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云朵(2)乡村——诗歌的启蒙
乡村是一个被文人骚客赋予了太多情感的地方,不过对于书情来说,乡村是家,是童年,是她学的第一首诗,第一个字,是文学在她心中生根发芽的地方。
想起乡村时,书情提起的笔终于不再裹挟着愤怒和不满,而是充满了一段溪水潺潺般的暖流。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对故乡的那片田野,始终怀着一份无限的眷恋,无论走到哪里,她都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蓝天,麦田,白杨树,满眼的蓝色和绿色,够我坐在田埂上看一天,在我小小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比这幅风景画再美了,哪怕是童话书中的五颜六色的花园,金碧辉煌的宫殿,也没有蓝色的天空这样,能够让我带着想象呆呆的凝望着一天。仔细想来,我喜欢胡思乱想的习惯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养成的吧。”
写到胡思乱想,书情笑了,因为她现在就在胡思乱想,只不过此时的胡思乱想再也不用凝望蓝天,况且尚城笼罩着雾霾的天空只会让人想到P.M.2.5。
拉上窗帘,关掉家里所有的人造光源,书情点亮了自己前几天手工制作的萝卜灯(把红萝卜的中间挖一个底部平整的洞,做成灯的基座,然后在基座上点上一支短蜡烛就可以了),那是故乡过年时经常会制作的一种的灯具,寓意着心明眼亮和来年的好运。而今天晚上,书情则用它陪伴自己开始一段写作的旅程。
“小的时候天空很蓝,就像一颗透明的蓝水晶,她所激起的想象也像她的颜色那样纯净。我一边望着她,一边想着书上的诗句,仿佛诗歌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时我还不识字,但是记忆力出奇的好,对诗歌更是有一种天生的感知,只要听几遍,便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虽然我还不明白那些古诗的意思。”
“在我的记忆里,蓝天、麦田和白杨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诗歌两个字在我心里扎根,那就是夏天的傍晚燃烧了整个天空的火烧云。”
“初夏是乡村最美的时节,大人们在地里忙活,把我放在田头玩耍,我已经忘了他们是在播种还是收获,只记得豆子地里的蟋蟀多得满地都是,我一手拿着易拉宝瓶子,一手在地里捉蛐蛐,抓到一只就赶紧放在瓶子里,塞进瓶子里的蛐蛐总是想着往外逃,在瓶子里撞来撞去,幸好瓶口很小,而这些蛐蛐又吃的很肥,偶有一两个跳到瓶口的,都被我马上塞了回去。等到大人们收工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捉了大半瓶,准备拿回去喂鸡,大人们总是说鸡吃了蛐蛐下的蛋会格外香。”
“这是我四岁之前最喜欢的游戏,也是为数不多的我能参与的劳动之一。大人们从来不让我下地干活,毕竟我太小了,但是又没人陪我玩,因为他们都有活要干,一亩地就能让他们忙活一整天,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忙什么,只知道他们一下地就要大半天才能从地里出来。”
“等我玩腻了捉蟋蟀的游戏后,就会跑到田边玩一会儿,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田野里除了花花草草和跳来跳去的蚂蚱,就是被风吹得哗哗响的杨树。有些时候我是想下地去帮忙的,因为我实在是闲的无聊,无聊的只能去看被夕阳染红的天空。”
“后来这天空就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竟让我对绘画着了迷。我常常想作一幅画,一个小女孩提着竹篮站在田埂上,晚风吹起她的裙摆和头发,她在向天空望去,而天上是一片片橘红的、绯红的、镶着金边的姿态万千的火烧云。”
“可惜我终究没有成为一名画家,只是记住了乡村夏日这绚丽的晚霞。后来我写过一些片段想描绘这美景,但是没有一段文字能描述出那触动心灵的大自然的美,现在我已经有十几年没见到那种铺满天空的红色与金色交相辉映的云彩了,再也没有见过把树叶和飞鸟都染成墨绿色只留下一个个剪影般的轮廓的夏天的傍晚了。”
写到这里,书情不由的停下了笔,她写了很多,很抒情但毫无逻辑的东西,它们是童年记忆散落的珍珠,只是缺少一根绳把这些它们穿起来。它们就像诗句一样,懒懒的穿插在记忆里。
“也许,这就是天空写给我的第一首诗,它不是用语言去表达,而是用尽情泼洒着各种红色的云霞来告诉你,诗歌本身就是这样,没有目的,没有计划,没有束缚,有的只是感情在洁白的纸面上信马由缰。”
“我被这霞光吸引,从此爱上了夕阳。我相信每个孩子小的时候都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能看懂大人们看不懂的大自然的语言。我喜欢看书,而且从很小的时候就识字了,至于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认字的,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我对文字产生强烈渴望的那一天,我至今也忘不了。那一天的事情让我相信,孩子对于诗歌有一种天生的感知力,即使听不懂整首诗的意思,仍能从字里行间感知到诗人的喜怒哀乐,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去解读感情,而诗歌本身就是最强烈的感情。”
一想到那个有趣的上午,书情就忍不住发笑。那个上午让她明白了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事实:有些识字的人可能是不折不扣的文盲,而那些对文字从心底充满渴望的人,即使不识字,也能从言语之间感悟到文学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