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书读懂西方哲学史》,适当定义“善”的司各特(12)
2022-07-22 本文已影响0人
小河边的依依杨柳
约翰 司各特(1265-1308),苏格兰人。曾在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上学,后来也在这两所大学教书。
他继承了奥古斯丁与方济各会的传统,肯定意志高于理性,并以合理的方式批评了阿奎那。
司各特在伦理上对“善”所作的定义,倒是很有参考价值,道德上的善在于自由以及符合正当的理性。
详细说来就是:一个行为是善,必须是:
1.自由的;
2.在客观上合乎法律与礼仪,为众人所认可;
3.出于真诚之心,本于正当意图;
4.以正当的方法来做,不可不择手段;
符合这四项条件才算是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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