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读书:《红与黑》
第一次接触《红与黑》是在高中一年级,那时同桌阿龙疯狂迷恋西方文学,所以我也跟着随手翻了翻。
那时的世界除了语数英政史地,就没有其他,哪懂得这书里在说啥?
当然,时隔多年再读,仍然不觉得自己能看懂多少就是了。
据说作者的创意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案件,看,看,看,艺术可不就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么。
司汤达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出身寒微的男孩(锯木厂的小儿子)于连·索雷尔短暂的几年(18岁到23岁)。
这个年纪的主角,用书里的话说,“他那张标致的脸博得少女们的称赞和同情。”想来应该是很好看这个级别的。
彼时我们的主角于连好端端的在维立叶尔市做锯木厂的小儿子,附近却来了一位老外科医生和一位远亲谢朗神甫。
如果真的有蝴蝶效应,这两个人就是于连偏离锯木人生轨道的蝴蝶的两片翅膀。
如果神甫没有教于连写字、《圣经》,于连不会企图将做牧师视为人生事业,即使自己并不理解宗教。
如果医生没有付钱给于连的爹,买下于连的时间让他学习拉丁文和历史,临终前还赠送自己的荣誉团勋章、退伍军人的半薪和三四十本书,于连就不会悄悄狂热地崇拜拿破仑。
司汤达没有往上面的两个如果写下去,而是赋予我们的主角聪明、拉丁语说得很溜,还有一门绝技:倒背《圣经》。
异类大多是不被理解的,也是不受欢迎的。
于连也不例外。
出身锯木厂,当然应该以学习祖传手艺为正业。会写字、爱读书对于锯木工作来说,等于异类,等于废物。
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是睁眼瞎,以揍异类为乐,尤其是看到他不务正业的时候。
就是这样一个在被欺凌中长大的异类,因为他的“异能”,在十八九岁的一天突然被市长请去做家庭教师。
在这个岗位上于连遇见了改变他一生轨迹的女人——市长的妻子德·瑞纳夫人。
是不是预见到一盆狗血要泼下来了?
说泼下来就泼下来:德·瑞纳夫人对于连一见钟情了。
当然,德·瑞纳夫人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相反,人婚前没谈过恋爱、婚后乖乖在家相夫教子,还拒绝了以乞丐收容所所长瓦勒诺为代表的蜂蜂蝶蝶的表白、追求。
德·瑞纳夫人对于连的感情,综合了逗弄、慈爱、崇拜、感激……复杂到,相处了很久她自个儿还弄不明白。
感情的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
以拿破仑为偶像的叛逆少年于连怎么可能会放过征服他人的机会?
于是,拒绝了对他有好感且不惜倒贴的德·瑞纳夫人的侍女,然后使了些小计谋就轻易把德·瑞纳夫人收服。
少年心里得意极了,嚣张极了,甚至敢当着人丈夫、闺蜜的面悄悄牵手。
殊不知自己是在引火自焚——挖爱情陷阱啊,自己也要进去才能挖得好哒!
东窗事发后,在神甫谢朗的帮助下,于连到神学院去读书。
初入神学院,于连就发现自己很不喜欢这个地方,也不喜欢里面的人:虚伪、依附权势。
院长彼拉神父对于连十分赏识,可是这个院长是一位受排挤的院长,在派系斗争中被架空得和光杆司令差不了多少。
院长在离开神学院时,把于连介绍给巴黎的权贵木尔侯爵当秘书。
在侯爵家里,于连认识了侯爵小姐玛特儿。
这位美丽、骄傲的小姐听着玛戈皇后与情人的爱情故事长大,满腔浪漫主义情怀和英雄崇拜情结,不屑于追求她的纨绔子弟们,却把这种情结寄托在于连身上。
于连一生之中接触到的两个女人,一个德·瑞纳夫人,虽然年纪摆在那里,但是单纯不懂得人心险恶。一个侯爵家的小姐,见过大风大浪,游刃有余地穿梭于几个追求者之间。
于连比较着她们的不同,边比较,边怀念。
我个人觉得,于连和玛特尔比较像,一样的狂热、鲁莽、爱冒险。于连和德·瑞纳夫人虽然都有柔弱、温情的一面,但是于连——
终于让现实打败了怀念。
侯爵小姐的青睐不仅是能令人倍感虚荣的问题,还意味着爬上了社会上层。如果要追随偶像拿破仑的脚步,23岁应该要做到中尉。这点怀念且靠边。
于是,与侯爵小姐生米煮成熟饭,不久就有了孩子。
看,于连还是在神学院学到了一些东西的嘛!这算盘打得多准。
这么一来,以女儿做公爵夫人为人生理想的老侯爵理想幻灭,还赔了夫人。
为了老脸,只好为于连捏造贵族身世,并封他骠骑兵中尉头衔。
于连的拿破仑之梦正在逐渐变成现实。
然而,就在婚礼前夕,侯爵收到了一封信,来自于德·瑞纳夫人。
这封信讲的是于连的过去,挡住了于连的锦绣前程。
愤怒的于连回到维立叶尔市向正在教堂祈祷的德·瑞纳夫人连开两枪。
虽然人没死,但于连还是被捕入狱。
玛特尔为了让孩子的父亲能无罪释放,甚至求到了自己父亲的对头那里。
德·瑞纳夫人居然也跑去探监,告诉于连是她忏悔的神父让她写的告发信。
两个女人知道对方的存在,玛特尔又是一场好闹。
于连发现自己爱的是德·瑞纳夫人,而玛特尔只让他觉得厌烦。
说实话,我不理解这两个女人,也不理解于连。
在法庭上,自认为受够了侮辱的于连没有按照玛特尔斥巨资安排的剧本走,而是控诉法庭想要杀一儆百,让社会底层的人安分守己,不要越过阶层。他原话是这么说的:
“通过我来惩罚一个阶级的年轻人,永远地让一个阶级的年轻人灰心丧气,因为他们虽然出身于卑贱的阶级,可以说受到贫穷的压迫,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于侧身在骄傲的有钱人所谓的上流社会之中。”
于是,像于连所坚持的那样,他被判了死刑。
也许是我所接受的教育和司汤达的不同,理解不了怎么婚外恋就高尚到要所有的人都为他们让步了?德·瑞纳市长再不好,他家的几个孩子何辜?玛特尔再不好,她的父兄、她腹中胎儿何辜?
更理解不了,于连身上有什么值得人同情和歌颂的地方。长得好看就可以是个不折手段的野心家了?出身低微就可以假设出身好的人是他的敌人了?为追随偶像脚步登上权力巅峰就可以去破坏别人家庭、玩弄别人感情了?
呵呵。
好嘛,我能不能理解有什么关系?反正最后司汤达给了三位主角他们想要的最好的归宿:
于连死了。至少他本人认为自己死得其所。
德·瑞纳夫人得知审判结果后抛弃家庭,每天到监狱去。于连死后三天,德·瑞纳夫人伤心过度也死了。至少她本人认为自己已经生无可恋。
玛特尔亲手埋葬了自己所爱之人的头颅,像自己崇拜的玛戈皇后那样、以自己设计了千万次的情形那样。至少她本人认为自己够悲壮、够浪漫。
追求伟大的一副视死如归状。
追随真爱的把经营了大半生的矜持和家庭都抛撒,来个生死相随。
渴望浪漫的演出了一幕感动了自个儿的独角戏,还以为可以感天动地、流芳千古。
都以为自己和拿破仑或者玛戈一样悲壮。
而我敢说,没有大历史做舞台背景,你们一个也成不了那样真的英雄、那样真的美人。
红的已经成为历史,黑的也已经成为历史。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人生,为什么要复制另一个人的足迹?却又怎么可能把另一个人的伟大复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