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让我变得更好
泪水模糊视线,而回忆里是你。
2017.11.22 星期三 冷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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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沥沥的雨伴着凉嗖嗖的风,我伏在桌案前,看一本扉页已经有些发黄的书。几滴泪水湿了书页,页上有一段我用红线标注的文字。
年少喜欢一个人,如果没有走在一起,那么他/她将会是你一生无法忘怀的人。
人生,从来都是后知后觉,遇上方知有,错过方懂忆。
后来我从未跟任何一个人说过,我曾经是一个轻度抑郁症患者。现在这么阳光又爱笑的我,怎么会有人相信我曾走过那段敏感,孤僻的校园时光。
那段日子对于我来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从村里的初中,来到市里的重点高中,我显得和学校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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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校报到那天,我脚上穿着一双十五块钱的老北京布鞋,身上是一件红色的上衣,经过许多次漂洗,颜色发黄,已经旧得不成样子。班里的同学觉得我是乡下来的土包子,看着我的眼神,似乎在说,看那个乡巴佬,好可笑。
学校里优秀的学生比比皆是,功课变得很有难度。好像我再怎么努力,就算学习到深夜。一遍遍做题,一次次巩固知识点,成绩还是不能达到自己预期。
偶尔有小进步,当我把奖状带回家里的时候,看见母亲那满是皱纹的脸舒展开来。我心里却是疲劳和对学习深深的恐慌。惶惶恐恐,害怕自己一旦停下脚步,就再也追不上别人的身影。只能逼着自己,一直学习学习学习。
我有时可以好好背书,做题。又常常会半天功夫,看不进书上的任何一个字符。烦躁时,我会死咬自己的手臂,留下一圈圈深深的齿印。也基本不跟同学说话,课堂上回答老师的问题,声音像蚊子一样,轻微难入耳。
除了学习,在任何一件事情上都没有存在感。
而遇见高朗,就像是我那年兵荒马乱的生活里,照亮的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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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我在床上像被磁铁吸住一样,怎么都起不了床。这直接导致的就是迟到,我踩着单车,一路狂奔到学校门口。终于赶在7点59分,在看门大爷的注视礼下走进校门。
慌慌张张地走上楼梯,和迎面的男生撞个满怀。他手里拿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豆浆,洒在我的手臂上,瞬间红通一片。
我忍不住咬紧下唇,冲着对面的人,“你走路都不带眼睛的吗。”
男生也是一脸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手足无措。既不能袖手旁观,又不知道怎么帮忙。脸色通红,一遍遍地说着不好意思,对不起。
我想他不是故意,上课时间又快到,不想再多出事端。蹬他一眼,匆匆回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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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的时候,我拿着纸板往受伤的手臂上扇着风,这样伤口的炙热感可以散去一些。听到班长喊我的名字,“陈晓思,教室前门,出来一下,有人找。”
我愣愣地想了一会,从来没有人会在教室里找我,应该是没什么大事,可又不能不出去。只好挪动脚步,走到教室走廊。
站在教室门口,左顾右盼,除了几个本班的同学靠着栏杆在聊天,并没有看到陌生人。觉得很奇怪,想回教室的时候,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同学,是我找你,对不起,刚刚撞到你,这是我从医务室里取的药膏,你擦一下。”
“没事,下次小心点就好。”他说话的声调很重,语气里是听得出的诚恳。我接过药膏,摆了摆手,故作轻松,说着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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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烫伤的手臂过了一个多星期,才消去红肿。在我快要对男生淡化印象的时候,我们在去参加竞赛的车上遇见了。
他见到我的第一面,便走我的面前,问:“你的伤势,好些了吗。”
“已经消肿,没事。”我笑了笑,坚起手上的书,示意他我还在看往年的竞赛真题。
狭小的空间里,他拿过我手上的笔记本,认真地看着。然后递给我一本他的习题集,字写得很漂亮,有一些我薄弱的知识点,他都总结得特别好。
一路上,我看着他的笔记本,受益匪浅。下车之前,我翻了笔记本的第一页,上面用楷书,方方正正地写了“高朗”两个字。我才知道,他就是学校鼎鼎有名的大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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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竞赛的学校,下车的时候,一阵秋风拂起了他的衬衫衣角,他回过头说:
“还有时间,我们可以休息,放松下,再进考场。”
他开口的声音像有魔力一样,极具穿透力。我跟在他的身后,闻着他身上淡淡薄荷草的气味。
一叶知秋,枯叶纷纷扬扬从树枝丫飘落下来。他走在我前面,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我低着头撞上了他。
“有树叶落在你头发上,你都没有感觉吗。”我摇摇头,揉着头发不好意思地笑着。
考试的钟声敲响,我们排着队进了相邻的两个班级。快进考场时,我回头,看着他冲我着加油的手势,嘴形好像在说,你一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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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呼吸,挺直腰杆,找到自己的位置。那场竞赛试卷很难,做到最后一道大题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那个知识点是我刚刚在高朗的笔记里有看到的,也做得特别顺。
考试结束的时候,我在教室门口,忍不住第一时间跟他说了这个事情。我们就像两只叽叽喳喳的小鸟一样,连带队老师都说我们很聒噪。
在路上,一缕夕阳透过车窗射了进来,映在高朗的脸上。他说话的神色飞扬,侧脸看过去,轮廓分明。那一瞬间,我听到心怦怦跳的声音。
我喜欢他,又怕他知道我喜欢他,自己不够好,而他太优秀。
我只能偷偷地看他一眼,有时假装漫不经心地经过他的教室门口,如果能照面打个招呼就更好了。有时站在操场的角落里,安静地看他打完一场球,看他跃跃的身影,奔跑的身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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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分文理的时候,意外地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我开始可以和靠他得很近很近,每天都可以和他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课间时,我总会望着他的背影,盯着他发很久的呆。
学校的元旦晚会,班主任点明,要给班级里比较安静的学生表现机会。我一开始很抗拒,却在高朗的一遍遍邀请下,和他还有几个同学一起排了话剧。
那几个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都待在一起,挥舞着青春的汗水,为了一个共同的活动而努力。
有一个场景,是我扮演的角色要离开,然后高朗紧紧地牵住我的手。每次排练,指尖一触碰到他的温度,我总会笑场,憋得脸色通红。
我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站在舞台的闪闪发光呢。每当我坚持不住的时候,高朗在我耳边一遍遍地鼓励。
我永远记得,上场前,他走到我的对面,按着我的肩。郑重其事地说,“勇敢走过你自己的那一关,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有我在。”然后捏了捏我的嘴角,说“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演出很成功,当谢幕听到台下掌声的那一刻,我眼泪决堤。高朗递给我纸巾,频频对我坚着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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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日记本里写下,少女喜欢一个人的心事。很多次,喜欢差点就要出口,却在话到嘴边,被一股叫不敢的力量给羁绊住。
梦里出现过很多遍和他在一起的浪漫场景,却总是在梦醒的时候,和他不平不淡的相处。
或许那时,还不知道喜欢有那么浓,有他就好。
直到学校里没有他的身影,高三时,高朗转学了。开学时他的位子空荡荡的,班主才说,高朗还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我想起,上个学期末,收拾课桌时,他说,“现在的晓思,跟当初小心翼翼,敏感的你,差别真的很大。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更好的。”
我才明白,他说这句话,应该是有告别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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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让我变得越来越好,可年少我不单想变得更好,还想和你一起去追梦。
我们最多只有几次拥抱,一次牵手,可怎么会轻易忘记。
喜欢年少是你,你是少年欢喜。
高三的最后一年,我拼了命的努力,以为只有变成更好的自己才可能去找你。
现实却总在兜着弯。
我知道你现在很好,也想让你知道我现在很好。
泪水模糊视线,而我在想你。
【无戒365天极限挑战日更训练营第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