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具

2018-11-15  本文已影响0人  为君梳作半面妆

        我本来就是个对文字特别敏感的孩子,曾经一度的喜欢写东西来梳理自己的情感,甚至,有些沉迷,终于,在我24岁本命年,才下定决心,好好地整理一下岁月带给我的零碎的但记忆深刻的灵魂依附,我要好好的,也是第一次觉得写作是那么的神圣,它让你沉迷于自己设下的美好中,自我憎恨着,陶醉着,欢笑着,感动着......无论怎样,岁月带给我们的都是成长,不是吗?我们是赚了的,尽管生活带给我们的有时,只有自欺欺人的快乐和富足。

        在我们的生命中,最神圣的就是编织生活的那两个人,可是,在我看来,他们却真切的让我在爱不起来的环境中,活了那么久,那么久,我恨他们,可是我离不开他们,原来,恨,本身就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爱和在乎。还好,我在那么多人的教育和引导下,如今也可以这么自在的活着,而且,想永远的这么活着,对于一个童年就有过厌世的孩子来说,这是多么巨大的改变,所以说,生活本身是能感化人的,它有着无以言表的善良与宽容。

        丑陋、卑微的是一个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是一个人生下来最无能为力的事情,只能接受。对于本性善良的人来说,这个世界是比较偏爱他的一切,令人羡慕。对于本性恶劣的人来说,这个世界可能就有点不照顾他的生存感受,要想那么游刃有余的活着,需要的不仅有改变自己的命运的野心,还要有一面自己都为止惧怕的假面。故,我想以我的生活写照,来感召那些像我一样可怜可悲的人,以活着的理由、勇气和力量。

        我,也就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柳晓,自小就听邻里街坊议论爸妈的婚事,我妈妈的爸爸,我的姥爷,是个读书人,后来就一直担任仝楼学校的一名教师,我们那一片头,但凡是年纪在20-50之间的,都被我姥爷带我,他是很有名的教师,人好,又有才华,长得也高大挺拔,所以,我、弟弟、妈妈还有我的爸爸,都是姥爷的学生,而我妈妈的妈妈,我的姥姥,因为怕孩子受苦受累,在妈妈16岁那年就撒手人寰了,我的妈妈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除了大舅比较有不服输的劲儿,读了高中,而我妈妈他们三个,连小学也没有毕业,没有了姥姥,姥爷又一直在外教书,所以家里的负担就去全权都落到了就没有文化的妈妈的肩上。

        年过二十,妈妈到了嫁人的年纪,她的亲人都劝她赶快出嫁,毕竟,那时候家里穷的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就是再等几年,恐怕家里也不能给她置办半点嫁妆,但是妈妈又是个眼光比较挑剔的女人,可以说妈妈是完美的化身,除了家里没有钱,没有娘亲,其她都是完美的,能干,会说话, 村头有很多提媒的人,可是提了很多,也见了很多,竟没有我妈妈看上眼的,后来这事也就耽搁了下来,

        那年冬天,我的爸爸,从郑州回来家里,去我姥爷庄打面,不经意间被很多多嘴的女人看到,就开始议论着,这个男孩子真是英俊,一个蓝色鸭绒袄,黑白条条的裤子,蹭亮的皮鞋脚上蹬着,尽管拉着个破旧的假车子,还能让人看出来他那英姿飒爽的身形和那个酷比周润发的面孔,我爸爸是在郑州邮局上班的,因为各个方面都比较优秀,而且人也特别能说,所以得到了不少领导的青睐,年轻有为的年纪,帅气逼人的相貌,让他的事业也有了很好的发展,在邮局里能够做一名大堂经理,对于我们农村人来说,是多么罕见的一件事啊,必是祖上积了不少德。

        所以,从我出生对爸爸的印象就是一个小白脸的形象,没有出过苦受过累,整天吃香的喝辣的,特别讲究的一个男人。后来,姥爷村上的人就把我爸和妈妈扯到一块了,我妈妈纵然再挑剔,也没能躲过我爸爸这一劫,后来不到一个月,他们就结婚了,婚礼简单的 常常让妈妈羞于提及,听说也就是一辆自行车,姑姑带着妈妈就来了,三天时间就和我爸爸来到郑州生活了,而生活就是这样,不是说你草率的一个决定就能撑起一辈子的缘分。最起码我知道,我妈妈跟着爸爸真的吃了不少苦头。

        由于爸爸的条件,在没结婚之前就有很多长得很好看的大学生哭着喊着要跟着爸爸,可是,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他选择了妈妈,或许,这就是命运在冥冥中安排好的一切,谁都无力去改变什么,纵然结了婚,妈妈发现了爸爸的小秘密,然而还是选择了原谅,因为妈妈只是个农村的一个再单纯不过的姑娘,对于这种事,她考虑的比较宽泛,不能因为自己的幸福而坏了家人的名声。她选择了吞咽,很多时候,我是她肚子吞咽痛苦的见证者,毕竟,我们俩要比她和爸爸相处的时间更多。所以,我对于她的一生,最具有发言权。

        于他们结婚第二年的一个冬天,我出生了,爸爸的第一句话就是:“恶心死人了”,这似乎和常人的反应不大一样,这也可能是我们爷俩最相像的一处,都是对其他事物那么的不屑一顾,所以,直到现在,我和他还是有很多磨合不了的一些东西存在,这些东西已经不是说改变就改变,说原谅就原谅的了,其影响已经根深蒂固,对很多人的伤害,也是无法弥补,还好很多事都挺过去了,还好我毫发无伤的长大了,他还在。

        无论曾经我们之间有多么的挣扎,我还是爱他不是吗?对,我爱他,即使他欠了我那么多年的父爱。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他的女人,而妈妈又是这个世界上我最想保护和疼爱的女人,所以,我没有任何理由让自己继续恨下去,一切的怨恨都随堆翻滚覆盖掉吧,剩余的日子,我选择疼爱这个男人,让我带着假面生活的男人。

        我出生后,就直接回到了老家和爷爷奶奶生活,我是那个年代亿万家庭里最幸运的宠儿之一,我有一对特别疼爱我的爷爷奶奶,或者是因为偏爱我的父亲,所以,我被他们这样很好的照顾着,令人羡慕,让人垂涎,记得村上给我取了个外号“老娇”,就是被长辈们当做娇宠儿对待的孩子,堂哥堂姐都喊我老娇,可想而知,我的地位在爷爷奶奶那里应该是超越他们的,然而,我却因一件事,无法和正常孩子一样开朗,快乐的活着。我的意识里,一个人的自卑是与生俱来的,我就是一个天生就很自卑的孩子,好像永远都活在别人的阴影下,走不出来,我是我们家孩子里面长得最丑的一个,应了刚出生时爸爸说的那句话,恶心死了。

        从我记事起,自己就比较敏感,爸爸外出开饭店,妈妈也丢了我同行,我变成了别人眼里爷岁女不要的弃儿。很害怕谁提及爸妈,姥姥什么的,因为在我看来我的亲人就真的只有我的爷爷奶奶,很少有人会对我好,甚至经常被村上的男孩子戏弄、嘲笑,被发小的人缘打败,童年几乎是灰暗的存在,不懂什么是父母的宠爱,做梦也没有做到过这样的好梦。

        后来我的一个叔叔从外面带回来个洋媳妇,长得很美,也很年轻,我很喜欢她,说实话,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感觉和她之间没有什么代沟和距离,甚至有很多时候,我会把对妈妈的思念都转移到她的身上,或者,后来我也知道了,她并不是个省油的灯,可是,我真的就很亲她,或许,孩子就是那样,哪里能得到丝毫的温暖和力量,就愿意依附在哪里。

        来我们家一年左右,叔叔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子,记得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不知道什么小孩什么的,我却为了堂妹的出生,逃课人生中的第一堂课,任课老师是我的姥爷,我是个从小就喜欢编织谎言的孩子,没有恶意,但是却能说的条条是道,我第一次欺骗人就是那天对我姥爷说的那番话,“我肚子疼秦老师”我姥爷直接爱抚的领着我出了门,我独自暗喜,竟骗过了秦老师,正当我走到学校门口的右转弯地方的小诊所时,我似乎是看到了我的婶婶躺在产床上,没看清她生出来的那个妹妹,我再一次骗了他们,我说我肚子疼,老师让我回家,其实,我就是想看看一个比我小的生命的诞生,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不喜欢上课,不上课,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奢侈的梦想啊,一辈子都做不完,也做不够,但是这也都是自己想想罢了。

        我确实看到了那个小女孩,虽然也分不出来男女,我却能如此的喜欢这个孩子,我觉得她是上帝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因为这个小女孩,我真正的学会了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疼爱和分享。我也开始知道人间是有真情的,一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是那么的喜欢那个小女孩,我第一次无私的爱也是给了她,从她那里我的到了很多满足与幸福,我年幼的生活曾一度的沉浸在与小女孩笑笑的开了生活中,尽管我也只是个孩子,可是我觉得,在那个时代,我更懂去疼爱和欣赏一个孩子的纯真与友善。

        有了笑笑,我就没那么孤独了,我把她当作我细心疼爱和悉心照顾得一个宝贝,都称不上朋友,是宝贝,是亲爱的,才足以表达我对这个小我八岁的孩子的喜爱,我们曾一起和爷爷待在老家的过道里,小屁妮儿还调皮的尿了我一肚子,我却是那么的开心,我们拿着爷爷赏给的两毛钱,飞奔到蓝云家,买了八个糖果,爷爷竟一个也舍不得吃,我和爷爷一样,都是那么的爱着你啊,丫头,还记得爷爷给我们烤的变蛋么?还记得烧的黄灿灿的馍片么?还记得馍焦么?

        我长这么大,最不愿提及的就是咱么的爷爷,我恨自己那么无能为力的年龄,他离开了我们,我竟连痛苦都不懂,真心的辜负了爷爷对我的百般呵护与疼爱,还好,爷走了,还有你陪着我。我的世界虽然只剩下两个,可是,还好你长大了,那么懂话,在冬雪飘零的早上,我们拿着最新长出的葡萄,给爷爷送过去,我们站在老北地地头,好深的庄稼,我们趟不过去,就把那些水果往地里扔,希望爷爷能在出门时,捡到我们的心,真的,真好,那个时候,有你陪我爱着那个好男人,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但是这些东西,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怀,没到此处,哽咽如雨,不能自己。

        现在我背井离乡那么多年,飘忽不定的生活和繁华浮躁的都市已经快腐化我纯真的内心了。人毕竟都只是个孤独的个体,当夜深人静或背井离乡时,最难熬的就是只身一人借酒消愁。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部放不完的电影,时过境迁,电影里面的主配角不断地更换着......而自己也只是算有酸甜苦辣的一个见证者,你可以选择站的一个角落里,众观全场,也可以参与其中,吞咽着各种悲伤与苦涩。

        我的童年恰如一条黑白的片段,说实话,这辈子,最难忘的事几乎没有,我最幸福的时光也是一片空白,一个孩子该有的活泼、开朗我没有,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可爱我没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任性,骄横我没有,一个孩子该有的疼爱,溺宠我也没有。我只是活在一个昏暗的煤油灯下的丫头,我尝过同龄人没有尝到的心酸,我有着头骨的疼痛和敏感,记得我都上小学了,还不习惯过年了有个男人会我们家,我不习惯他给我说话的眼神,不习惯他古怪的语音,不习惯他的摩丝,他的皮鞋,他的鸭绒袄。。。不习惯一切源于他身上的那种味道,因为一旦他回来了,我们家就开始陷入死一样的冷寂中,我奋力的拨开窗户也开不到一丝的阳光。

        他们不会知道,每一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泪湿枕头; 他们每一次的争吵和冷战,都深深的压迫着我和弟弟的神经,我们恨透了这样的家庭。没有包容,没有爱,只有争吵,还好,那个时候我还小,不懂什么是恨,我没有恨他,也没有爱他。离开我们的家的他应该很风光潇洒,可是他永远也不知道,我们的学费都是班级里最后一个交的,他永远也不知道,妈妈是村里唯一一个像男人一样活着的女人,在我心中谁都无法取代妈妈在我心中的位置,因为她不仅做到了一个妻子该做的一切,更拥有了一个母亲最至高无上的品质。我这辈子,没有理由不爱她,我和弟弟生活在一个原本就缺失阳光的家庭,如果不是从她身上那个散发的那份光芒,或许我还在阴暗中停留,不愿出来,不是不喜欢阳光,而是承受不起那份灼热,它能带给我的不是恶补,只是疼痛。

        人的一生大概都会经历很多的刻骨铭心,不是所有的事情你尽心了,就会有个满意的结果,我们都想努力的让自己对一些东西释然,如果你足够幸运或许,可以从看不透、想不开、得不到、放不下的窘境中走出来,可多少,对整个人生来说是充满遗憾的,无论岁月会带给我们多少的欢笑,想尝试着弥补曾经对我努力和认真的不屑一顾,而,我却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少年,自己都觉得不配拥有写珍贵的东西了,那些年月里,该有的,幸亏没有得到,不然,到现在,我可能还是不懂什么才是生活的精致所在。温柔的打开记忆的匣子,又优雅的保留住那份纯真和淡然。

        那段时月,你竟从未走出过我的生命,感谢那些在我生命中停留的人,你不知道你曾带给我多少的惊喜与狂欢,你不知道你带给我的不止是一份淡淡的爱 ,还成全了我不完整的青春。我从一本书上看到,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甚至我会变态的觉得,破碎才会接近于完美,这是一种超脱自然的品性,没有人会喜欢破碎和惨败,除非是生活硬生生的塞给了他太多的零碎和痛苦的记忆。

        因为有些东西是我们无力去改变的,所以,只有试着接受,试着原谅,原谅生活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我本来就是个比较感伤的孩子,或许生活给了我太多的挑战,我敏感的觉得是生活要惩罚一个不听话的孩子,所以,我就变得更加执念与一意孤行,自然没有什么人愿意青睐一个幽怨消沉的个体,而我这么多年都是以这种个体形式存在的。

        看不到阳光是什么样子的,或许是因为我自小就没有见过大山、大海,所以心胸就相对比较狭隘,对一些事情显得无力却愤恨。

        有时候真的觉得人就是个矛盾体,缺什么就会炫耀什么,所以我觉得这部分人特别的可怜,而我恰恰是这可怜虫群中的一个最孤独而典型的一个。

        孤独是一种病,孤独久了,就喜欢在平淡日子里寻找生活的刺,因为,只有感觉到痛了,才感受到自己活着。而只有你看中的东西才会激起我心中的涟漪,亲情和亲人是每个性情中人的软肋,时而恨、时而爱,而爱与恨之间又隔得那么近,以至于我们连恨也归于一种无奈的爱。

        我就是对亲情没有任何抵抗力的一个性情中人,感性而又极端敏感,敏感到我可以透过那层皮,嗅到大人的骨骼和血肉。

        而家庭就是他们的战场,无论战况如何,牺牲的总是在战争的阴霾中成长的孩子,尚未经世,已尝遍世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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