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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老该不该

2017-11-30  本文已影响5人  罗掌柜real

近日,有女网友发文,称自己在短短两年内,在上海静安寺一带被一个年老的男性摸了三次。然而,即使面对这样的“惯犯”,路人劝他“算了”,赶来的警察对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也无可奈何。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老人犯法应当如何处理?面对“老流氓”,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吗?

老年人违法犯罪应当从宽处理,这是没必要质疑的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无论是从节约司法成本的角度,还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去考虑,都是利大于弊的。这也是国际上的一个惯行的做法。

惩罚犯罪行为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让受罚者不再重蹈覆辙,继续犯罪。然而,由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相对不好,不少涉嫌犯罪的老人在第一次犯罪被捕后,也许就不再具备犯罪的能力了。而且,根据多地区的抽样数据,在我国的老年犯罪事件里,初犯比例极高,多次犯罪的累犯很少。在这种情况下,用惩戒的方式,告诉老年罪犯们不要重蹈覆辙,似乎就显得多余了。但是,必须也要承认,惩罚犯罪者不仅仅只有恫吓不再犯罪这一个目的,惩罚本身可能就是意义。

而且,上了年纪,身心都会有所衰老,很容易出现敏感、易怒、自卑等性格情绪。这些情绪容易使他们控制不住自己,可能会行为失常,不慎违法、犯罪。而我国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其中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现在,80后这一代也被称为中年,40多岁直接喊“大妈”了,这种戏谑的玩法,对真正上了年纪的人是一种心态上的残酷打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是指六十岁以上的公民。这个设定本身有点扯,因为我们都知道现在60岁确实算不上老年人。但刑法划定的75岁,还是比较客观谨慎的。

一个犯罪者是否应该被宽容,真正的关键并不在于他有多老

千万不要形成“老头老太太干啥都不会给警察逮起来”的误区。前两年,安徽就有一位老汉,和几个老伙计入室盗窃村民电动三轮车30余次,涉案价值10万余元。被抓获后,老汉表示,他以为法律不惩罚老人。最后,这个老汉因涉嫌盗窃而被刑拘,“法不责老”的愿望落空。

宽容老人犯罪,并不是没有尺度没有底线的。在我国,《刑法》中所谓的“宽容”也只是“从宽处理”,并不存在绝对的免除责任。墨西哥刑法及荷兰刑法中倒是有规定,70岁、80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可免除所有刑罚。但这完全不值得借鉴。因为这样的法规太僵化,对社会的发展变化反应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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