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圖書集成分類法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

2021-11-07  本文已影响0人  琴臺樂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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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

胡昌志(曾用名胡昌智),高级讲师。1957年出生于四川宜宾市。1974年高中毕业后在湖北省汉川县虾集人民公社中学教书。1977年12月由汉川县染织厂参加高考,先后在武汉师范学院分院等高校中文系学习。大学毕业分配后,长期从事基础文化教育,兴趣宽泛,曾兼任书刊导报特约记者;先后服务于黄石市下钢中学、湖北省机械厅干训班、湖北省第一机械工业学校汽车工业大学等高校图书馆

 内容提示: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是在国内外图书分类处于困顿的背景下编制的新型图书分类法。笔者分析了世界图书分类从理论到运用上存在的种种弊端,主张以形式逻辑作为图书分类理论基础;提出了图书分类基本级别律、文献传承律、交叉学科定位律、排架同位律等理论和方法;并对类书的千年争议以及其他歧义文献提出了新的见解;为图书分类大众化、现代化、全球化开辟了新途径。

该书运用逻辑学常识对各专业学科进行了科学划分,并作了适当增补。作为图书学科分类的依据,该书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工具书价值;不仅为相关专业师生的常备参考书,也是广大读者的常识性工具书。

概论

第一章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编制背景和缘起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自1975年出版以来,对现代图书馆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近年来,更作为主流图书分类法取代其他分类方法,独领风骚,近于“普及”了。文献信息量在文化政策及出版市场的刺激下急速增长,对图书进行科学分类,作为一种逻辑方法,其原理是不变的,“致用性”是最高原则。由于这部分类法酝酿于文革之中,出版于文革结束前夕,其时代的思想局限性十分明显,版本一改再改,修修补补,仍没有实质性突破,其编制体例的科学性、致用性值得商榷;再者,《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产生的时代是闭架时代,尽管多次修订,却仍未顾及开放借阅这一主体易位的巨大变革,与生俱来的流弊制约了图书馆传播事业。

笔者就《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文革思维的局限性,以致舍弃了西方先进的思维理论成果。

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分类是形式逻辑范畴。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必须以毛主席语录作为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编制依据,类目的确立及其序列安排……要考虑它的思想政治内容”。为了突出政治,编者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著作作为基本部类列于首位;将内容庞杂、类无专属、无法按学科内容性质分类的图书置于最后。编者在那个特殊历史年代宣称突出政治,年长的人们可以理解。但是过于笼统的引述“理论基础”却不能与时俱进接纳西方思维理论的科学成果,等于理论缺失。《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否科学还得以形式逻辑理论来衡量和评判。分类必须遵循如下法则:

(1)在属种概念之间进行,每级划分只能有一个标准;

(2)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

(3)划分出的概念不能为相容关系,属种概念不能并列。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根据《毛主席语录》“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作为“确定分类法基本结构的理论依据”。据此,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将知识门类分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部类;继而又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综合性图书分别列入首尾组成五大基本部类,再分为22大类。其实这几种划分是相互独立的,不是属种关系,没有逻辑联系。

图书是知识的一种载体,分类是对图书外延进行划分,不一定按内容划分。知识只是划分依据之一,主要体现在学科划分。知识分类和图书分类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毛泽东认为知识只有两种,哲学与社会科学是属种关系的概念,不能并列!由于混淆了知识和图书的分类,形式与内容错综,划分标准混乱,以致多出了子项“综合性图书”,与其他四大部类关系相容,这是明显的逻辑错误。22大类主要是按学科门类划分的,但不全是,没有一定的标准。如“综合性图书”就不能算一门学科,“工业技术”是行业技术概念,不等同学科概念。O类(数理科学和化学)是不同学科的组合。又如G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其实是属种关系的不同概念,怎么可以归为一类?

显然,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不是科学的逻辑分类。它自诩为多重列类法、交替类目法、参见类目法、类目复分法、仿分法、主类号直接组配法等,其实这些方法只是技术层面的补救措施或权宜之计,不是科学的分类法则。科学的逻辑分类法则具有唯一性。法则是不可更改的必须遵循的科学规律,规则可以是人为办法,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2.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中国古代主流图书分类法的延伸,不伦不类。

中国古代分类学较之国外的分类学而言是先进的,然而也有其不足之处。所谓四部分类,其实不是逻辑分类。经、史、子、集不是属种关系的概念,而是用分项的语言表达方法以不同标准分别列举的。所以千年以来对类书的归部问题困惑不止,争议不休。这种先天性的基因缺陷也遗传给当代图书馆工作者。试作比较,见下表:

表1-1  四部分类法与中图法基本对应表

中国古代四部分类:                                                                          中图法五大基本部类:

经                                                                                                       马、恩、列、斯、毛著作

史                                                                                                       哲学

子                                                                                                       社会科学

集                                                                                                       自然科学

类书(非经、非史、非子、非集)                                                    综合类图书

注:古代四部包容了哲学,社会和自然知识。

将图书分为五大部类,其实是“四部分类”(加类书即五部)的翻版!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著作奉为经典是受其影响所致。所谓“部类”一词涵盖的是两种不同的逻辑思维。归部是通过增加或减少概念的内涵对概念外延进行限制和概括,分类是对概念的外延进行划分。“部类”一词不能成立。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将22大类的某些类如G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别称为“类组”,没有理论根据。 

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编制架构繁复,不能反映文献的传承关系。

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不是概念划分的逻辑方法,而是演绎归纳法,是论证方法。《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将之作为排序的方法或结构,“总”的定义并不明确,不符合文献产生和传承的实际情形。

对事理的论证可以由总到分或由分到总。即便总分式的论证方法可以引用于图书排序,且将“总”的含义理解为“理论及其论述深度”,然而,文献的产生是由分到总,由一般到概括,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相反,采用了由总到分的排列方法。在这种框架的约束下,捉襟见肘,错误俯仰即是。兹举一例:Q生物科学类目简表,从“普通生物学”到“人类学”无一不是理论学说,再对普通生物学进行划分,从“10生命的起源”到“19生物分类学”,恰恰是由分到总。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学习《国际十进分类法》,设置了6种复分表,将具有共性的类目或可能出现的复分问题尽量采取仿照复分的办法,以压缩分类表的篇幅。其实共性的问题可以用常识性标记解决,以不变应万变。如果每一共性的单元图书内容概念都要编配进位式代号,反而制约了“伸缩性”,损害了辅助功能。

4.有序性原则模糊,没有提示性和规律性。

图书的排列应该以揭示文献的传承关系、严谨科学的逻辑划分为前提。由于分类属种义界不明,D类(政治、法律)中的法律类在简表目录中竟排列最后为D9项,在分解法律图书以后,又在其后重新用DF为标示划分法律图书,称为“第二分类体系”,使人疑惑不解。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仿照《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用22个大写字母作为大类代号,其中部分“附属学科”用TH、TN等双字母标示。为了标榜其国产化,编制说明是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不用W,以免与U认读混淆。然而实际运用中都以英语字母认读。

受杜威三位十进制分类法的影响,《中国图书馆分类法》采用进位制。十进位是我国古代发明的先进的计算法则,引用于图书排序标号须以概念的正确划分为前提。如果属种不明,划分不全,从属颠倒,多出子项,关系相容,十进位不仅没有意义甚至混淆含义。每一类图书划分代号不可能恰好做到十进位,或许会超过。实际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不规则进位,二进位、三进位、五进位等都有;有时用8分制(1、2、3、4、5、6、7、8、91、92)或双位制(11、12、13……99)。所以其排列视觉很容易与自然序号混淆,从而损害了有序性原则。进位制是划分标准转换表示法,有人误将其当成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文献的扩展预留进位式组配号,实质应该是预留空间,不宜超出图书属性对外延事物进行拓展式划分。真正规范的进位制是自然序数。顺序关系是自然数序数定义的核心,也是图书分类排架的关键。任何用来表示顺序的符号都是序数表示式,如A、B、C、D,甲、乙、丙、丁,甚至诸如“6架8号”也是序数,它的位值用专用符号“架”和“号”来表示,而不是直接用基本符号本身的位置关系来表示进位。当不能做到有序进位的时候,还不如运用特殊的标识表示进位和自然序数表达。

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有许多既可入此类又可入彼类的图书,或用“宜入此”的模棱两可的提示。当我们输入某学科关键词检索,会出现3种、4种甚至5种分类。标示与学科门类之间没有关联,没有提示性,分类号、索取号重叠使用,标识繁琐,检索芜杂,种次号定义标准模糊,无法实现检索、目录、索引和开放式自助分类编目,使《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丧失了大众化的功能。

5.《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舶来品。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与《杜威十进分类法》架构和表达原则没有实质区别,与《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相似,与改进后的《国际十进分类法》一样,意图把所有,甚至未来的知识囊括其中,数码代号过于抽象,其修订制度只能暂时解决一定的技术和知识划分错误,很难解决理论和基本标记以及划分架构问题。其修订制度本身以及修订后在书库遗存的新老图书分类号和多种分类法并存的现象表明,中国和世界图书分类陷入困境,就像《西游记》里的一个女妖怪,不喝人血,就会立即衰老。

知识是融合、交叉、动态发展的,分类法则是不变的。知识逻辑分类与传统图书列举分类势必冲突!图书馆工作者应该从知识分类以及与图书属性不相干的外延事物分类的泥淖中解放出来,回归图书分类。我们可以参考《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整合运用,但不宜全盘引用,也不能游离,甚至分道扬镳。主题词字顺法可以有效解决知识有序细化的难题。任何知识及其新学科的产生,都是在原学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只要我们坚持反映其时序关系、传承关系,坚持以读者为中心,深入浅出,运用科学的标识和科学的分类理论,就能够映射知识发展的进程。

中外图书分类法(包括台湾赖永祥分类法和中国古代的图书分类)都是列举分类,不是科学的逻辑分类;其编制体例、致思取向、大同小异,或本质相同,表象各异,仅能给图书馆管理人员提供业务技能,不能作为广大读者所掌握的常识性工具。事实上,读者进入图书馆书库不是按索书号找书,而是凭经验寻书,还停留在感性状态。当人类进入21世纪,当普通逻辑学已成为基本常识的时候,当开放借阅已经成为图书馆办馆通常模式的时候,当知识迅猛增长的时候,重新编制世界通用的科学的图书分类法,让图书分类法回归读者,是图书馆人无法逃避的职业责任、道义责任和历史责任。

第二章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理论及技术规则

一、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编制理念

爱因斯坦认为:过去、现在、未来是人们“一种倔强坚持的幻觉”。图书馆人应该放弃固执,因为馆藏工作就是链接古今中外的知识载体,映射知识的历史长河,让人类文明源远流长。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和自然是一个循环完整的体系,天地间的知识无非是人与自然的知识。本分类法以中国古代“古今图书集成”的宏大构思为理想,以古今中外图书归集为目标;图书知识内容分类与图书功能类型和品种划分为集成;专业化、规模化、全球化分类集藏。无论按专业分别收藏还是各专业综合收藏都自成体系,使图书分类法成为一种能被读者掌握的常识性方法。让图书分类法像北斗那样指引读者探索真理的路,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

所谓分类,就是将纷繁复杂的事物明晰化,条理化,简单化,直指问题的本质,而不是相反。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的最高理想是以不变应万变,学科化、简明化、大众化、现代化是我们孜孜以求的方向。

二、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的一般规则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的理论法则是形式逻辑。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的技术规则。

(一)基本级别律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为七级划分,基本划分为五级,作为常识处理。各中央书院、各综合分馆、专业馆、学科资料室均可运用本分类法基本级别律划分。

第一级,以宇宙属性为标准分为人文类图书和自然类图书。

第二级,以基本学科属性为标准划分。

人文类基本学科:A哲学、B宗教、C伦理、D逻辑、E美学、F心理、G语言、H文学、I艺术、J政治、K经济、L军事、M法律、N教育、O体育、P传媒、Q资讯、R管理、S商贸、T历史、U考古、V民族、W生活、X财政、Y统计、Z社会。

自然类基本学科:a天文、b地理、c数学、d物理、e化学、f生物、g机械、h电信、i水利、j电力、k纺织、l食品、m建筑、n矿山、o冶金、p能源、q交通、r航天、s医学、t工学、u农学、v林学、w养殖、x电脑、y环保、z信息。

第三级,以附属学科标准划分。

第四级,以图书的功能属性(类型)划分(著述、学术、教学、帮助)。

第五级,以图书品种属性划分著作(作品、理论著作、应用著述),学术(注释、评析、研究、考证、争鸣、翻译),教学(学校教材、社会培训教材、自修教材、参考资料、讲义、学习资料、普及读物、实习实验、试题习题、教学大纲),帮助(词典、百科、年鉴、手册、标准、书目、索引、文摘、类书、政书、表谱、图录)。

第六级,以图书国际空间划分为本国和外国原版图书(非学科定义空间)。

第七级,以图书时序划分(非学科时序)。

基本级别律指前五级,六、七级不是必要的划分,五级以下亦可自定义标准划分排架序号,主题字顺法排架应是首选。中文书刊可以汉语拼音查号法为顺序(可转换为序号表达)。在遵从基本级别律前提下,大型图书馆、图书城如有必要也可以自定义其他标准(图书出版、编辑形式、内容、文别、专题、年代、书型等)排架。系列图书、汇编、套书、丛书、皮书等就属于自定义划分标准。所谓“三线书库”是一种时序划分,它是管理层面的不得已而为,目前划分混乱,存在明显的弊端,并不是读者乐见的布局,应慎用,可遵从排序先后律。

(二)交叉学科定位律

所谓学科交叉,主要是指基本学科交叉,也指附属学科交叉。知识融合,学科交叉一般有如下几种:1.行业应用学科和理论基础学科交叉(能源地理学);2.行业应用学科交叉(纺织机械);3.理论基础学科交叉(生物物理学);4.一般应用学科与理论基础学科交叉(管理心理学);5.文理学科交叉(计量经济学、自动化专业英语)。交叉学科定位应该遵循学以致用原则,以揭示本质属性的概念语词为划分依据。就综合型图书馆而言,一般从应用不从理论,从行业不从基础,从文不从理;相同性质的学科交叉,从前不从后。专业型图书馆可按需要自定义。

(三)文献传承律 

本分类法以图书学科为母项,图书类型和品种为子项,用二分法(原著、派生)提纲挈领,四分法(著述、学术、教学、帮助)分门别类(见第五章),按逻辑规则逐级划分;以古今时代为经,中外空间为纬,将古今中外的图书归集,以反映文献的传承关系。分合皆宜,世界通用。

(四)排序先后律 

排列以先古后今,先国内后国外,先一般再特殊,先理论后应用,先理学后工学,先单行再合订,先原著后派生的办法。所谓三线书库,应是解决空间不足的自然扩展,无论扩展多少书库,图书学科分类体系不变,代码顺序须衔接;三线书库不是终结,可持续扩展;库与库之间是倒序与顺序的关系,或曰升序与降序的排列关系。

图书剔旧应该是对一定馆藏年限的物理意义上的破损文献在无法修补时的整理工作;在剔旧过程中,应对破损文献进行甄别,保存孤本,识别准文物,适量剔除一般复本。剔旧图书不可直接进入三线书库,应造册审核,并有替补预案。

(五)排架同位律

同作者、同标题、同内容、同时期、同品种在同学科前提下原则上可以同位并列排架;字顺法可以保障复本图书、再版图书、升级版图书同位并列。字顺法是指主题词相同并且图书类型与品种相同前提下的字顺排列办法。一般而言,学科语词即主题词,主题词相同字顺亦相同,类别或内容亦相同;交叉学科以定位学科语词为主题词;非学科语词以图书内容核定。但是地名、国名、虚词不宜作为字顺词使用。

三、分类号

图书分类号由图书学科代码和图书功能属性标识与图书品种编号组成;附加馆藏图书排架序号组成馆藏图书分类号。

图书学科代码由大、小写英语字母分别代表人文类和自然类各基本学科;附属学科二级或三级均用自然序数代表,小圆点区分。预留其他机动学科用9代表,序数达9或进十位用99代表。分别以人文类两级和自然类三级图书学科代码模拟示例:

A1  A2  A3  A4  A5  A6  A9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a1.7  a1.8  a1.9  a1.10  a1.99

图书功能属性标记:著作(作品、理论著作,应用著述)可用“*”标记,学术类用“+”标记,教学类以“-”标记,帮助类以“=”标记。图书品种以序数编号。

馆藏排架号:/自然序号。

分类号运用模式:A1(简易模式),A1+(一般模式),A1*2( 完整模式),a1.1-1/3(馆藏分类号完整模式)。

以a1.1-1/3(馆藏分类号完整模式)为例:a1.1(a基本图书学科分类,1.1两级附属学科);-1(图书功能属性标识及品种编号);/3(馆藏排架序号)。馆藏分类号包含以上全部信息,即a1.1-1/3统称馆藏图书分类号,其实就是图书分类号加馆藏图书排架编号。

图书学科分类号可有三种表达模式:

第一种,通常表达模式,如前介绍。这种模式视觉比较习惯,如y1.6(环境生态学)。

第二种,前置表达模式。

1A  2A  3A  4A  5A  6A 7A  9A

1a1 1a2  1a3  1a4  1a5  1a6  1a7  1a8  1a9  1a10 1a11  1a99

这种表达模式序数关系突出,y1.6写成1y6模式。省掉了一个“.”。

第三种,组合表达模式。

这只是一种理论模式。本分类法采用图书学科概念,分为图书基本学科与附属学科,不超过三级代码表达;即使未来出现四级代码,可用符号[  ]提示,例如y1.1.6写为[y1]1.6。

图书功能属性和品种也存在交叉问题。确立图书学科分类号后如何确定功能属性(类型)标识和品种编号?笔者以为,应该以读者为中心,坚持致用性原则,以写作和出版的主要目的以及对读者的用途为依据。

确立图书分类号的主体是著作者、编者,出版社可以建议修正,确认;图书馆亦可修正与确认,并加工和管理。大型图书馆可依据排架同位律按主题字顺法对图书知识内容进行细化排列。

四、关于图书集成分类的几点技术说明

1.版本年代、作者标示属于出版社业务范围,这在出版图书里已有标明,在分类号中重复标注会给读者带来负担。崇尚简洁,是图书馆人的职业道德,必要的坚决保留,可要可不要的坚决剔除。取消推荐号、索取号、用馆藏分类号统一称谓。

2.学科内容存在交叉性,概念有其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一般只应归为一类,应以揭示本质属性的概念语词为划分根据。交叉学科一般遵从学科定位律,也受学科标准制约,属特殊情况。

3.图书学科分类标准不同于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图书的分类遵从文献传承律,讲求时序关系,不宜将派生文献前置。如马克思主义属于一级学科但在本分类体系中属于图书附属学科。本分类法图书学科代码是适用图书馆专用的图书学科代码,图书分类号可作为图书出版通用。

4.不设置总论复分表、通用复分表、仿分表、简表,不划分综合类图书,不用总分式的结构统揽,不用原进位转换制标示。

5.马克思主义、孙文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政治理论学科划分,大陆和台、港、澳等地区均可适用;与其相关图书类型和品种按本分类法分列入各相应学科和级位。

6.关于本分类法图书学科调整。

为了解决图书分类体系存在的混乱,必须调整理顺各级学科概念,学科类别,将有些派生学科归入传统学科,适当列举新学科。取消“文化”、“科学”、“工程技术”和“综合性图书”划分,重新确立图书基本学科和附属学科,将之分解列入各相应学科。

图书学科有四种类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商贸、工学、农学、林学及其相关的工程学科、技术学科等)、新兴学科(电脑、马列主义、环保等)、泛论学科(社会、信息)。逻辑、伦理、美学、心理、商贸、生活、财政、工学、农学、社会、信息等以图书基本学科定义。文字归语言,人口学归社会类,控制论、系统论归信息,材料、测绘归工学,畜牧、水产归养殖,航空归航天类,卫生保健归医学类,图书、情报、档案、博物归资讯类,安全归环保等等。

本分类法将工业与工程领域的通用技术列为基本学科工学。所谓工程,是有组织地、系统地运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过程。所谓技术是基于理论学科知识的具有应用价值的科学方法。工程的实施,离不开技术学科。因而,工程技术可成为一门学科但不宜凌驾于基本学科之上。然而工程学科与技术学科具有派生性,各学科都有,在基本学科以下,应遵从国家学科分类标准的确定学科地位,不宜前置。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经济类图书外延过于宽泛,在图书馆书库中几乎占人文类图书(社科图书)四分之一。因此,本分类法将经济类图书拆分为四类:经济、管理、商贸、财政(财政、金融)。图书学科的多寡,不等于出版图书和馆藏图书的多寡。

因为图书学科分类与学科分类是不完全相同的体系,考虑到生活也是学问,致用性是最高原则,所以增加了生活类图书基本类目,符合图书分类的实际情况,便于商业、出版图书分类通用。

对于图书基本学科和附属学科及其学科地位所做具体调整情况见图书学科分类详表。

7.关于图书学科定义。

人文类学科——是关于人类的信仰、情操、思维、行为、生活方式及其社会关系的学问。

自然类学科——是关于自然界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学问。

基础学科——是人文类学科和自然类学科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理论或技术研究的学科。有理论基础学科和技术基础学科之分。

应用学科——是指基础学科在某行业或领域应用的学科。 

泛论学科——是指在人文或自然领域具有广泛意义的理论学科。

8.本分类法基本学科用双音节词概括,不用词缀,以便大众化习惯性记忆。   

9.空间、时序在学科代码和图书排序中已有反映,按常识处理。

10.关于本分类法的扩充与更新。

本分类法是一部可以及时扩充与适时更新的分类法。xx学科其他学科用9或99提示,实际代码可视内容在相应学科级位按顺序添加,避免使用终极代码。图书类型是不变的,图书品种也相对稳定,即使有新品种出现,可按序号添加。图书基本学科是不变的。图书基本学科与图书附属学科不能等同于一级学科与二、三级学科。因为图书基本学科之间以及附属学科之间是逻辑意义上的并列或属种关系。图书新兴学科添加和图书学科的更新只应在附属学科中进行。一般规则如下:

1.图书学科名称变更,图书学科代码不变。

2.图书学科取消,可用相同级位新兴学科替补,代码不变。没有可替换学科,可用句号(。)标示。

3.图书学科级别调整(纠正),在不违反文献传承关系的前提下,于相应学科适当位置并列,代码相应变更。

4.图书新兴学科一般在所属学科“其他学科”代码前添加,亦可在所属学科级位和不影响其他代码序号的前提下添加。

5.新兴学科可用“^”标示,如:^电子商务学、^教育逻辑学、^纳米材料。

6.新兴学科时间定义应以不低于10年为宜。

本分类法的更新,不与《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同步,应于国家学科分类标准更新后进行。因为《国际标准分类法ICS》是一种行业、学科、知识、文献的划分及词汇表达参照标准,是动态的,不等同学科标准,更不是图书分类标准。随着知识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学科划分标准将更为规范,上述更新规则所列诸项情况不会常见。

全书目录

第一章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编制背景和缘起

第二章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理论及技术规则

第三章    人文类图书学科分类及代码详表

第四章    自然类图书学科分类及代码详表

第五章    图书功能属性标识及品种编号表

第六章    图书集成分类号完整运用模式实例

第七章    歧义文献的界定

第八章    古代的“数据库”——类书

第九章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一般检索与编目

第十章    打造新型兰台 共享和谐人生

封底

若需要继续阅读全书内容和使用本书代码,可去北大、清华、武大、中国传媒等主流图书馆借阅。或与本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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