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起一件事

2017-10-19  本文已影响197人  文晓玲
记起一件事

1.

昨晚看了一篇《这个世界真的会在不经意时展露温柔》,被里面的小故事感动之余,我也想起了一件事情。

2.

这件事情发生在三十多年前,那时我十多岁,正读初二,当时好像也是现在这种天气、这种秋天的时节,那天下午放学,我和同学骑着自行车回家,在天福路口,撞到了一个阿姨,或者可以说是这个阿姨,因为急着要过马路,她先撞到了我的自行车,反正就是阿姨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赶紧下车,把她扶了起来,不停地向她道歉,因为我骑车是很慢的,阿姨也没有伤到哪里,可是,阿姨牢牢地抓住我的车把,不让我走,说是她的裤子破了,要我赔偿。

我一听就急了,她的裤子明明好好的,当时是在十字路口,正是交通繁忙路段,周围一层又一层地,围了很多人,我的同学们也都在里面,他们七嘴八舌地,也说是阿姨自己走路太快,其实是她撞到了我!

可是阿姨就是不肯松手,不让我走,并且一直嚷嚷着,“要赔偿她的裤子、要赔偿她的裤子!”

我急的快要哭了。

忽然我想起,在书包的夹层里面,还藏着我的全部财产---两块钱,我马上说:“那我赔你两块钱好不好?”

大家千万不要小看这两块钱,八十年代初期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两百块钱还不止。当时我妈妈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块。我爷爷每年春节给我的压岁钱,也就两毛。

可是阿姨说:“我一个全新的裤子,你就赔两块钱?!不行不行!”

她的裤子哪里是全新的?!这分明是敲诈!我又气又急,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这时候,旁边一个看热闹的大哥说话了,他问阿姨:“两块钱你不要?那四块钱你要不要?”

阿姨一听,马上松开我的车把,拿了大哥的四块钱,飞快地走了。

我谢了大哥,还来不及擦干眼泪,问他住在哪里?我如何还钱?大哥已经骑上自行车,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3.

后来,我对阿静说,我们都不知道大哥的姓名,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甚至连他长得怎么样,也都没有太多的印象。我说,如果知道大哥住在哪里,除了还钱,还要写一封感谢信,好好地谢谢他。

初二的我还想着,有空要记一篇长长的日记,要写一篇长长的文章……,后来都没有做。

4.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一直都在默默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也一直保持着心中的良善,我甚至还牢牢地记得大哥说的那句话,“两块钱你不要?那四块钱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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