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执中

第二大恩賜

2019-05-09  本文已影响7人  魔法城堡里的镇群神兽飞天大肥兔

網路上,看到那些正能量的心靈雞湯,總會讀到一些陌生的字句。

例如執著、勤奮、毅力、絕不放棄、敢於夢想……

嫌字句陌生,乃是因這輩子,我好像從來都沒有,像那樣真正合乎標準的「努力」過。

是的,我不曾咬緊牙關的奮鬥,不曾滿腔熱血的拼搏,既不曾想過要「將辛勤的汗水化作追求的脚步」,更不曾打算讓自己「從生硬的現實上,挫斷足脛再站起來」。

這輩子,我所投入、所廢寢忘食、所孜孜不倦的一切,完全,只是出於「貪玩」。

是的,單純只是因為那技藝、那領域,實在太有趣、太好玩!所以我想玩得更久,玩得更精——且始終都想玩贏人而已。

能對某件事,產生極其濃厚的興趣。

這,便是老天所能給予一個人的,第二大的恩賜!

图片来自少爷网易博客

有沒有想過:人,為什麼會需要心靈雞湯,來幫他補充什麼正能量?

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對他所做的事,沒興趣。所以,才會在苦苦撐持之際,靠外界打氣。

那麼,為什麼不乾脆去做自己喜歡的,有興趣的事呢(有些心靈雞湯,也是這樣鼓勵)?

嘖,傷感情的問題來了——

那是因為一般人,其實無論對什麼,都不算特別有興趣!


你喜歡什麼?

我的意思,是喜歡到極其強烈的那種。

你說,喜歡電玩?沒問題!

喜歡打電玩的人,玩到一整天茶不思、飯不想,這種執著與拼搏,五歲小孩都辦得到——他們,可不會自認為是在為了什麼而「努力」,對吧?

只不過,你是真的喜歡嗎?老是輸比賽,輸到臉都綠了的時候,你是罵隊友、砸鍵盤、怒刪檔案?還是認認真真地回放每個步驟、觀摩視屏、蒐集數據、練手速、抄筆記?

你能不能玩著玩著,就跟著想著想著,漸漸開始更進一步,研究起好遊戲與爛遊戲的差別?分析起遊戲背後的框架與侷限?揣摩起設計者的心思?甚至,從根本上質疑起遊戲這玩意兒,「趣味性」的本質何在?

當你天天都在打遊戲,當遊戲,已經成為你的第二生命後,在看到《當赫伊津哈遇上貢布里希:有關遊戲之遊戲性與嚴肅性》這樣一篇論文時,你會不會好奇地想去翻一翻?

若都沒有?唔,那恐怕,你並沒有你所說的那麼喜歡。

你說喜歡電玩,只是喜歡「玩一玩」。

图片来自少爷网易博客

想不想知道,人家是怎麼個喜歡法?

《神雕俠侶》中,楊龍兩人中了情花之毒,要拿郭靖黃蓉的人頭,方能換解藥。

出了絕情谷後,有段很有味道的轉折,且容我摘錄來。

楊過伸出雙臂,將她摟在懷裡,只覺她身上氣息溫馨,混和著山谷間花木清氣,真是教人心魂俱醉,難以自已,輕輕的道:「咱們如這般廝守一十八日,只怕已快活得要死了,別再去殺甚麽郭靖、黃蓉啦。與其奔波勞碌,廝殺拚命,咱們還是安安靜靜、快快活活的過十八天的好。」

…楊過怔怔的望著她,緩緩的道:「你眼中為甚麽有淚水?」小龍女拿著他的手,將臉頰貼在他手背上輕輕摩擦,柔聲道:「我……我不知道。」過了片刻,道:「定是我太喜歡你了。」

楊過道:「我知道你在為一件事難過。」小龍女抬起頭來,突然淚如泉湧,撲在他的懷裡,抽抽噎噎的哭道:「過兒,你……你……咱們只有十八天,那怎麽夠啊?」楊過輕輕拍著她肩膀,輕輕的道:「是啊,我也說不夠。」小龍女道:「我要你永遠這麽待我,要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

楊過捧起她的臉來,在她淡紅的嘴唇上輕輕吻了一下,毅然道:「好,說甚麽也得去殺了郭靖、黃蓉。」舌尖上嘗著她淚水的鹹味,胸中情意激動,全身真欲爆裂一般。


好,說甚麽也得去殺了郭靖、黃蓉!

對真正喜歡小龍女的人來說,十八天,怎麼夠?

他對小龍女的情感,熾烈到足以讓他決心去殺郭靖!殺黃蓉!

楊過說喜歡小龍女,可不只是喜歡「玩一玩」。

同樣的,真正喜歡打電玩的人,有沒有可能把自己的身體搞壞?有沒有可能荒廢學業?

不可能,搞壞了身體,就不能繼續打遊戲(睡眠不足影響手速,酒精影響判斷力)!不去學校,沒有一定的成績,就不能光明正大的打遊戲(偷偷玩,上線時間受限制,會跟不到好的副本團)!

「我要你永遠這麽待我,要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

這種人說喜歡電玩,亦不只是喜歡「玩一玩」。

至於,期末考?

好,說甚麽也得去殺了郭靖、黃蓉!


故由這個角度看,一般人,這一輩子,其實什麼都算不上特別喜歡。

你說喜歡吃,但沒喜歡到那個程度。說喜歡看電影,可也沒到那個程度。說喜歡模型喜歡小說喜歡繪畫喜歡足球喜歡吉他喜歡跳舞喜歡旅行喜歡唱歌喜歡辯論……卻通通都沒到那個程度。

沒錯,你這一生的喜歡,通常都只是,玩一玩的程度。

於是,你找了一份還算喜歡的工作,幹著並不討厭的職務,領取可以接受的酬勞,承擔還能忍受的厭惡,好趁難得假日,去吃大餐、去看電影、去買模型去讀小說去畫素描去踢足球去彈吉他去看芭蕾去自駕遊去唱通宵去打辯論……

你望著鏡子裡的自己,對他打氣,說要「將辛勤的汗水化作追求的脚步」,好「從生硬的現實上,挫斷足脛再站起來」。

图片来自少爷网易博客

而那個孩子,還是在打電玩。

他從五歲開始玩,他打算繼續玩。

因為那技藝、那領域,實在太精采、太博大。

所以他想玩得更久,玩得更深——且始終都想玩贏人。

他玩到常常寫攻略,越寫文筆越好;他玩到想主動去學編程,依此選了科系與學校;他英文很好,因為有太多好遊戲,沒有中文版;他組公會、當隊長,慢慢懂表達、擅溝通,所以他能教很多人玩,也能藉由轉播,讓更多的觀眾知道,一場遊戲要怎樣看,才更好玩……

這一生,他從來都不曾「努力」奮鬥或「勇於」犧牲,他一直在玩。

那麼,如此興高采烈的他,為什麼還需要心靈雞湯,來幫忙補充正能量?

但這孩子,不是傻子。

他深切地,知道自己能有這樣強烈的興趣,完全是一種前世冤孽緣定三生式的賞賜——就像楊過遇上小龍女,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故他自覺幸運,卻不引以為傲,也沒啥好仿效。

他只是偶爾會好奇,好奇其他人的內在,是否也隱藏著這樣,未被觸發的賜予?

如果有,那個興趣是什麼?

图片来自少爷网易博客

可惜,從小到大,這兩個問題,爸媽不懂,學校不教,測驗不考。

以至到後來,這項恩賜……老天或許給了,或許沒有。

而一般人,往往這一輩子,都不知道。

满座衣冠似雪——第二大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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