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独立的自由,一文不值
一九四六年,胡适在北大演讲时曾说:“你们要争取独立,不要争自由”。这话在今天的人看来仿佛不可思议,什么意思?
他后来又说道:“你们说要争自由,自由是针对外面束缚而言的,独立是你们自己的事。给你们自由而不独立,仍是奴隶。独立要不盲从,不受欺骗,不依赖门户,不依靠别人这就是独立的精神。”
这里讲到了独立的精神,独立的重要性。我默然良久,好像有道雷霆划过漆黑的夜空,世界的轮廓在我脑海中清晰了一瞬。那埋藏在地底许久却一直不见天日的思想矿藏,也被点燃,熊熊的燃烧在我的脑海中。
确实,胡适在百年前讲的这段话,直到今日都具有深深地启蒙性,独立和自由到底是什么关系?在我看来,没有独立精神的自由,实际上仍被束缚着,就像一只寄生虫,永远只能依靠宿主生存,在这一方小小天地里随心所欲。你想到了什么?没错,就像现在许多叛逆放纵,游戏人生的孩子,渴望挣脱了家长、老师这些“旧事物”的束缚,去尝试自由,尝试新事物。可他们真的自由吗?不管多么讨厌父母,最终还是得回家;不管多么厌恶上学,上课铃响还是得乖乖的回到座位上。因为他们经济不独立,衣食住行样样无法脱离父母;因为他们精神不独立,无法让自己在所谓的自由中获得真正的满足和幸福。
这些孩子眼中的自由只是一种廉价,卑微的自我满足和放纵,只是一种为了反抗而反抗的幼稚思想。他们只不过从一个牢笼奔向另一个牢笼,自以为拥有了片自由的天地,可他们迈向“自由”的每一步,都在用金钱为他们做倒计时,时针归零,无情的现实能让他们在这片“自由天地”里寸步难行。
讽刺吗?不只是学生,我们的身边从不缺这样的人。没有独立的能力而去奢谈自由,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
想到这,我耳边不禁回响起罗兰夫人临终前的一句悲呼:“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法国大革命前期,执政派吉伦特派为维护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保护工农商阶层的利益而制定法规。但随后,相当数量的贫民不满现行政策,要求压低粮价,没收商贩财产。这自然引起了吉伦特派的反对。这时,贫民拥护的多数派雅各宾派乘势崛起,大多数人的意志掌握主动,雅各宾派发动政变,疯狂捕杀异己力量,抢夺工商阶级的财产,强行压低粮价,致使农民破产。罗兰夫人因此而死,这场血腥的闹剧也被称为“多数人的暴政”。
说到这,想必大家已明白我的意思。这场闹剧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所谓“自由”,贫民抢夺粮食是他们的“自由”,农民和商人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难道不是他们的自由吗?雅各宾派捕杀异己是他们的“自由”,难道吉伦特派保护资产阶级的成果不是他们的自由吗?难道为了你的自由便可以不顾他人的自由,便可以侵害他人的权益吗?
到底何为自由?胡适先生也给了我们答案,他说:“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这段话,百年之后听来,仍觉振聋发聩。
这些感触不是胡适先生凭空发的牢骚,而是结合当时的中国文化界的现状和历史经验总结出来的。早在1925年11月29日,徐志摩主持的《晨报馆》被群众捣毁,原因是发表了于国共政见不同的文章。这段话便是胡适对陈独秀的致信反驳的观点。
所谓自由,是有其包容性的。自由不是只允许自己自由,而是能包容所有人的自由。正如霍尔在《伏尔泰之友》中引用伏尔泰的思想:“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自由是一面能包容各种思想色彩的旗帜,是一个能让所有人畅所欲言的舞台。若是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难免陷入非黑即白的极端思维。那些打着“我在捍卫自己说话权力”的幌子而对异己者大肆攻击的小丑,才是对自由这个词的最大侮辱。
不幸的是,胡适先生在百年前的批判今天仍然有效。看看微博上,论坛上为维护自家粉丝而引发的骂战,他们自由的发表着自己那不经证实又恶臭连天的言论,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自由”会对他人造成怎样的伤害,完全不去思考该为自己的言论付什么样的责任。他们那有限的脑容量不知独立为何物,深度思考、推己及人、敢做敢当,这些可贵的品质是只有独立的人格才能具备的闪光点,也只有在他们身上,自由——这个神圣,高贵而又不朽的词,才能闪耀出他真正的光芒。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是陈寅恪先生为大师王国维写的悼词,也是我毕生坚守的信条。
不独立的自由,一文不值我们应首先学会独立,然后再去思考到底什么是自由,以及自由对你的意义。到那时,你或许不会像现在这样如此执着于自由,因为自由会自然而然降临弥漫在社会上,成为每个人都能呼吸到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