊重与信任,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所以判决不准予离婚。

彭某不服,提出上诉后,市中级法院给出了和一审法院相同的说法,同时认为,男方没有上诉,足见丈夫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最终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彭某的上诉。

【搜狐新闻】“不准离婚”改“准离婚” 女子篡改判决书

7月9日讯 据宁德网报道,周宁籍女子林某,因不满法院判处其不准予离婚,擅自将法院送达给她的民事判决书主文内容“不准予林某与郑某离婚”更改为“准予林某与郑某离婚”。近日,周宁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林某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06年,林某忍受不了因家庭生活琐事与丈夫经常发生争吵,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殊不知,林某在拿到判决书后,对不准离婚的判决十分不满。看着“不准”和“准”就差一个字,她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把“不准”给改成“准”,她开始暗暗为自己聪明感到得意,但是她不曾想到这是犯法。

【人民网】女儿起诉离婚 父代女婿辩护

  原告的父亲得知女儿起诉离婚后,主动代理女婿应诉(被告同意并委托),原告的父亲在庭审中一再强调,女儿闹离婚是因为被告常常回四川照顾患病老母亲,近年来夫妻间聚少离多,加之被告赚钱不如以前,便产生厌恶情绪。其夫妻两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皆因误会造成今天局面,恳请法庭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最后,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光明网】不准离婚妻子又起诉 不足半年被驳回

  与丈夫为偿还购房贷款和借款的事发生纠纷后,妻子肖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未满六个月,肖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2013年1月11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南方法制网】酗酒男人断送十年婚姻 妻子难忍多次诉离

“其实我也知道他人不坏,对我父母家人也不错,但就是好酒,一喝酒就闹事打人,为此家里不知道都赔了多少钱一条街的街坊都快得罪完了。我真的给够了他机会了,我来你们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请求法院帮我解脱这段婚姻吧!”曲珍第4次走进了法庭,无奈而平静地对法官说道。

2002年,曲珍经人介绍与刘二认识,恋爱半年曲珍觉得刘二为人还不错,二人便走进了婚姻殿堂。可没想到,真正在一起生活后曲珍才发现了刘二真的是什么都好就是有酗酒的恶习。而且刘二逢酒必喝,喝酒必醉,甚至殴打曲珍。

【光明网】入赘丈夫家暴28年 绝望妻子三诉离婚

1985年彭水英与陈龙华按照农村风俗结为夫妻,陈龙华入赘至彭水英家,双方生育一子一女,年少天真的彭水英认为自己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但事与愿违,不久之后,她发现自己的丈夫好赌、脾气暴躁,并经常对自己施以家庭暴力,甚至对儿子女儿也不放过。

纵然如此,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彭水英还是选择默默忍受,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儿子女儿,就这样一忍就是25年,期间陈龙华始终未曾改变。终于熬到了儿女都成年,不堪忍受的彭水英于2010年开始与陈龙华分居,自2011年起曾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面对陈龙华的再三保证,彭水英难以割舍二十余年的情分,两次原谅了陈龙华,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但最终彭水英发现自己的忍让与原谅并不能换来一个改革自新的丈夫,陈龙华依旧轻则的动口辱骂彭水英,重则动手实施家暴。

【凤凰网】爱情“门外汉”不知体贴 被冷落妻子诉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琴清与被告刘建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是合法夫妻。双方的矛盾在于原告陈琴清对感情要求较高,而刘建华生性老实,不懂浪漫,双方才会吵架。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光明网】孕妇遇前男友 丈夫吃醋施家暴致妻流产不孕

  “建立一个家庭不容易,赵龙也保证改过,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法官如是说。“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浑身打颤。”何文婷含着眼泪对法官说。

【新华网】丈夫患病无生育能力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丈夫因患病丧失生育能力,妻子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日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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