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从柏拉图的“洞穴比喻”说开去(2)
|张明 著|
(继前)
四
哲学家们早就意识到,所有人在生老病死的全过程中,没有一个个体能够真正挣脱洞穴囚徒的桎梏,所谓的“理念”,或者“最终因”,或者“绝对精神”,或者“理”,这些“形而上”的问题不可能在生存的世界中得到验证,因而是无解的。于是,另有一些哲学家就从洞穴中面壁的囚徒仅仅能够看到洞壁上多样的、变动着的影像出发,形成了经验主义哲学流派。经验主义者认为,经验是人类知识的全部来源,或是说是根本来源,这里没有理念、形式、绝对观念、理等存在的地盘。其代表人物为英国人约翰·洛克,乔治·贝克莱和大卫·休谟。他们的观点各有不同,但都持经验主义的观点。
约翰·洛克指出,我们所有知识的“原材料”都来源于经验。乔治·贝克莱就进了一步,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他说,既然我们的全部信息均来源于经验,或是对经验之间的关系的解释,那我们怎样才能确信在经验之外还有其他的存在呢?
而大卫·休谟就更厉害了。他从首尾一贯的彻底经验论角度出发,认为,人的所有知识都来自经验。而人在意识中所体察到的经验都是以印象形式出现的,印象以共时态与历时态存在。当印象以共时态出现时,人脑以感官之间的神经通路联系对之进行整体把握。但是,这种把握,只说明了脑内的神经联系,而不能推而广之,认为外界的事物就是如此地联系。而印象以历时态出现时,人脑中只能把握着印象与印象之间一个又一个的替换,而大脑功能对之进行了记忆。当这些印象的先后关系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由神经作用、记忆作用、心理作用、习惯作用等等,就将前后印象之间的替换关系判断成外界事物的因果关系。但这种由脑内神经联系所得的结论并不能推而广之,认为脑外的客观事物之间就确切存有如此的因果关系。依此,休谟得出了结论,人类的认识机理是:源自人自身肉身感官过来的感觉要素,而由着人的大脑之中神经对之进行综合而成。结论就是:人无法得知客观外界是否就是由着人的神经系统综合而成的那个模样,换句话说,人们对真正的客观外界无法认识,是不可知的。
休谟之前,人们通常认为总结出的宇宙的规律都是客观的,是宇宙本身的性质,休谟却说人对世界的认识和规律总结都是人的意识创造出来的,属于意识层面,只存在于意识中。所谓的客观世界究竟是不是这样,不知道。就这样,休谟以经验为笔,画地为牢,在虚空中画出一个大圈,把上帝、鬼神、大部分科学、哲学,包括它们那些斩钉截铁,无可辩驳,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说辞都圈在里面,并且大笔一挥,批注了令世人,尤其是哲学家们烦躁不安的六个大字——“你以为这些是……”
五
于是康德出现了。
为了在休谟以经验画地为牢做法后建立起新的认识论大厦,康德把人们研究认识论时站立的方位倒了过来。以前,人们研究认识论时,总是站在意识内部进行观察,看着现象界的质料从外部进来,然后推理并判断外部世界是如何由理念组成的(柏拉图),或者质料和形式如果构成万事万物(亚里士多德),或者自然神、上帝如何推动世界运行(神学家),等等。
康德却反了过来。现在他站在意识的外部,看看为休谟所强调的外部感觉经验进入人的意识后,在意识内部是如何变为知识的。他自己把研究角度的这种改变比喻成从“地心论”变换成“日心论”。
仔细研究他的学说,可以看出,他把亚里士多德的意识外的客观事物是由质料和形式共同构成的说法进行了改造,改造为意识内的主观知识是由质料和形式共同构成。康德认为,知识开始于经验,但不全部来源于经验。认识从感性直观开始,首先要求有物刺激我们的感官,从而获得表象,这是知识的材料,也就相当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到这里,他的叙述完全符合休谟经验主义说法。此外,他又说,知识之所以能够成立还须有形式(他用的术语是范畴、图式等),这是获得知识所要求的。但是传导进意识的质料并不可能附上形式,所以形式就只能来源于意识的内部,且又不能通过后天经验而获得,于是形式只能是先天具备的,而且先验地起作用。因此,先天所备的形式就是人们的认识能力所在,这就是先验主义的含义。最后当意识中先天具备的形式对后天传递进来的质料进行统合,才能形成知识。对此,他有一句名言:“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
我们看到,康德又为坐在柏拉图喻言的壁前囚徒如何从变居不定的影像中获取知识,进行了另外一种解释。不过,这个解释与亚里士多德解释不仅具有源流关系,又具有镜像关系。镜面就是两者共同提及的质料。
在这种先验主义的认识论中,有两个东西是最原始的条件,这就是作用于感官的外在物和主体如何能够具有形式的先天能力。康德的认识论正是在这里出现了难题。
我们先看作用于感官的外在物,康德称为“物自体”。一方面必须承认它是质料的来源,另一方面又必须强调它不是经验和认识的对象,而是不可知的存在。追问一下,不可知的存在为什么会是引起感官作用,可以是感知质料的来源?如果自然界有因果律,则知果溯因就可以判断必然有着不可知“物自体”的存在。但是按休谟的彻底经验论的观点,人们无法判断客观世界是否必然存在因果律。而按康德自己的说法,因果律是仅仅为意识中先天存在那些形式中的一种,然而这样就不能外推成客观世界中必然存在因果律。两位得到的结论都一样:客观世界中因果律不一定存在,这也就无法必然保证存在“物自体”了。如果没有“物自体”,那么质料又来自何处?所以,要论证客观世界“物自体”必然性,就必须保证因果律的存在。所以论证客观世界存在因果律就变成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另一个是难题是正在进行认识着主体意识中为什么能够具有形式的能力。在康德看来,这种能力对于人类理性来说是先天具有的,无需解释,也不能解释。对于这一点,现代人已认为大致上解决了:这就是由人类成千上万代进化过程而逐渐获得的,并固化在遗传物质DNA中。这样的结论对任何一个个体来说,主体具备形式的能力就是先天内在的了。但是,人们还必须从进化的发生学中对整个机理进行透彻的研究。
六
现在让我们回到《负熵与货币》书中有关认识论的叙述。关于这个认识论的梗概,我们也可以借助柏拉图的“洞穴囚徒”喻言来说明,不过得进一步予以发挥和引申。
让我们设想,先将洞穴中囚徒的双手解放出来,再在他们面前的地面放满大小不等、重轻不一的石头。开始,他们捡起石头,随机地但用力向后抛掷,并观察石头在墙面上的投影曲线,以判断石头的着落点。
连续不断地投掷石头,持续不断地观察墙面上石头的投影曲线,总会发现有一些石头偶然能够击中矮墙后那些人高举着的雕像。受击后的雕像会摇晃、振动、转动,甚至坠落。不用说,墙面上的影子也会相应有摇晃、振动、转动、坠落的各种变化。
囚徒们成年累月地把石头掷向后面,不断地击中墙后人们高举着的那些雕像,通过仔细观察投影变动的规律和认真思索推理投影变化的原因,最终竟发现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质量与惯量、动量守恒、速度和加速度、万有引力、抛物线飞行路线、受激振动和衰减振动等等一系列石头与雕像的运动规律。
然后在这些运动规律的指引下,他们在意识中进行了思维实验,敷演从用力投掷石头开始,到击中某一目标雕像的某个特定部位,并计算出雕像受击后摇晃的幅度、角度,甚至会不会坠落等等,以及此时此刻这雕像在墙面投影应该具有的种种变化情况,甚至猜测这或许是举着雕像那些人踉跄、摔倒导致的,等等。整个思维实验,包括发端、过程和结果,在他们意识中完全体现。这个过程相当于他们在意识中正全面地观察“白箱”。
此后,他们就在这个思维实验的指导下,真正实际地投掷石头,并观察墙面上石头的投影和雕像投影变化的所有情况。当这些投影变化与他们意识中思维实验敷演的结果完全相同时,说明他们在思维中已经把握了由投掷石头引动世界的变化结果,也可以说是认识了世界。此时就可以说,主观意识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但是,实际上,他们对于真实的雕像是怎样的,雕像为什么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动却一无所知,这个广阔的领域对他们来说相当于是“黑箱”,因为囚徒们能够实际观察到的仅仅是洞壁上石头投影和雕像投影的变化。
读者们,不知道进行了这样发挥和引申后的“洞穴囚徒”比喻,对理解此书的认识论结论是否有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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