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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体验生活

2018-07-20  本文已影响185人  楚云风飞

“刚才点菜的时候,你说酒店里没有北京小吃,但是可以陪我去街上吃的?”一个男低音突然在她身后响起。

她被吓了一跳,转身正对上Kent的俊颜,她的心居然跳了一下,心里暗骂自己,晴朗你这个色狼。见了美色就动心。

“哦,那个,你想什么时候去吃?”晴朗无奈,口气亦敷衍。刚才点菜的时候,这个家伙居然说要吃北京小吃。
“现在。”这是个陈述句,不是问句。
“现在?”晴朗看了下Kent身上剪裁得体,做工考究的西装。心念一转,促狭使坏的恶趣味就开始泛滥。谁让他和MAX沆瀣一气?这是我的地盘,我是主场,整不了MAX,还整不了你了!?

“那好吧。不过我有个条件。我带你去品尝北京小吃,你就得入乡随俗,听我的安排。不能摆老板的架子。因为我的岗位职责描述里,没有陪老板吃小吃这一项。所以,我是义工,你也不是我老板。”晴朗正色说。
“好。”Kent说。

两人一起出了酒店,司机已经把他的豪车停在酒店门口等待。晴朗站在车边,瞪着他说,“开这样一辆车去吃小吃,你确定?”
“你不喜欢?那----?”他询问地看他
“体会一下普通员工的出行方式?让他走吧!”晴朗眼光中有淡淡的戏谑。
“好!”Kent弯腰对司机说了几句,从车上拿了件风衣,让他把车开走了。

晴朗和Kent上了一辆公交车。
此时并不是下班高峰,但是这趟线路公交车少,间隔长,车上人并不少。Kent看看涌向车门的人群,眉头很明显的皱了一下。晴朗心里好笑,却假装不知,催促他跟上她。

上了车,她刷了公交卡,又帮Kent买了票,两人面对着在车窗边并排站着,旁边都是人,随着车行进中的摇晃,有时候难免会和旁边的人有些身体的接触。晴朗发现Kent似乎很不安,就像一只长手长脚的章鱼掉进了鱼缸里,很小心地将自己收缩起来,机敏地躲避开身边的人,尽量不让陌生人碰到自己的身体。

她心里暗想,他有洁癖?但是看他僵硬的面部线条,收紧的下颌,紧抿的嘴唇,以及不安的眼神,似乎并不是嫌弃,而是恐惧。
晴朗偷偷观察着他变得苍白的脸色,猜测可能的原因。他觉察到她一旁好奇的注视,目光扫过去,正对上她疑惑间杂着问询的眼神,他眼神闪烁了一下,便很快地飘到了窗外,躲开了她的目光,耳根却迅速地红了。这太颠覆她的认知了,这是神秘冷面兼MAX同伙的大boss?她被雷到了。

正在七想八想,突然车猛的刹车,前边的人像山倾一般向晴朗砸过来。她正走神,没有抓好扶手,一个趔趄便向后倒去,高跟鞋的细跟也随着崴了一下。她立刻感觉有一只手有力地握住了她的胳膊,然后她被扶住并随后被一双手臂圈进了一个方寸之地。她抬头发现Kent在一片混乱中,双手抓紧了前后两张椅子背上的扶手,用自己的两只手臂和胸膛形成了一个环,将她护在了这个环里。旁边东倒西歪的人群冲击着他,但他很稳定的站着,微微前倾,像护着小兽,任凭人群挤压,那个防护圈纹丝不动,隔离开前后左右的拥挤碰撞。

晴朗面对着他站着,车仍在摇晃,她还是站不稳,脚刚才崴了一下,有点痛。她被迫在这么近的距离里抬头看着Kent的脸,有点别扭。
车又是一晃,她又要摔倒,本能地伸出手抓住了他风衣前襟,稳定住自己。然后又赶紧放开,心里暗想,要死了,他明显不喜欢和人有身体接触。她强迫他坐公交车,还抓他衣服。但是刚才,讨厌别人接触到自己的这位,居然用自己的身体为她挡住了所有人的碰撞拥挤。

“你可以抓着我衣服”,他明显迟疑了一下,才说出口。
他低头看看她,没有笑,目光却算得上鼓励。
她赶紧摇头。

车上的人又重新找到各自的位置,保持着合适的距离,站稳了。Kent也松开了双臂,撤掉了保护,站直身体。她不好意思地重新抓好了扶手。

“你没事吧?刚才有没有扭到脚?”Kent低头看晴朗的脚。
她赶紧又摇头。

下车后,是护国寺。

两人往护国寺小吃店走去,晴朗大三那年来北京实习的时候就住在这里。她在北京有个远房亲戚,为了省钱那时就寄住在亲戚家。那家是老北京人,住在后面的胡同里,家里人多,住的不宽绰。大杂院的平房没有厕所,要走出胡同去公共厕所。晴朗怕一个人走夜路,到了晚上就不敢喝水,怕上厕所,可是越怕就越想去。那段日子过得很艰辛。后来和亲戚闹得很不愉快,她被迫中途搬到了在北京的同学的同学那里借到的宿舍里。

到北京上班后,晴朗就再没有回过这里。那段日子,每天她从单位回家,都会这里的路边买个煎饼,或者吃碗面,喝碗热腾腾的羊杂汤,把自己喂饱了再回家去。护国寺于她,并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除了街边这个网吧。她的脚步在网吧前面放缓,眼光不由自主地变得柔和,记忆漫漶重回。

随着她的目光,Kent低低的声音在旁边响起:“这是干什么的?”
“是家网吧。中国不象你们那里,人人都有电脑,很多人要上网、打游戏,会到网吧来。”晴朗耐心解释了一下,公交车上的事,让她对他的印象好了很多。

“你也需要来这里吗?Kent不解。
“几年前我在北京实习,那时候我下了班之后,都在这儿上网。我有一个网友,他会等我教他说中文。但是我住的地方上不了网,所以,很多个夜晚我都是在这里度过的。”那时候为了倾城,她真的是风雨无阻。有一次北京下暴雨,她冒着雨出来,只是因为她不想让他失望。伞被狂风掀翻,她浑身都湿了,在胡同里独自狂奔。胡同没有路灯,黑魆魆的,只听见风雨声中自己的脚步和心的狂跳。
回忆的柔软让她忘记了和Kent的陌生感和距离,不觉得自己已经交浅言深。

“下雨干嘛还非要出去,告诉他原因,改天不行吗?”Kent显然不理解。

“倾城很孤单,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每天教他学中文,和他一起打游戏,是他最快乐的时光。而且那段日子其实我也过得很灰暗,寄人篱下很辛苦,其实他也在陪伴我。所以,那天从雨中冲到这里,找到网络那端的倾城,就像小时候回到家。”她没有说,是父母离婚前的家。

她不由得便走进了网吧,四下环顾。Kent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墨黑的眸子仿佛幽深阒寂的湖面,有月光悄悄升起,浮光潋滟。

那家她认为是全京城最好吃的煎饼摊居然还在原地,这让她喜出望外,而且还是那个秀气单薄的南方女人。那段时间她早晨出来坐公交车,晚上回家几乎都会吃她的煎饼,再跟她聊几句。时隔几年,那女人居然认出了晴朗。

Kent在一边看着晴朗很开心地和那女人拉着家常,她也不问他的意见,就指挥着往煎饼里打两个鸡蛋,放进薄脆,再刷上重重的辣椒。
然后她转头对Kent说,“煎饼我请你吃,我以前吃都舍不得每次都放两个鸡蛋,今天给你外宾礼遇,鸡蛋调料都是双份的,怎么样,够意思吧?”
“这刷子刷的红的是什么?”Kent好奇。
“辣椒啊!”
“怎么刷了又刷?你还没问过我能不能吃辣椒,万一我过敏?”
“还有人会辣椒过敏?不辣没意思。你得练,吃辣和酒量一样,练练就练出来了。不吃辣椒你会丧失人生最大的乐趣。”晴朗武断地下了结论。

Kent接过来,好大的一个!他拿着,端详了片刻,却没吃。晴朗在等她自己的出锅,目不转睛地看着老板娘的手法,好久没吃了,真的觉得很馋。
“你不吃吗?”晴朗奇道。
“就在路边这样站着吃吗?”Kent环顾了一下,街上有自行车贴身驶过,各色行人,路边摆摊叫卖的小贩,把本来就不宽的街面占据了1\3,偶尔也有机动车开进来,就更加沸反盈天,一派红尘熙攘。
“那不然呢?”晴朗已经拿到了自己的,大大的咬下去一口,以做示范。

Kent从善如流,也开始吃自己的,却吃的很斯文。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饼,制作过程很有趣,像个雨刮器,漂亮的旋转数周,饼摊的均匀又很劲道,很好吃,就是很辣。他吃的很有些唏嘘,她在一边吃吃的笑。

吃完了煎饼,她带着Kent去了不远处的护国寺小吃店,这大概是家国营老字号?总之在她的记忆里,服务千年如一日的恶劣,得自己去柜台上点餐,再自己去窗口交单子,等待,取餐。晴朗找了个座位,让Kent在那里等他,她觉得自己像小时候带着弟弟出来下馆子。

Kent开始不明所以,大概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服务流程,后来看她来来去去的端回来各种东西,琢磨明白了,主动请缨去取餐。
晴朗有点嫌弃地说,“你不是不喜欢到人堆里去挤着吗?再说你知道哪一碗是我们的吗?”说着她一阵风似的又走了。
她点的很丰富,有她觉得很好吃的,也有她避之不及的,比方说老北京的小吃,豆汁和爆肚。
她忍住已经浮上唇角的诡异笑容,语气无恙地把那碗黑乎乎的豆汁推到他面前说:“尝尝这个,这是家百年老字号,这个叫豆汁,是中国传统小吃,大概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举世闻名,呵呵!一定不能错过的美食。”

Kent看了看显得有些粗糙又泛着油光的大海碗,又看了看里边的浑浊暗沉的液体,皱了皱眉,有些迟疑地说:“你们举世闻名的小吃,为什么出品方式不像你今天那样,动动脑筋做的好看些?”
“这就是中华小吃特有的出品方式,只有用这种有年代的粗海碗,才能吃出此种食物的感觉。尝尝你就知道了。”晴朗信口胡诌,眼神怂恿。

Kent半信半疑地用勺子去舀汤汁,她连忙说,不是这样吃的,得这样子。她做了个趴到桌上,把碗凑到口边,边吹边顺着碗边喝汤的动作。

Kent依言俯身相就,扶着碗,埋头在热气腾腾中喝了一口。豆汁入口,他脸色就变了,面部肌肉微微抽搐,浓密的长睫快速的翕动,眉头紧紧的皱着。显然入口的食物十分的不合胃口,他条件反射地想要立刻吐出来,但是长期的教养又不允许他这么做。他抬头看着晴朗,目光怪异,挣扎片刻终于还是强忍着想要呕吐的冲动,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她笑的前仰后合,一边笑一边捶着桌子,她当然知道Kent此时的感受。第一次喝这东西时,她立刻就吐了出来,然后掐住怂恿她喝的人的脖子。只此一次,那味道她永远不会忘记,样子像刷锅水,味道却比样子更可怕。

“你故意整我?”Kent沉声问,眼睛紧盯着她的笑得弯弯的眉眼。
“不是啊,这真的是北京最著名的小吃,只是你吃不惯罢了。”晴朗忍住笑,看着Kent微愠的脸,这家伙情绪好像天生就比其他人少,能惹得他薄怒微嗔也不容易呢。

“那你怎么不吃?”Kent并不是才发现她只给他点了一份,刚才原本想问她的,还没来得及就被她怂恿着尝鲜。
“我也吃不惯啊。”晴朗面无惭色,理直气壮。
“-----“
“不习惯就算了,尝尝别的?”晴朗把其他的几样推过去。
Kent每样东西都很仔细地研究一下,有的还凑近闻一闻,确定没有什么异样,才会入口,生怕再着了道。

他使筷子的样子并不生涩,很有模样。比起晴朗大而化之的疏略,他的举动总是让人感觉内敛精致,和他的外表一般赏心悦目。

小吃店里人多,空气中浮漾着厨房蒸腾的热气,两人吃的都有些热,Kent脱了那件风衣,随手挂在身边的椅背上。晴朗也只穿着薄薄的一件领口开得较深的羊绒衫,她低头之间,一直垂在毛衣里面的一件坠饰便滑落出来。
那是一个花蔓缠枝无数细碎小钻烘托的勋章,勋章的中央镌刻着一个骑士。Kent的目光被这枚坠饰吸引住,盯着它看了许久,视线顺着她雪白的颈项缓缓上移,最后停留在她专心埋头美食的脸上。感觉到他的注视,晴朗抬头看过来。
“你这项坠很特别!?”Kent仿佛随意地问。
“嗯,是朋友送我的,这个世界上应该只有这一枚,所以我一直戴着。”晴朗想起逼迫倾城做的那些事,唇角便不由的扬起,浮现出一个狡黠又温暖的笑容。
看到晴朗脸上的表情,Kent似乎有了难得的好奇心。追问道:“什么样的朋友?”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美国网友。不过现在他已经不是个少年了,不知现在他长成了什么样子?”晴朗有些出神。

Kent张了张口,显然是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
他转换了话题,“你和裴缜认识很久了吗?”
晴朗犹豫了一下,他是凯勒的人,敌我难辨。裴缜和凯勒现在关系微妙,MAX又明显和Kent是一伙的。她虽然有些意气粗疏,是男孩子的性格,但并不傻。
终于她还是没说实话,“进了公司之后才认识的。裴缜人缘好,公司的员工都崇拜他,尤其是女生。”她呵呵地笑着眨了眨眼,意思是你懂的。

Kent目光一闪,不知他是相信了还是没有。
“其实你应该多笑笑的,这样公司的女员工也会很迷你的。你长得比裴缜还帅。”晴朗目无尊上的调侃打趣他。
他也没生气,只淡淡地哦了一声,居然说:“我经常笑啊,难道你没看到吗?”
晴朗回忆了一下,似乎确实每一次和他照面,他都礼数周全、彬彬有礼。

“好像是笑了,但是,那样的笑不会发出光和热,也没有能量。你是这样笑的-----”晴朗模仿了一个Kent的典型笑容,嘴角往上牵起,眼睛里却冷冰冰的波澜不起。她学的夸张,看起来很诡异,像戴了个笑笑的面具。其实Kent笑得没这么分裂。
“我有你笑得这么难看吗?”Kent愣了一下。

“你笑的也很好看,但不是真笑。其实,真笑和假笑很容易区别。发自内心的微笑包含了两块主要的面部肌肉的运动,颧大肌将嘴角提升至颧骨,眼部匝肌提升脸颊,缩窄眼睛,在眼角产生鱼尾纹。人类很容易操纵颧大肌来扬起嘴角,但大部分人都没有办法有意识地收缩眼部匝肌。”说完像做个示范,晴朗对着Kent浮上一个大大的笑容,眼睛眯成了弯弯的月牙。这才是真笑呢。

Kent表情很是复杂地听着,但在晴朗灿烂的笑容面前,他仿佛被感染一般,一缕淡淡的笑容从嘴角牵起,慢慢蔓延到眼睛里。那双琥珀般的瞳眸便立刻如同月光初生的湖面,染了生气,更显得幽深清澈,波光流转,引人沉溺。
晴朗心里想,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难道北京讨好他的人还不够多吗,居然送上门诱惑她,是知道她对美色向来没有免疫力吗?不笑则已,笑起来又这么要命。唉,她心里叹了口气。
两人穿上外衣准备离开,Kent穿上风衣,手插进口袋时,微微诧异地轻哦了一声。他明明记得手机和钱包都在风衣的口袋里,但是现在都不见了。

晴朗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发生了什么,赶紧问:什么不见了?
他皱了皱眉头,语气平淡的说:钱包和手机。
“都不见了?”
Kent嗯了一声。
“钱包里有重要证件吗?”
他摇摇头。
晴朗四下里看了看,这家店桌子摆的很密,无数的人从他们座位边经过,有时候甚至需要侧身才能挤过去。她马上放弃了寻找的打算。好在钱包里没有重要证件。
Kent耸耸肩,摆出一副无家可归的模样说:“那你得收留我了。”晴朗无奈地示意他跟上她,心里想,等会儿就给他司机打电话,让他来领人。

从小吃店出来,暮色初上,街市上比下午时候还热闹。晴朗拿出电话问他司机的电话,Kent意犹未尽地说,“你在这里住过,能带我去看看北京胡同吗?他们告诉我有胡同一日游。”

晴朗迟疑了一下,其实她自从来了北京,也很想再回去看看那个远亲的太奶奶,虽然她家的子女待她甚是刻薄,但是那个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对她很是亲切。她多次想去探望老奶奶,但是又怕碰到那家人。
她看Kent兴趣很浓的样子,就同意了。

几年前离开的时候,和那家人大吵一架,在一个下着雨的晚上,晴朗拎着自己简单的行李激愤下离开,曾经想过有一天自己再回到市井势利的这家人面前,一定要把足够让她们谄媚的钱扔在对方脸上。她现在还没有这个能力,即便有,也没有了当日的心情。
她没有告诉Kent要去哪里。他话不多,仿佛知道她此刻的心情,便不来干扰她自己的回忆。

走进胡同,挺长的一条路,左右不时会有小巷向两边延伸进去,里面曲折狭窄,光线不好,黑魆魆的,像怪兽张开的嘴,又像乌贼身上的无数触角。她曾每天上下班都会独自走这段路。
只是现在有Kent的影子和她的并肩而行,一起被斜阳拉得细细长长的,
晴朗很容易地便找到了曾经寄住的巷口的小卖部,她驻足看了一下,不禁咬住下唇,再次挣扎要不要进去。这时突然便看见一个矮胖的妇人和另一个年轻女人走了出来,看穿着打扮,看样子是要出去。
狭路相逢,退后已经来不及了,她下意识地一转身,低下头把脸藏到了一边站立的Kent敞开的风衣里,半埋进他胸前,双手有些紧张地抓住他的前襟。

他马上意识到她遇到了不想遇见的人,配合的把身子略转了一些,高大颀长的身子彻底挡住了匆匆走出来的两个人的视线。他的手似乎想要抚上她的肩,在距离一寸的地方稍顿,还是垂手而立。
那两个人走远了,晴朗往她们去的方向望望,舒了口气,变得雀跃起来,两个她最讨厌的人都不在家,她可以去探望太奶奶了。她匆忙地示意Kent跟上她,快步走进了曲折的小巷里。

他们进入的是一个很典型的大杂院,从前应该是很宽敞的四合院,但是由于每家人都在自己的老屋对面搭满了违章建筑,蚕食了院子里的每一寸空间,鳞次栉比,高低错落。房子建的完全没有章法,如蔓生的野草般恣意生长,挤占了公共通道,只留中间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窗外还挂着晾晒的湿衣服,有几家人坐在门口择菜、聊天,经过的厨房里溢出油炒烹炸的香气。

晴朗不想让人认出来,用围巾将自己的脸遮了个严实,快步向院子最深处走去。Kent也不问,安静地跟在她身后,在邻人们奇怪的注目礼中目不斜视地穿过,倒像个称职的保镖。

到了太奶奶居住的老屋门户,晴朗像只小猫,轻手轻脚地跃上苔痕斑驳的台阶,门上挂着帘子。她先熟门熟路地从窗口向里边张望了一下,确认屋里并没有别人,然后回身看着Kent,有些为难地说:我要看个人。你在门口等我一会儿,还是跟我进去?
没等他回答,她用余光扫了扫周围窥探好奇的注目礼,干脆地对他说:你还是进来的好!

说着就掀开门帘子走了进去,Kent跟了进去,站在门边。屋内采光不好,什物家具都很老旧,地面是经年磨得发亮的青石板,暗淡的光线中微尘静静浮荡,空气中有故纸沉香的气息,太奶奶静静地半倚着炕头,听见声音,不太清晰的视线投过来:谁啊?

晴朗以前寄住的几个月,都是和太奶奶同住一炕,此刻听见亲切老迈的声音,心里一酸,小燕子一般飞扑过去,坐在了炕沿上,伸手握住了老人细弱的胳膊,脆生生地叫了声:太奶奶!老太太马上认出了晴朗的声音,欢喜的笑容立刻爬满了眼角眉梢,一张脸绽放成了一朵生动的菊花。“晴朗啊,你回来了?”
“你怎么瘦了,不好好吃饭吗?”老太太捏着她的细胳膊。
“现在流行瘦啊,像以前那么胖我会嫁不出去的啊!”

两个人忽而低声喁喁,忽而爆发出一声脆笑,分外亲热。老人揽着她的头,摩挲着她一头披散在肩上的长发,看上去甚是慈爱,浑浊的眼神中透着喜爱。晴朗也没大没小地捏捏老太太的面颊。
Kent斜倚在门边的五斗橱上,很专注地看着祖孙二人亲热相偎。
久别重聚,晴朗已经把Kent忘记了。倒是老太太感觉到屋里还有一个人,Kent那么高,挡住了窗户投射进来的光亮,在地面上投下一个黑影。

“那是谁呀?”太奶奶看Kent待的地方。
晴朗这才想起来还有一个人,随口说,一个朋友。
老太太招呼Kent也过来坐。
晴朗指着床边的椅子,示意Kent可以随意。
Kent很顺从的过来坐下。
老太太这回看清楚了Kent是个年轻男人,马上就想到了别处,爱屋及乌的冲他笑着,让晴朗拿桌上的水果和油炸馓子给这个‘乖孩子’吃。
太奶奶一家是回民,馓子是面和着蜂蜜、牛奶炸的,酥香可口,虽然刚才吃了不少,但她想Kent很难有机会吃到这么地道的民族特色小食,便拿了一把递给Kent。

Kent也不推辞,接过来研究了一下,咬下去嘎嘣脆响,吃得很香的样子。老太太看他这么随和不见外,很是高兴,一个劲地冲他咪咪笑。
Kent吃着,抬头看见老太太冲他笑的像朵菊花,居然也笑了下,他的眉眼微弯,有明显的笑意在眼底荡漾,唇角翘起一个很深的弧度。他深邃的五官顿时生动无比,笑意漫漶,仿佛春风消融了冰雪,化作春水潺湲流淌。

晴朗还从不曾看他如此笑过,看得她呆住了。难怪古人说‘一笑倾人城’呢!
走的时候,晴朗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摸出来,不论多少都塞给了太奶奶。老太太坚决不要,她也不勉强,趁她不备,将一卷钱塞到了老人枕头下。
走的时候,老太太依依不舍,拉着晴朗的手。末了又将一只布满老年斑和皱纹、青筋凸起的手伸向Kent,仿佛要去拉他的手。
Kent明显一愣,晴朗猛然想起他好像讨厌别人触碰,赶紧忙不迭地想将太奶奶的手接过来。谁想Kent居然抢先一步,已经握住了那只枯瘦的手。

夜色渐浓,家家户户已经掌灯,上班的人已经回家,或一家人围坐吃饭,或者正在厨房忙碌,食材滑入滚油中刺啦一响,铁铲翻炒刮过锅底的声音,软红十丈,一派人间温情。晴朗嗅嗅空气中的香味,离家多年,她已经久未自己开火做饭,多是在外面解决,突然便很贪恋这烟熏火燎的红尘温暖。
胡同里出来,两个人慢慢穿过街市里行色匆匆的人群,最热闹的那段路,人流拥挤,甚至时有碰撞擦身,Kent安静地挨着她,却有意无意地帮她伸肘挡开可能会撞到她的鲁莽行人。

有俩摩托车横冲直撞地开过来,晴朗还沉浸在自己久别重逢的心思里,完全没在意,Kent一把将她拉了过来,用力有些猛,她几乎栽倒在他身上。今天两个人一路行来,这样的亲密接触已经不止一次。他又机缘巧合地陪她去看了太奶奶。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便近了很多。
此刻,晴朗甚至觉得,有个人陪着自己走在匆匆归家的人潮中,穿过喧嚣的闹市,在这座一直让她觉得客居在此,并无归属感的城市里,心中有了一丝暖意和说不出的安稳。

“你打电话让司机来接你好吗?”晴朗把自己的手机递过去。
“我先送你回家,然后让他在你家附近等我,可以吗?”Kent的安排很合理,晴朗无法拒绝。

后来,他们一起去坐地铁。
在地铁站里面看见有一个流浪歌手坐在地上,抱着一把吉他拨弦而歌,唱的是一首不太流行的校园歌曲,《没有想法》。
“你别为我呐喊别为我哭
别让我明亮的眼睛模糊
你别给我幸福别给我苦
别让我知道了回家的路------
只是我不能在乎,
不能在乎啊,
你的容颜,
誓言和眷恋为谁永远?
那个歌手很年轻却看上去很潦倒颓废,长长的头发乱草般没有光泽,声音里有无限的苍凉和凄怆,让这首原本就很悲伤的歌更让人神伤。
在这个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城市里,总有些角落,是无奈的沉沦和挣扎。
晴朗原本已经经过了他,在这首歌旋律响起的时候,她的脚步突然停下来,然后转身,透过行人的缝隙盯着那个方向,神情呆愣,片刻后她慢慢地走了过去。
那个歌手始终没有抬头。
不是他。
她沉默地站了一会儿,听完了这首歌。她摸了下口袋,所剩的钱不多,她只留下给Kent买地铁票的钱,其他的都放在了那歌手的吉他盒里。他低着头半垂着眼,仍旧没有抬头,身姿未变,继续行走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Kent也跟着她走过来,没问任何问题,安静地站在一边听,直到晴朗都走开了,又回头叫他,他才跟了上来。
“你能听懂吗?“晴朗从刚才如遭电击的失魂落魄中恢复过来,抬头看他,心里有些奇怪。
“听不懂。”j
“那你听得那么专注?”
“音乐不需要歌词,用心就能懂。”
她哦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我看你避着她们,那家人,是你的亲戚吗?”大概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憋到现在才问。
“没有血缘关系,我外公后来的妻子是那家的,刚才去看的老奶奶,我叫她太奶奶,但只是辈分上的。”其中曲折的关系,她解释的有点费劲,索性往简单里说。
“你住在那里时,他们对你不好?”他对她的事情难得倒上心。
“嗯。只有太奶奶对我好。但她护不了我,她的儿女都不孝顺。”那段回忆她不愿触及。
“一个人会没有原因的对另一个人好吗?”Kent闷了半响,突然问。
晴朗很奇怪地看看他,“当然会。难道长这么大,对你好的每个人都有原因吗?”
Kent想说什么,最终还是紧抿着唇,没说出来,但显然答案相差不远。

晴朗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这样冷情的样子,大概也是有一番经历。想想小说电影里常说的豪门恩怨,心里便生出些同情,他有些阴郁,但好像也并不像她之前想象的和Max一般。可能他在家族中也不十分顺遂吧?
他俩下台阶的时候,晴朗惊叫一声:“车进站了!快!”

话音没落,晴朗已经跑下了台阶,向正在上下车的地铁跑去,Kent反应过来,终究是落下她一截路。每天上下班都要坐地铁,她早已经熟练无比,像条鱼一般灵活地绕过往车厢奔去的人们,滑进了车厢。
想起来往回看时,Kent刚到车门前,可自动车门已经徐徐合上。晴朗心里一急,想到他没钱没手机,语言还不通,居然被自己丢下了。便一边拍打着车门一边冲他大叫,又是比划手势,意思让他原地不动,等自己回来找他。
她不知道他听懂了,还是看懂了手势,总之他点了点头,车就开走了。

晴朗一直从车窗看着他孤零零地站在已经变得空旷的站台上,盯着车开走的方向,样子有点傻。她看得一阵内疚。突然想起自己刚才一急说的都是中文。
到了下一站,晴朗马上下车,到另一边去等回程的地铁。等了半天,才等来一趟车。

等她从拥挤的车厢里迫不及待地跳下站台时,有点焦急地四下张望,寻找那个颀长的身影。居然看见他果然很听话地站在原地,似乎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她叫他的名字,他快速地回头循声看来,看见她时,他很开心地笑了,不是那种礼节性的假笑。她忍不住促狭地想,弄丢了主人的小狗终于又找到主人的标准表情。

“你傻啊,待在这边干什么?地铁又不能掉头,我肯定是从那一边过来啊!”晴朗指着他对面方向,很好笑。
“你说让我原地别动等你的。”Kent很认真的答。

晴朗无语了,随即醒悟,“你不是听不懂汉语吗?你怎么听懂了?”
“你不是还做了手势?”Kent拆招。
“唉,你真麻烦,像你这样反应迟钝,每天都会因为赶不上车迟到。”晴朗没想起来他根本用不着赶车。

车上很挤,车门一开,人潮便争先恐后地流进车厢,Kent似乎真的对身体的触摸非常敏感不适,侧身躲避的样子如避蛇蝎。晴朗为了照顾他,破天荒地没奋勇向前,等所有人都上去了,才和Kent上车,就势站在门边,还有意拉他站在角落,然后用自己的身体隔开了他和其他人。
“你每天上下班都要这样挤车?”Kent继续刚才上车前的话题。
“不然呢?同样是坐地铁,用中文说,你和我就得用两个词。”晴朗起了调侃之心,望着Kent征询的眼神,继续说,“你今天坐地铁坐公交车,叫做 ‘体验生活’。我每天坐地铁公交车,叫’生活体验’,明白了吗?在汉语里是四个一模一样的字,只是语序颠倒一下,意思却完全不一样,是不是很神奇?”她说的像绕口令。
Kent额头上起了无数黑线。

晴朗呵呵的笑起来,引来左右侧目,她赶紧把脸完全转过来,只有Kent能看得见她弯弯的笑眼,听见她压低了的笑声。她一想起今天他被逼着又是公交又是地铁,还弄得身无分文,就忍不住想笑。
“你总是这么开心吗?”Kent突然问。

“为什么不呢?你知道吗?如果我们让别人笑起来,我们的大脑就会涌出多巴胺,这是种神经递质,和愉悦、奖励相关。如果我们自己也笑起来,多巴胺的效果会更显著。所以,我们每天都应该让别人笑,自己也笑。就像打哈欠会传染,笑也能。所以我们就应该和爱笑的朋友待在一起,就像两堆火离的很近,如果有一堆燃烧的更旺,旁边的那个火堆也会越燃越旺。不过我说的是真笑,可不是你那种——假笑。”晴朗又学他。

然后她突然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觉得,我好像还这样教育过谁啊?想了半天,她才想起,多年前她初识倾城时,给他讲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一番话。
Kent默默地看着她。

晴朗嘻嘻一笑,下了个结论,“所以,经常笑笑是件有关社会公德的
事,不笑缺德。我们有责任让身边的人因为我们的存在更开心一点。”

Kent把眼光投向窗外,虽然在黑魆魆的地下轨道中,窗外什么也看不见。他的目光却似乎看到了一个什么遥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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