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追慕
芥末烤贝壳/原创
我会成为21世界最伟大的作家和小说家,我的作品会家喻户晓。
——题记
时至今日,我仍然清楚的记得在我写成人生中第一篇作文时,我就喜欢上写作了。小学二年级,老师第一次教我们学习写作文,当时的作文题目是——《我》。没错,就是向你介绍我!一篇很简单的写人篇作文,那是我的初试。
当时,我在班上的成绩其实还算好,外地转学过去的小女孩,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群,陌生的口音,对于一切都怯怯的,每天只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做什么都默默的,默默地上课听讲写作业,没人欺负,也没有可以手拉手一起上学放学的小伙伴。这时候,老师教大家写作文了,很通俗的教学方法,在一个星期以前就鼓励同学们最好有一本作文书,我妈妈很支持我,回家简单一提,妈妈就跑到市里的书店,在里面一待就是一天,午饭都是让我在邻居家解决的,晚上回家时,就带回来了一本《状元红作文大全》,看书名就可以看出,广大中国父母望女成凤的心态,带到学校才发现,同学之间拥有作文书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或许大家回家忘记向父母提,也或许提了但没得到父母的重视,但无论是什么,我承认我爽到了,窃喜,只有我有诶!
同学艳羡,妈妈支持,第一本作文书欸,我对写作文这件事,自然而然的很用心,结果不言而喻,我的作文被班主任当做范文在班里念,只有我一个人的作文被老师念!我当时脸一定很红,小心脏一定蹦跶的很欢快,现在想起来,当时真的是太幸福了!
那之后我就渐渐成为班里的红人,课间开始有女孩一起叫我去上厕所,上课时大家传小纸条,也会带上我,呼,同学之间友谊真是能很神奇的建立和延续,我自己而言本来就不是内向的性格,有了机会,迅速就和班里同学玩成一片,有朋友了,每天都好开心。我把一切都归功于我的作文书,每天都要抱着它,找块专属的小天地阅读。
一旦你很专注的开始阅读,那么你完了。我可以很认真负责的告诉你,我今年24岁,我很喜欢尝试干很多不一样的事情,我也干了很多新鲜的、不一样的事,但目前为止,我没有发现有比阅读更具吸引力更有魅力的事。阅读可以让你时而静坐沉思,时而热血沸腾,它甚至可以让你满脸泪水,痛哭出声,但有时,它也会让你痛快大笑,手舞足蹈,灵魂欢呼的淋漓尽致,它也可以让你茅塞顿开,生出原来如此的大彻大悟,自然也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通心之感。所以我在小学二年级就喜欢上阅读,爱上阅读,这简直是太顺理成章了。
读完人生中第一本书,多么伟大的愿望!
先是读一篇文章,接着是两篇,三篇,四篇,再然后是读一百页,接着就是读完它,老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多么奇妙,多么美妙,简直是妙不可言!最后,是没有最后的,我已经停不下来,我已经开始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我仍然很清楚的记得,到小学五年级时,我已经拥有5本作文书,数目上在班里是压倒性的胜利,我真是有一对英明的善解人意的父母!但那时,我看完的作文书却是更多,我们全班同学的作文书我都看过,因为我的作文书最多,且有几本还是爸爸特意从外地特意挑选买回来的新华书店正版书籍,简直是我们班同学的宠儿!同学们的艳羡啊,尤其我的作文几乎一篇不漏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里读,骄傲啊。于是乎,在我们班里所有跟作文有关的我都有特权,同学们都以可以借阅我的作文书为荣,如果再能让我帮他们修点一下作文,那就更得意了,等到作文或者周记发下来时,老师红笔勾画好句子的地方一定会多出来几处,而多出来的基本都经由我的“指点”,大家的那个崇拜啊,你说,我还怎么能不爱上作文爱上阅读?
不记得谁说过的,‘当你很想很想做到一件事的时候,宇宙万物都会帮助你的。’。
很自然的,当我知道这世界上有理想这回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要成为一个作家——这就是我的理想!我的梦想理想幻想想得美,所有的想,都是成为一个作家!
当我兴致勃勃、野心勃勃的迈向作家这一条路的时候,我四年级了,碰到了一位很是浪漫同样兴致勃勃的野心勃勃的语文老师——何老师。她让我们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投稿这回事儿,还有作文大赛这回事,所以,带领我们大家写啊写啊写,投啊投,我妈妈那时候给我买了无数稿纸,绝对的支持,只不过,那些儿稿纸用我妈的话说就是,统统石沉大海了,我用稿纸给编辑们买了无数糖和冰棒!只不过我妈,虽然会那么损我,但买稿纸的动作从没停过,终于在我的稿子被卖了很多很多次废纸后,在河南省范围内举行的一次‘我爱我家’的征文中,我得了奖,是优秀奖,不是好的名次,但那是第一次啊,在学校以外,得到承认,获奖证书还被老师拿去评职称了,到现在都没还给我,之后也陆续在一些儿报纸啊或者乡里市里的作文比赛上拿过奖,记不清了,真的记不清了,如果不是我妈帮我把证书收起来,上次家里收拾旧物时又翻出来,我绝对想不起来,我能记得只有我那时候是真的好开心啊,那是真的很开心,每天都读书,每天都在写文,看见一朵花一棵草都要在脑内用尽可以被老师圈划好词好句的语言极尽能事的描绘一番,什么比喻拟人夸张排比都不在话下,晚上在梦里总是在万人瞩目的舞台中央说着‘感谢爸爸妈妈弟弟老师同学’领奖。
那时候真是太快乐,太幸福,以致多年后的我仍然找不到恰如其分的语句来形容,终归还是词穷,还是要多看点书啊!小青年!是的,我会的。
我始终能感知到,那时候那些时光简直是能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闪闪发光,而现在的我,羡慕那时的我,那么单纯快乐而幸福着,又从那时的我身上汲取力量,我成为了我自己的榜样,这大概就是莫忘初心吧!
初三时,我碰到了一位很有品位的语文老师,她姓王,那位很有品位的王老师,她教会我很多,写作的技法什么的,在此,我就不详细说了,说多了就跑题了,其实究竟学会了什么写作技法我都不太记得了,它们都在我笔尖与白纸轻声细语,我只记得,那位很有品位的老师告诉我,写作不要太有功利性。就只有这句话我铭记至今。
现实总是那么讽刺,我曾经多么坚信我会成为一个作家,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停下写作,而且一停还是好多年,我感到惶恐,那些日子我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我居然可以那么久不写命题外的文章(课堂之余的文章),这太不可思议了!年华璀璨,光阴易逝竟被我白白浪费掉,我弄丢了我的梦想!
找回昔日梦想,其实是个偶然,或者说是个意外。
大学了,我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漫无目的的找书看时,意外的翻到了某知名杂志的征稿启事,心莫名的就跳动剧烈,脸一定也红了,我知道,是身体中某个东西苏醒了,纯粹是一股劲在牵引,写!投,投的是电子稿,我当时还不是很会打字,打个两千字的文能打一天,还是已经在草稿纸上写出成稿的情况下,我打的眼冒金星,肩膀酸疼,但在邮件发送成功的那一刹那,我就是有一种感觉,我会成功,我的文章一定会被录用。
人的感觉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半个月后的一天,我午睡醒来,就看到手机上停着关于投稿被征用的通知,整个人迅速被狂喜席卷,一点都不困了,雀跃,我知道,我的梦想在我找回它时,给了我结实的拥抱,这之后我就彻底的成了图书馆的常客,终于在我把那本知名杂志翻烂前,下一期姗姗来迟,你知道吗,当看到自己热爱的文字被印成铅字时,是什么感觉吗,我简直爱死那感觉了!
对了,忘了说,我妈不仅放着我的证书奖状什么的,还把我写过的所有的作文和周记给收了起来,每一篇都保存完整,上面每一个‘优’都鲜红崭新如初,纸张都平整干净,一天下午,妈妈和我把它们翻看了个遍,文笔稚嫩,我妈却看得很开心,那时候,我妈特别喜欢听我念作文,我的文风偏诙谐幽默,妈能笑到肚子疼,我妈是我文章最忠实的读者。
我到现在仍然认为,我从会写作文开始,就一直很会写文章,并且文笔很好。在我把梦想弄丢几年后,仍然能把梦想找回来,童年以来的光辉印象影响深远!
半年多以来,我疯狂的迷上了一件事——找征文启事,我的手机里有一个珍藏相册,那里面藏满了各个杂志刊物的征文启事,然后我就疯狂的写写写,投投投。忙里偷闲,我又在小说网站成为作家,每天更个小说撒。新概念作文的“one is all”也是在这期间发现的,很激动,我并不是没有接触过新概念作文,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所以不要急,好好沉淀一下,距离十一月二十五号还远,慢慢准备。”我这样告诉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在《萌芽》上看到一个叫王宇昆的小子,好吧,前辈,他居然给新概念投了十一篇的稿子!这是要逆天啊,我还等什么,五号字走起来!
你知道梦想是什么吗?那是只要你一想到就会热血沸腾的力量,那是你可以不为名不为利也要为之奋斗的事情,那是你不管多努力也不会感觉到辛苦,当汗水淋漓迷进眼睛,仍然要睁着眼睛裂开嘴开心的笑。
嗨 追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