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竞赛规则:第9条 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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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笔尖子
第9条 犯规
9.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犯规:
9.1.1 在对方走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有其他构成干扰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9.1.2 在对局进行中,擅停、擅开棋钟。
9.1.3 提议作和经对方拒绝后,连续提出。
9.1.4 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9.1.5 摸索了己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
9.1.6 摸索了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9.1.7 连续漏记着数超过规定。
9.1.8 违反棋手须知中的有关规定,而情节尚不严重者。
9.2 凡判别处“犯规”,裁判员应当当场明确宣布并及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