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简书*女人

《布鲁克林》之为什么要去大城市生活?

2020-03-16  本文已影响0人  锦衣夜行yali

是的,我们从家乡出发,到了陌生的所谓大城市,对亲人的思念,对新环境的难以适应,都会让我们有逃离的念头:回去吧!回去吧!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

因为距离产生美,你已经忘了当初为什么会离开家乡去往远方,却会回忆起当年那个一直对你痴心的人,如果嫁给他不也挺好?会想起很多老同学老朋友,友情曾经的温暖让你在许多异乡的夜里感动落泪,那为什么不回到他们身边重话当年?

等到偶尔回到家乡,短暂的“蜜月”期一过,那些“内里”开始显露,你清晰地明了:回不到从前了!喜欢你的人与你根本三观不合,不仅仅是因为你见的世面比他多,还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和家乡相得益彰的朴实的人,并不是你所欣赏的有趣的人能给予你更广阔的视野,决不能为着可以更好照顾父母的理由而委屈自己。你的老同学老朋友,叙旧也只需要三天而已,待到把所有的当年发生的能想起来的事情都忆完,你知道,你也该离开了,否则势必会陷入无话可说的尴尬。当然,也会有几个和你有说不完的话的人,而越是与你能思想融合有共同语言的人,越不需要长相厮守,因为你们肯定都是需要独立空间的人,所以能不能经常混在一起也显得不那么重要。

更可怕的是,时间一长,你终于记起了当初为什么下定决心离开这里:大家都没有隐私,飞短流长,透明人一般。小地方的人情重,每个你认识的人有什么喜事丧事,你都应该出现,否则别想继续混下去,这对崇尚自由喜欢独处的你来说简直噩梦一样。

这时候,你更多的是庆幸,庆幸自己在另一个地方,只是来客居一小段时间的。然后告别,回到你的大城市,哪怕孤独哪怕依然会在某个时刻流泪动摇。

《布鲁克林》,讲的就是类似这样的一个故事。果然是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儿,哪怕远隔重洋,也能深刻地与女主共情。

喜欢里面的复古色彩,绿色真是配白皮肤的美人。

去大城市生活,开展一段崭新的没有束缚的生活,这,已经让人足够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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