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青春散文

一歌一世界,一曲一留恋

2017-10-13  本文已影响0人  dotw

在朋友圈偶然看到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小女孩和一个老大爷,大概是爷孙女两吧。女孩笑靥如花,挽着老爷子的手;老爷子手里夹着一只老式的卷烟,对着镜头,一脸慈祥的笑容。

我喜欢黑白照片,它总能撩起我内心深处的那一抹感动。或许,照片上的人早已物是人非,但画面定格的那个瞬间,美好也被定格。消失的是岁月,留下的是留恋。

好喜欢李荣浩的《老街》,喜欢巷尾老爷爷的那一碗热汤面,喜欢那间旧旧的后院,喜欢那个摇晃秋千的流浪猫,喜欢那雕刻着图案的门帘,喜欢那条窄窄的长长的过道。那张躺在课桌里面的明信片,是否就是曾经小伙伴们给我的那一张,上面那五个潦草的“祝身体健康”的字迹应该还在吧,那张《还珠格格》的紫薇和小燕子还是那么漂亮吧;那张已经渐渐模糊不清车票,抹去斑驳的灰尘。起点瑞金,终点武汉,2010年9月12日。那是我第一次背井离乡踏上远方。

我从远方来到陌生的城市,放眼望去,一路春光,不再平凡。多年之后才听到《白兰鸽巡游记》这首歌,丢火车的这群哥们到底乘着火车走过多少地方才能写出如此刺入骨髓的音符。高中毕业那一年,以为一切都结束了。我终于坐上了开往远方的火车,我寒窗十几载,终于换来了奔向远方的机会。那次离开,我以为我会不平凡的回来。

大一那年,我们三。我说,毕业之后,我一定要考研。涂说,我也要考研,还想再多玩两年。黄说,我不考研,读书没什么意思。四年后,我和涂在校园招聘中签订了卖身契,黄阴差阳错的被保研了。突然想到了那句话,想死的没死成,不想死的却尸横遍野。

四年后,我是不平凡的从远方回来了,我猜中了前头,却没猜中结尾。原来还有一种不平凡叫做平庸。我花了四年的时间,挥霍了之前十几年的努力,当我梦醒的那一刻,人生已不能再来。

到现在我依然对心灵鸡汤问心存忌惮,它们总能将一些自以为是的话冠冕堂皇的灌输到你的脑子里,还能让你每天心存侥幸。诸如大学可以学不到知识,但是一定要有一两个志同道合的兄弟。大学一定要有一技之长,我都相信过。我曾经也有那么几个兄弟,冬日里一起裹着大棉袄网吧通宵,夏日里后街小摊烧烤啤酒,酒醉的时候尽情放纵,酒醒的时候极力掩饰昨日的口出狂言。我们一起逃课,一起挂科,你考9分,我考18分,他考59分。我们虽然不喜欢同一个AV女优,但是却喜欢同一个韩国女团,并无限狂热。曾经我们可以窝在一起看一整天的电影,打一整天的rpg。然而,现在呢,毕业三年,各奔东西三年,从未再见,电话甚少,微信聊天也是只言片语。前段时间王结婚,本以为可以趁机相聚,连相见之后的行程都已经筹备好了。后面涂忙于眼前的培训,马忙于毕业后找工作,都表示走不开了。我,更可笑,没赶上那趟相聚的火车,我们终将渐行渐远。

人生总要为自己的任性买单。当初第一天来到公司报道,就有一个同时入职的人问我,你一个 211的人,为什么要来到德邦。我并没有认真的回答他,我只问了他一个问题,德邦不好吗?这并不是一个疑问句,我这是一个掩饰句。人生每个决定都有它的原因,他的目的,何必执着于问我为什么,我也不想对别人说为什么。我就是要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不顾一切的来到这里。时过两年,又有人对我说,你是我见过 211在这公司混的最差的那一个,你觉得值得吗。

是啊,值得吗?

我也不知道值不值得。

听过那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这一次,我只想按自己的心走一次。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