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合作的基石与底线
现在很多事情不是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是需要与其他人或其他单位成为合作伙伴才能完成的。合作时的双方都要遵守契约精神,双方在信任与责任的基础上前行,否则合作将会很不愉快,甚至成了“一锤子买卖”。我最近的经历,便是一次对契约精神的深刻考验,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这一原则的坚守。
大约在去年四五月份,一位姓胡的业务员通过某种方式联系到了我。他来自一家物流公司,希望接下我们公司发货的业务。当时,我公司已经与其他两家物流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且合作较为愉快。但小胡并没有因此放弃,他坚持最多半月发一条微信,或是打一次电话,每逢过节时还会送上祝福语。他的这种执着让我对他产生了一定的好感,但合作的事情并没有立即提上日程。
直到前几天,我们公司有一批大件货物需要紧急运输,且需要特种车辆。我联系了之前合作的物流公司,但他们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车辆。正当我等消息的时候,小胡恰巧又打来电话,我便将运输需求告知了他。半小时后,他便找到了车辆并报了价,价格也还算合适。于是,我便与他们签订了运输合同,开始了第一次合作。
可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我所愿。昨天,货物在南通装好车后,小胡突然告诉我,司机说货物超高太多,上路肯定会被罚款,问我能否承担或者承担一部分。我明确表示,我们已经谈好了的事,不能随便更改。今天早上,货车司机到达公司后,却要求必须加三千元,否则不卸货。我联系小胡,他只是说会去和司机沟通,但最终的结果还是要加钱。
我的犟脾气上来了。我质问小胡,还有没有契约精神。我也明确告诉他,我是不会加钱的。现场的司机也给我打电话,威胁说如果不加钱就拉走货物。我坚定地回应他,首先,我是和物流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费用多少与他无关,我只与物流公司对接。其次,如果他想拉走货物,我不会阻止,但如果货物有任何问题,我会报警;最后,如果货物有损伤,或者不能按时卸货,我会要求对方赔偿。
之后,司机在给我打电话时,我拒接了司机的电话。小胡的电话也从要求加三千元降到一千元,又降到五百元,但我依然没有同意。最终,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司机同意无条件卸货了。
这一波三折的经历让我感慨万千,并不是我不能加钱,而是我必须坚持合约。如果在签订合约之前,确实因为超高超重的原因,我可以理解并同意加价。别说五百元、三千元,哪怕加五千元,为了紧急运输,我也会同意。但合同已经签订,就必须遵守。这是契约精神,是商业合作中最基本的原则。如果我轻易妥协,就会助长这种挟货要挟货主的不正之风。
这次事件让我对小胡所在的物流公司彻底失望。他们已经上了我的黑名单,我以后绝对不会再与他们合作。遵守契约精神是能够长期合作的基石与底线,一旦缺失,合作便失去了意义。希望所有从事需要合作的人,都能坚守契约精神,在契约精神在信任与责任的指引下,达到互利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