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2017-03-26  本文已影响0人  晓康农哥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山东冠县的女企业家苏银霞,因为公司资金困难,两次向当地的吴学占借了高利贷,分别为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可还剩最后17万欠款,实在是还不起了。

高利贷这玩意,能还得起就怪了。

于是,吴学占开始催债,并且纠集了一帮黑社会。

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在房间里,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注意,是四次!)随后,她将自己的恐惧和绝望,哭着告诉了职工刘晓兰。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被吴学占当场拦下。(卧草,在当地得多有势力,才敢这么横)

第二天,吴学占继续催债,且手段升级。

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限制在公司财务室,被吴学占的手下看守着,不得出门。这伙人在他娘俩面前用手机播放黄色录像,把声音开到最大,满口污言秽语。

当晚8点多,吴学占的手下、黑社会成员杜志浩开车将苏银霞母子带到公司接待室。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还有职工刘晓兰被11名催债人员团团围住。

刘晓兰说,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脏话辱骂苏银霞,“什么话难听他骂什么,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学着唤狗的样子喊小孩,让孩子喊他爹。”

期间,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刘晓兰看到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

然后,杜志浩脱下裤子,露出下体,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至于是什么手段,你们自己想。那画面太恶心,我不想写出来)。苏银霞的儿子于欢被其他人按在旁边,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幸好,接待室的侧面是一面透明玻璃墙,一名工人于秀荣看到这一幕后,赶紧打了110报警。当警车赶到后,一名催债人员竟然质问于秀荣:“是你报的警?”接着抢了她的手机,将之摔碎,并将于秀荣踹倒在地。

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秀荣试图拦住警车,她事后回忆说,“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我站在车前说,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

而这时,接待室内发生骚动。看到警察离开,苏银霞的儿子于欢情绪激动,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拦了下来。悲愤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将四名催债人员捅伤,杜志浩自己开车去了医院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一死两重伤,一轻伤。这是新闻媒体的报道。

一切的报道都用上了"辱母"两字。我就奇怪了。于欢做为一公民,被限制了自由,被殴打,他就没有反抗的权力?当警察来了,他以为警察叔叔们会解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让他脱离恐惧当中。可是,可是,叔叔们只说了一句:要钱可以,不能动手!这是什么逻辑?只要不动手?哪于欢自己脱鞋堵母亲的嘴?于欢看到11人到他家工厂,自己就主动打耳光,说对不起,欠你家的钱未能及时还上,还劳各位来要?于欢真的是够欢的?叔叔们的言外之意,不就是说,你可以上她,但你要带套。只要你带套了,就不是强奸。因为你上她的时候已经带套了。于欢是在叔叔们要去外面了解事情的时候,要跟着叔叔们走的时候,被几个人限制了才开始挣扎,在挣扎中拿到水果刀,才捅伤四人。法律明文规定,公民有行动自由。被捅伤之人有何权利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在先,为了制止违法行为,于欢何罪之有?从某种意义的角度,叔叔们的,要钱可以,不要动手。也是暗示于欢,只要不动手,我们是不管你的。于欢为了脱离恐惧,只能孤身一人和11人搏斗了。他是当年的斯巴达。孤身一人被关在笼子里,和野兽关在一起。斯巴达最少还有一把可以杀死动物的刀,于欢是空手的。叔叔们就是那些观看血腥撕杀的贵族们。何时我们的叔叔们也成了贵族了?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我书读的少,我只知道于欢捅人的时候,是那些人不让他离开的时候。怎么办法不让他离开?是人用脚后跟想都能知道。当11个能随时看黄色视频,能随意打人,能随时脱裤子露出他的阳具的人,不让你离开的时候,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会怎么做?本案的被害人。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被害。只知道他们被于欢捅了,提出民事赔偿800多万元。死者被捅之时,还能自己开车去治疗。做为一成年人,他对自己的预估不当,造成死亡,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于欢捅人时的简单思维,就是让对方不对自己造成伤害,何罪之有?难道人人都要有一身武艺,能一挡十的本领?才能生活在这世上?不然当你面对11条纹身的壮汉,你不能拿起武器,因为他们是空手。这是法院给的答案。法官告诉我们,当你面对11条汉子时,你只能空手和他们搏斗,你才是正当防卫。不然你就是犯重罪。如果我们不是泰森,不是兰搏,请夹起尾巴做人,不然你就是犯罪。

山东的法官告诉我们,如果你是男人,当你看到漂亮的女人时,你随时随地可以干她。只要你记得带套,你就不是强奸。如果你是女人,在你被强奸的时候,你要记得把对方的套套取了,记得取完之后,还要和对方再发生性关系,你才能被认定为受害者,不然对方只是强奸未遂。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强奸无罪,只要你带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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