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信息第三十二讲:在基督里就不定罪。
【罗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罗8: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罗8: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罗8: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今天学习罗马书八章一至节的经文。有不少圣绍学者认为罗马书第八章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一章,这章圣经以“不定罪”作为开始,最后用“不能隔绝”作为结束。有一位德国的解经家说,如果圣经是一枚戒,罗马书是戒指上的宝石,而罗马书第八章就是宝石上最漂亮光泽的焦点。这章告诉我们基督徒得救之后的特点是“受苦”,而不是享福。基督徒最大的福是在基督里不定罪
罗1:1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8:1)“如今”表示有了一个新的开端,与从前大有分别。使徒保罗在描写他痛苦叹息的经历之后,到了第8章,就有了新的转机,这转机就是他从倚靠自我中出来,进入基督里。
“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 “不定罪”这是何等大的福气。但有一个前题,就是“在基督里”而不是在“亚当里”。在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已经讲明有关人类如何在首先的人亚当里被“定罪”,却又使我们在末后的亚当——基督耶稣里得以“称义”(定罪的反义)。这是因着我们归入基督的死,使我们脱离了亚当里罪和死的规律,从而得着生命的释放,并因联属于主的复活,而归到基督生命和称义的律中。在解释中,也提到了三个“归算”,这就是在亚当里,亚当的罪归算到众人身上;在基督里,上帝却使众人的罪归算到基督身上,基督的义归算到众人身上,使之被称为义。
“定罪”在原文有两个意思:一是被判定有罪,一是承认自己无力遵行律法,因而不能逃避罪责。人在亚当里先是被判为有罪,后是自己无力遵行律法。但人因基督的代死,使我们从亚当里迁到基督耶稣里,不但被称为义,而且因圣灵的内住,也就不再无能;不但不再被定罪了,而且要凡事遵行天父旨意。 罪和死的律是在亚当的旧生命里面,而在基督里丝毫没有这样的律的地位。在基督复活的生命里,只有生命之灵的律。人在基督的死里,是摆脱了罪和死的律而得到完全的释放和自由。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我们在基督的复活生命里与主联属为一,就必然生活在另一个律里头,这就是生命之灵的律。所以保罗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8:3—4)这样在基督里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