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活地图

2018-10-17  本文已影响0人  秋酷哥哥

旅行的第九天。

在木偶之家修整了一天后,身体大有好转。身体大有好转,感冒只剩下一点鼻塞,走在路上也是神清气爽。香格里拉阳光很明媚,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只要在有阳光的地方就不觉得冷。走出独克宗古城,很久都没有搭到一辆车。最开始大了一辆拖拉机。突突突突突突,像坐碰碰车一样。在路上搭车的时候我最喜欢就是拖拉机或者皮卡。因为这两种车都可以在车上看见辽阔的风景,有蓝天有白云,并且有风。

之后搭到一辆昆明的车。车上的两个阿姨来自浙江,也就是在前面的文中提到的那两个阿姨,他们从昆明租车过来,分别带着自己的儿子。最开始的时候,两个阿姨并没有打算停车。因为车上都是妇女孩子并没有一个强壮的男性,为了安全考虑。她们打算直接开过。但是强不过两个孩子对搭车旅行者的好奇。两个阿姨才选择了停车。

两个孩子都还在上六年级, 但是交流起来完全没有代沟,我和他们讲这一路来在路上遇见的故事,他们和我讲去国外的经历。是一种对等的分享。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在中途阿姨给了我六百块。害怕我有负担,作为交换让我把每天在路上的故事分享到朋友圈,让她们的儿子看到。我下车的时候把车里的吃的塞给我很多,生怕我在路上饿着自己。前两天我把之前写好的那篇文章分享给那两个阿姨。之后我对其中一个阿姨说:可不可以把我的文章分享到你的朋友圈帮我转发一下。因为现在刚起步需要一定的阅读量。阿姨不遗余力地帮我宣传,不仅发到朋友圈,还转载到自己的群里。其实最开始把文章给阿姨看只是想让她知道我一直都记得她们,感谢他们对我的帮助。我在让她帮我转发之前我都思考了很久,平时我们都很少联系,只有偶尔节日才发消息问候一下。我不想让她觉得我一找她就是有求于她,想利用她的人脉来帮助自己扩展我的文章阅读量。

我在虎跳峡的时候下的车,我想去看虎跳峡。出来这么久我都没有正儿八经地去过景区,永远都是在赶路。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首先去看虎跳峡,可能是这个时候天气已经不太冷,我的状态已经很好。我拿学生证买的票,具体多少钱记不大清了。不算贵也不算便宜。去看的时候还是很震撼,因为从上游留下的河水在这里因为地势的落差变得汹涌澎湃,站在玻璃的观光小径上,水滴都会贱到身上。景区为什么会成为一个景区呢,无非是风景奇特,看的人比较多。然然后就圈起来收门票,形成了一个产业。虽然很多时候人工修缮的楼梯或者道路为我们提供了便利,但是大部分的时候赚钱的目的多余观赏的目的。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后来有一次去凉山州的时候,当地一个叔叔给我说这里的峡谷很好看,故意停车让我下去欣赏。那个地方的峡谷很壮观,和此时看到的虎跳峡相差无几。但是却完全是免费的。

从景区出来我直接搭到了一辆去丽江的车,车里三个人。一个司机,后面坐着一男一女。女的化着精致的妆容,皮肤吹弹可破,说起话来娇滴滴的。惹人怜爱。这样可以出来一起旅游的肯定是情侣啊。

后来从他们的对话中我逐渐知道女的是做金融的,主要是投资性的。男的就是炒股。这次会出来玩儿是因为男的前段时间炒股亏了几百万出来散散心。司机是他们在丽江请的,八百一天。中途女的接了个电话,说的闽南语我听不懂,但是接完电话之后她就变得闷闷不乐,男的偶尔安慰他一下。

“你别不高兴嘛,我们出来旅游就是为了散心、放松的。”

“你当然了,那又不是你的女儿。刚才保姆给我打电话说她上吐下泄,吃了药也没见好转。”不是你的女儿?信息量有点大呀。我和司机坐在前面,静静地听着,不敢搭腔。

“那你到底要怎样?我特意花时间出来陪你你还要发脾气。要是担心你女儿明天我们就回去,这样总行了吧。”男的脾气有点上来了,说完就转到一边玩儿手机。也不理她。

女的也没说话,两个人各朝一边,车里的气氛很诡异。师傅聊起了丽江的高速路。

“他妈逼,丽江的高速路可贵了,算下来平均一块三一公里。全中国就这段路最贵。”大家又很好奇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丽江的高速路是承包给私人的,政府管不了。涨价很随意。快要到丽江的时候,师傅指着一座山上密密麻麻的建筑对我们说:看见没,那就是丽江人民都知道的高官别墅区。山上的视野很宽阔,背靠群山,在上面可以看见整个个丽江市的样子。而且呈阶梯状,下面的建筑不会挡着上面的视线。

我到下车的时候也没猜出两人的关系,是那个女的离婚了还是单纯的婚外遇?

我小时候第一次知道丽江这个地方是看了一个电视剧,叫《一米阳光》。主演是孙俪,印小天。其他的不记得了。电视剧里面还讲到了丽江那场地震。我爸爸以前在丽江干过活,他给我讲:丽江原本是不出名的,就是因为当年那场地震大家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世外桃源。现在的丽江古城的建筑都是当年丽江地震之后重新修的,原来的丽江古城早都被地震震没了。

市区里到处都是古朴的建筑,连屈臣氏和肯德基都是当地的木质建筑。15年的时候还没有共享单车。但是丽江市区里比较繁华的街上都会有自行车,那种自行车需要你有一个卡,卡需要单独办。我没有试过骑那个自行车,因为办卡对于一个流浪者来说实在没有必要。

我想住在古城里,但是当时七月刚开始,正式迎来了丽江旅游的黄金时期,古城里的各个客栈都挤满了人。最便宜的青旅一个床位都在八十左右。我最后住在了古城外,隔一条街就是古城,这家宾馆门可罗雀,我花 了四十块成功拿下。换好干净的衣服我就开始准备去古城散步。

我去古城的目的很简单,是为了找工作,我想在这个旅游业这么发达的地方,肯定是有很多的工作机会。我趿着脱鞋,拿上围巾裹着,就朝古城走去了。招聘信息最多的就是手鼓店,待遇薪金都可以,手鼓也比较好上手,店铺里除了卖手鼓,还卖配套教学的光盘。卖光盘还有提成。况且很多人买手鼓只是想要拿回去作纪念,并没有想学的意思。丽江所有的手鼓店都放着一首《一瞬间》,歌曲朗朗上口,加上魔性的节奏,加上走两步就能碰见的手鼓店。到现在我都还能哼两句。但是所有的店铺都不包食宿,我还得自己在城外租房子,房租一交就是三个月,我身上的钱还不够交房租的。

在城里走了一大圈都没有发现合适。倒是逛了很多有趣的商店。东巴纸店:里面的东西都是用纳西族特有的东巴纸做成的。本子,纸灯,书签,扇子。但是即便是一张薄薄的书签也要三四十块,一个十来页厚的手账本都在两百以上。这是什么纸啊?难道材料不都是纤维吗?还有手工纪念品店,酒吧,小吃摊,服装店。最后在一个小吃摊上买了一个烤玉米,一瓶农夫山泉,那是那一整天价格最正常的消费。农夫山泉只要两块,烤玉米三块。

我走出古城准备朝宾馆走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我不知道怎么回去了。你可能会想回不去那就先手机导航啊,我又不傻,也当然知道我还有手机。但是......最关键的问题是,我记不得我住的宾馆的那条街叫什么,也记不清宾馆到底叫什么。这就有意思了,但此时我还是稳如泰山的,我先吃饱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回宾馆,于是,我就在刚才出来的古城外点了一碗过桥米线,那个时候已经将近十点,店铺里都没有人在吃东西,我进去的时候都准备收摊了,但是他说只要还有一个顾客他都要做。我点了最基本的套餐,里面有海带、火腿、金针菇、番茄、鹌鹑蛋。都分别装在一个小碟子里,端上来之后需要自己一一倒下去。我发消息给自己最好的朋友调侃。

“妈了个靶子,今天我可能睡大街了。”

“???”

“我记不得宾馆名字,也记不得宾馆在那条街。只记得宾馆对面就是古城的一个入口,但是具体是哪一个入口我也不记得。(配上一个笑哭的表情。)”

“......你是怎么做到到今天还活着的?”

又是表情,我自己都被自己的愚蠢感动哭了。

“要是有帅哥打劫我怎么办?我身上这么穷,还是让他劫色吧。(害羞的表情)我还是从了他吧。”

“......你想的美!你自己把头埋到汤里照照。”

“所以你看,我长得这么安全,肯定没事儿的。”

我慢吞吞地吃完米线然后才有力气散步。十点、十点半、十一点、十一点半,我还是没能找到旅馆,这时候我已经笑不出来。我围着附近的几条街走了两三遍,中间有一次在一条空旷的街上,背后跟着一个人。心都提到嗓子眼,手里只有围巾和手机,再有就是拖鞋。连那把我觉得最有用的三都在旅馆里。一会后边的人朝其他的方向走过去我才放下心来,这时候我才有了害怕的心情。我打电话给朋友。

我只记得宾馆的一个字,他让我别着急,他先在地图上帮我看一看古城外有哪些带着鑫字的宾馆,我觉得很安稳。自己也在努力回忆更多的信息。我找到宾馆的时候都快凌晨了。

后来这个朋友成了我的男朋友。和他在一起的之后他就是我的活地图,我再也不用担心找不到旅馆这种事情。

我能记住三个人的电话号码:一个是我自己的,另一个是妈妈的,还有一个就是他的。

我记得有一年国庆节仍旧是我一个人出去,我在路上搭到一个藏族人的面包车。中途车子停下来,有人问我要我的电话号码。我坐在副驾驶上,后面坐着整整一车的人。问我要电话的人用手搭在窗边,看着我。他不是车上的人。我愣住了几秒,整个车的人都在等我的反应。因为要是我不给他就不撒手了,车子就走不了。我不想给,但是形势所逼,我只能委曲求全。

后来我和他吐槽这个事情,他说你为什么不把我的电话给他呢?

“哈哈哈,对哈。但是要是他给你打电话你怎么办?”

“那我就和他谈人生谈理想啊,谈到他怀疑人生。”我笑到停不下来,我能想象那个人被他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样子。

“但是我记不住你的电话号码啊。”

“那你就从现在开始背,下一次再有这样的人你就把我的电话给他。”

我就真的开始背,熟练到就算手机掉了我也能够第一时间反应出他的手机号。后来遇见问我要电话号码的人,我还是会给我的手机号。但是我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手机号。

我们在一起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认识很多年,彼此了解,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有相似的成长环境。

我上大三的时候他上大四。那一年的国庆节他说准备骑车出去玩儿,临近实习,以后出去玩儿的机会并不会很多。我说我也要出去,不如我们组个队?因为在此之前很久我们都好像是网友的身份:每天在一起聊天,偶尔打电话,分享生活中每一件有趣的小事。过年的时候回家才一起吃个饭。从来没有一起出去过。我有点怕尴尬,但更多的是兴奋。我不知道他生活中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交流。这样的交流深入但是不接地气。并且他出去都是骑车,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搭车的方式,那个时候我已经是老手了,搭车都是得心应手的。

“你跟我一起,大哥罩你啊。”然后他就推掉了和其他朋友的约定,和我们两个组队。

和我们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个朋友,我和他都熟识。大家性格都开朗,爱好也差不多,聊得来很容易。我们的目的地是色达。我们一起坐皮卡的后备箱,三个人一起住破旧的旅馆,一起找便宜的餐馆吃饭。

我从没想到高反对我的影响会这样大,之前去高原也不是一次两次。就算以前去云南的时候重感冒,高反也没有折磨得我这么厉害。我从第三天开始就胃疼,恶心想吐,整天吃不下饭。就想抽烟,抽完烟又恶心的厉害。四肢乏力。第一天我勉强坚持下来了,他一直让我把身上的包给他背。我实在想不出他背上已经有了75L的包,再来一个45L的他要怎么背。

我们先从壤塘搭车到色达,然后再去看色达那些红房子。我们搭到的是一辆皮卡,乡间小路没有电子眼,我们可以坐后备箱。后备箱真的很舒服啊!爽到爆炸!三个人在车子上不停地拍照,一直在看高原上永远看不厌的蓝天白云。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是用语言难以描述,我们三个人的活跃值达到了出来以后的顶峰。

三人 享受阳光 享受秋风 我的活地图 恣意的动物们

这辆皮卡停的地方在河对岸,我们想要继续搭车得找到一座桥,然后到马路边。但是很久都没有一座桥。我们准备到草甸上吃点东西,然后继续上路。他先一口气跨上了草甸,两个小短腿在后面。他站在高处拉我们拉我们上去,这是那次旅行中我们唯一的牵手。作为他的大哥当然要作出很淡定的样子,况且人家只是出于礼貌。一个绅士都会这样做的。我尽量不把这样的牵手复杂化,往最简单的方面想。因为做了多年的朋友,我们都习惯了彼此的存在。要是我单方面的“图谋不轨”,那就很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

第二天我们大早起来就去看色达的红房子。我们爬到最高处的时候整个佛学院刚刚被晨曦笼罩着。

佛学院的晨曦 佛学院的晨曦 佛学院的晨曦

我看到了最美好的日出,但是我的高反仍旧在折磨着我。我还在半山腰的时候就气喘吁吁,头晕脑胀,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他看我的样子强行拖过了我的包,我终于知道他要怎么背两个包了。

背着两个包的他

但是就算如此,我上山的时候他还是得搀着我,背着两个包的他行走十分困难,后面的包倒还好,但是前面的包,带子一会就往下掉,他过一会儿要扶一下带子,然后照看一下我。走到山顶的他已经气喘吁吁,然后转过头问我怎么样。他背着包尚且能够走一节,但是我走两步就感觉呼吸不畅,心脏要跳出胸腔。我们准备从山上绕过去,看天葬。要翻过一个坡。他仍旧背着两个包,我让他把包给我,他死死地攥在手里不撒手。我先往前走着,走到一半,我看他终于放下身上的包在一旁休息,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疲态。他让我先走,自己随后就来。

下山的时候他仍旧背着两个包,我们从比较陡的一侧下去,他右手杵着登山杖,减少膝盖的疼痛,让我把手挽着他的左臂,有时候遇见比较陡,很危险的地方,我就把手放开,让他先走。但是他马上又把我的手放回去,只有一次路太窄,只能容许一个人过,我的手离开了的他的手臂,其他时间他就再也没有让我撒过手。

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已经累到不想说话,只是默默刨碗里的饭,晚上回小旅馆他也是倒头就睡。

第二天他就和我们分道扬镳,因为他说我们剩下的路线他都去过,他不想再去第二次了。况且家里有事儿。我当时一直觉得是头一天他在路上被累趴了。

但是他回程之后仍旧插科打诨,仍然像往常一样和我讲讲生活中发生的事情,讲讲自己一天做了什么。

旅行回来,十月九号的那一天我们在上课,上的古代汉语。他在我上课的时候给我发消息。

“我给你说一件事情,很严肃。”

“???你要说什么?你喜欢上男的了?”心跳八十。我很平静。

“我发现自从那天旅行回来我就对你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可能是在我和你牵手的时候,我产生了想要和你一直走下去的想法。”这......我有一点懵。但是心跳已经到了一百。

“我想说你愿不愿意和我试一下。”心跳一百。

“为什么不是菜菜(另外一个一起旅行的女生)呢?”因为我自觉没有我的好朋友长得漂亮,脾气也没有我的好朋友那么好。

“只有面对你的时候我才会有那种感觉。”心跳一百二。这个回答深得我心。

“那要是我今天没有同意你会怎么样啊?有一个人已经答应以后都把他的零食分给我了。”心跳一百三。幸好当时还没有吃他的零食。虽然我很想同意,但是我还是想作一下啊。

“那我就自己去冷静一段时间,你自己考虑吧。”说完就不再理我。

过了两分钟(我以为过了五分钟,其实只有两分钟),其实我就是作一下,装一下矜持。但是我怎么就那么想马上就同意呢。我装不下去了,再不回答他。万一他真的去冷静了怎么办?

“那......要不我么试一试?”心跳已经一百四,快要突破天际了。我当时好想大声尖叫。让大家都知道我把我的男闺蜜泡到手,我激动得一直在座位上跺脚。好不容易等到下课,就一直在教室跳来跳去,一会儿大家都知道万年单身秋酷哥哥泡到了自己的男闺蜜。

其实当时他给我告白的时候,我的内心活动时:哼,其实老娘早就想泡你了。

我打电话给妈妈说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妈妈笑得讳莫如深:你说你要和他出去玩儿的时候我就料到了。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偏偏那一次我的高反那么严重,或许是老天爷都在帮吧。那种泡到自己心上人的感觉简直太棒了,虽然已经过了这么久,但是现在写到当时情景我还是想要尖叫。现在的心里活动是:我的男朋友怎么可以这么好,我想要亲亲他。好吧,现在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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