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怎么办理离婚登记

2017-10-04  本文已影响0人  木水至秦

此文将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说明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所需要的手续,并对离婚登记中遇到的各种常见问题进行解答,欢迎评论咨询留言。


(一)离婚登记条件


(二)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其他说明:


(三)离婚登记程序

请对应自身情况带齐上述所需材料,共同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具体流程省略,按照婚姻登记员指引即可。


(四)常见问题

  1. 身份证丢失能否办理离婚登记?
    答:可使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 没有户口簿能否办理离婚登记?
    答:请先到户籍部门补领户口簿,若比较急的话,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但此证明各地户籍部门操作不一样,属于比较难开具的证明,不建议使用。

  3. 结婚证一本或两本遗失了能否办理?
    答:可以。一本遗失了,可凭另一本及遗失一方填写遗失声明后办理;两本都遗失了,可凭原结婚档案办理。

  4. 能否到非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答:现时不可,只能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如男方为上海户籍,女方为北京户籍,可选择到上海或北京办理,但不能到广州办理。(民政部现时试点市内跨区登记,所以异地登记也是将来可实现的事)

  5. 一方不愿离婚能否办理?
    答:不能。婚姻登记处仅受理双方自愿离婚,一方不愿离婚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一方有精神病能否办理?
    答:不能。离婚登记需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