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合法化”将这份报纸的逼格提升到了子宫的位置!
壹/
“生不出二孩真烦恼”,当看到这篇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代孕合法化的文章时,卦神觉得人民日报的“逼格”瞬间提升到了和子宫平齐的位置。
“三观奇正”的作者操着这份报纸特有的忧国忧民、道德焦虑感,忧心忡忡的把人口生育率低下列为当下重要的社会问题,并给出了一剂良药——“代孕合法化”。
感受着字里行间那如“春晚”般千疮百孔的情真意切,还有邀来助拳的各位法律界、医学界的权威不容置疑的学术涂抹表演,卦神突然生出一种面对莆田系医院不孕不育广告的警惕。
休要怪卦神不识大体,从卦神低级的人生观来看,代孕合法化无疑是对所有女性尊严迎面唾了一口浓痰。
因为代孕这种行为天然的就已经将生殖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推给了女性,倘若男性健康有问题,恐怕代孕即使合法,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吧。
另一个让人反感的地方,在于代孕从操作手段上看,难道不是让别人的老婆帮你生孩子吗?
一人不孕,八方受精,孩子出生了,父亲不是我!如果代孕合法化,这些戏言还真有可能成为各大狗血肥皂剧的热门题材。
请原谅卦神的肤浅,对此我有一种很强烈的代入感,仿佛我的女儿、姐妹、妻子都有可能成为别人一件卑微的生殖工具。
别不相信,人口拐卖贩子专注此道几十年,除了卖媳妇、卖器官,又多了代孕一条生财之路,真是喜大普奔。
章节Vol.02
贰/
当然,也许是卦神想多了,因为代孕原本就不是我等一众穷酸能生得起的,需知代孕的成本可不菲。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除了高昂的代孕费,孕检、营养、分娩、生活等费用都需要另外支付,起步价已经达到了60多万元,而且这个价格都是建立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如果不成功,还得重头再来。
什么样条件的家庭才能支撑得起代孕这笔庞大开销呢?我脑补了一下这个画面。
主角应该是富有的、说话总习惯自称代表某些人民群众的、吃饭可以报销的、常出席各类慈善社交场合的……总之,基本得是实现“大唐梦”的主流有生力量。
这让人联想到了动物世界里的交配权,越是强壮的动物,所拥有的雌性配偶越多,孩子也就越多,不信请看某国师级导演。
当然人类文明的进步也给弱势群体留了一条活路,倾家荡产、举债代孕也不是没有可能,不生儿子就是绝后这种繁殖癌观点在中国的市场可不小。
但是,这篇文章狡猾的给代孕合法化提出了一个条件限制,那就是不能商业化,要志愿代孕。
这一下子就为代孕合法化在法律上的障碍撇清了关系,卦神都要为作者的机智点赞。
不过“志愿”这个词很微妙,在中国享受“志愿”这个待遇的产业向来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志愿”献血为地下卖血市场提供了土壤,“志愿”器官捐赠更孵化出了令人发指的非法器官贩卖产业,“志愿”代孕会给我们带来什么?这是个人人都知道谜底的谜语。
更何况动辄有生命危险的十月怀胎一句志愿就能带过?不是人人都有佛陀那么高的觉悟,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好事,还是留给这篇文章的作者家属独享吧。
是的,卦神认为没有足够的利益交换,没有谁会拿自己的子宫去过把博爱的瘾。“志愿”这个词不过是为代孕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外衣。
比为人民日报助拳的北大法学院教授权威得多的罗素大叔告诉过我们,许多穷人会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随时改变立场。
在中国,这句哲理尤其鲜活生动,远的有为买苹果手机几千元就卖肾,近的有为满足高端消费而“裸贷”,假如代孕合法化,只要“志愿”的价格合理,相信都不用你去找,主动上门的“职业志愿代孕者”将络绎不绝。而“老娘代过的孕比你出过的国还多”将成为新的网络热词。
从某种意义上说,代孕和卖淫都是用器官牟取利益,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对于原本就成天拎着裤腰带扎堆于妇女工作的老司机,更是多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工作理由,可见的将来,下级帮上级代孕,员工帮老板代孕,网红帮干爹代孕,良家妇女帮隔壁老王代孕,都将成为“志愿代孕”的新常态。
这更有可能成为出轨小三正名的一次大规模“公鸡”侧改革。
章节Vol.03
叁/
再生一个孩子真的那么重要吗?
文章举了一些个令人潸然泪下的例子,“在汶川大地震中,许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可是因为年龄因素没有办法再生育了,所以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的包袱,应该适当放开代孕”。
但是卦神想说的是,在汶川大地震中,许多家庭不仅仅失去了孩子,还失去了父母、兄弟、姐妹,这些亲情同样弥足珍贵,如果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的包袱,可不可以要求适当放开克隆技术,把失去的亲人都克隆回来?
更何况,目前中国连单身青年冻结卵子的生育基础辅助医疗都没有放开,却突然讨论放开存在种种伦理问题的代孕,这就如同一个游泳池面对儿童只开放深水区,不开放浅水区一样的荒谬。
更讽刺的是,在2012年,人民日报还发表了一篇《代孕为何禁而不止》的文章对代孕行为破口大骂,在文章中如此说道:“将生育作为一种劳动,将生命看作一个商品,是人类的耻辱。广州代孕八胞胎事件,不仅背离了现代社会的婚姻观、道德观和价值观,而且暴露了有关部门监管的空白。对此,政府和立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以及监管职能,对医疗机构擅自非法提供代孕技术进行惩罚,同时明确代孕中介、代孕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代孕不再野蛮生长。”
几年前对代孕的态度是声色俱厉、拍桌子甩椅子,现在却紧锣密鼓的催促大家撸起袖子“干”,我都怀疑我是不是看了一份假报纸。
对了,当年承担了法律责任的代孕中介和代孕者以后会不会有平反的机会?好尴尬呀!
假如今后有新闻报道“全国代孕模范城市”评选之类的活动启动,请不要大惊小怪,活动口号我都帮他们想好了,“代孕靠大家,幸福你我他”,“ 不生二胎,祸及千古;代孕合法,功盖千秋”,“树立科学二胎发展观 全民共创代孕模范城”。
倘若活动的软文由文艺腔的琼瑶阿姨来执笔,她或许会写下这样一首清新隽永柔情万种的小诗。
那时的我们,他不嫌我丑,我不嫌他穷,更重要的是他不嫌我代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