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18-12-30 本文已影响5人
逸琼
晚饭后,和爱人看着《新闻联播》,爱人接了表哥(爱人二姑家的儿子)电话,说爱人大姑与昨晚走了,享年83。表哥说大姑家的几个孩子前几天还因为几百元的赡养费而争争吵吵,更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大姑家的几个孩子老大去年骨癌去世,老二,老小也分别查出癌症。表哥和爱人商量着告知公公和公公弟弟(爱人叔叔)他们这些长辈一起处理后事。
于是就和爱人说起了大姑以及大姑家的一群子女,听到这些,我没有同情他们的遭遇,只是淡淡的说是报应,爱人起先很惊讶的表现。不是我标榜自己多么孝顺,我觉得连赡养义务都吵吵嚷嚷的人着实是一件上不了台面的事,一老太太,任是谁都能赡养,不就是多拿一双筷子的事,不管老太太做事有何不妥,那也是带你到这世界上的,如果不是老人的付出,谁也不可能长大成人。我想老人不会因为贫穷而嫌弃你的赡养,即使老人嫌弃了,作为子女的也该用心赡养才对啊,百善孝为先,父母在世尚有来处。
不过大姑也没有受罪,她在后来的几年一直和最小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生活还算可以,只是在尽孝之余会说其他姐妹对她老母亲尽孝的怨言。曾有几次,我和爱人私下里说,如果自己一个人赡养老人又有什么,爱人经典的一句话:对于父母可能有一个或几个孩子,对于我们来说父母是唯一的,既然唯一我们就该赡养。这一点我和爱人的观点是一致的。
我们的父母也为我们做出榜样,我的姥姥在我家去世(妈妈幼年丧父),爷爷临终前只有妈妈在身边(奶奶突发脑溢血在叔叔家去世,在去叔叔家之前曾和妈妈约定在我家养老)。爱人的爷爷是婆婆服侍走的,爱人的姥爷住院时公公将岳父背来背去,关心入微。我们会继续这么做的,至少给我孩子做个榜样,良好家风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