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之《伦理学》中的理智和道德【下】
斯宾诺莎《伦理学》中的理智和道德【下】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来源于他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中的理性存在于对混乱变动事物的规律性认知,所以在伦理学中,它存在于对混乱变动欲望的规律性构建中:在形而上学中它存在于所看,而在伦理学中它存在于所行,都处在永恒形式之下,形成认知和行为符合全局的永恒角度。
其实,思想有助于我们获得这种广阔的视角,因为它得到想象力的协助,能够意识到当下行为在以后产生的结果,如果反应是没有经过思考而立即作出的,那么也就不会对反应造成影响。
理性行为的很大一个障碍是比想象更为生动的当下的感觉。
“只要心灵按照理性的指引认知事物,不论是关于现在、过去或者将来的观念,受到的影响都是一样的。”
通过想象和理性,我们将经验转变成预见,我们成为自己未来的创造者,而不再是我们的过去的奴隶。
因此我们获得了人唯一可能获得的自由。
而激情的被动性是“人类的束缚”,理性的行动是人类的自由。
自由并不是摆脱常规的规律或过程,而是摆脱了部分的激情或冲动:自由也不是摆脱激情,而是摆脱了未经调节和不顾大局的激情。
只有在我们知道的情况下,我们才是自由的。
超人是自由的,并不是因为他摆脱了社会的评判和礼仪,而是因为他摆脱了本能的个人主义。
因此,有了这样的全局观和完整性,也就有了智者的泰然自若,不是亚里士多德式英雄的贵族式的自满得意,也不是尼采式理想的目空一切的优越感,而是一种更加亲密平和的心境。
“通过理性而善的人,也就是说,在理性的指导下,寻求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的人,才能实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伟大并不是凌驾于人类之上统治他人,而是站在无知的欲望所滋生的偏颇和无益之上统领自己。
这比我们所说的意志自由更加崇高,因为意志不是自由的,也许根本就没有“意志”。
没有人会认为因为他没有了“自由”,他就可以不再对自己的行为和生活结构负道德上的责任。
因为人的行为是由他们的记忆决定的,社会出于对自己的保护,必须使其公民通过希望和恐惧建立起社会秩序和合作的理念。
所有教育的目的都是决定主义的,对年轻的思想灌输一套禁忌,期望这些禁忌能够参与他们行为的决策。
“由恶而产生的恶不应该因为其是必然的就不构成恐惧,无论我们的行动自由与否,我们的动机仍然是希望和恐惧。因此那些断言我不会给予规矩和命令空间的言论是错误的。”
相反,决定论形成了更好的道德生活,它教会我们不要鄙视或嘲讽他人,也不要与他人动气;人是“无罪”的,尽管我们惩治恶人,但并不仇恨他们,我们原谅他们,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作所为的缘由。
更为重要的,决定论使我们能更加平静地期待和接受命运的两面性,我们记得所有的事物都遵循上帝的天命;甚至它还教导我们“上帝的理性之爱”,因此我们欣然接受自然规律,并在自然的各种限制之中寻找满足。
将万物看作注定的人,可能抵抗,但不抱怨,因为他“在一种特定的永恒视角下认知事物”,他知道他的不幸在整个体系中不是偶然的,他在世界的永恒结果和结构中找到公道之处。
因此,能够这样思考,他就从激情带来的不稳定的愉悦提升至更高层次的沉思,将万物看作一个永恒的秩序和进程的一部分,他学会微笑面对不可抗力,“无论他是现在还是一千年后得到他所期望的,他都泰然处之”。
他学习到古老的一课:上帝并不是变幻莫测的,爱管他的信徒的生活琐事,而是维系着宇宙不变的绵延秩序。
柏拉图曾在《理想国》中用优美的语言描述了同样的观点:“他的思想停留在真正的存在上,无暇顾及凡人的琐事,或者充满嫉妒和仇恨地与他们争斗;他的眼睛锁定在不变的规则之上,他认为没有互相伤害,而是按照理性在有秩序地运动,他模仿这些,而且尽其所能地与其一致。”
“所有必然的东西,”尼采说,“都不会使我生气,爱命运是我本性的核心。”
或者如济慈所说:
承受所有赤裸的真相,
平静地正视境况:
这才是至上的美好。
这样的哲学教会我们对生肯定,甚至对死:“一个自由的人不考虑死,他智慧的思考不在于死,而在于生。”
它以更加广阔的视角使我们烦躁的自我得以平静,使我们与约束我们意图的种种限制达成和解。
它可能会导致顺从或东方式的被动倦息,但它也是所有智慧和力量不可或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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