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人帮助女童从铁门脱困,却遭网友指责:不要让做好事的人心寒
8月20日,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一名女童不慎头部卡入小区铁门空隙中,进退不得,路过的热心市民高先生帮助女童从铁门中脱困。
高先生救人的行为确实值得表扬和学习,但有些不怀好意的网友却对他进行恶意攻击。
有些网友认为高先生在救人过程中手部靠近女童隐私部位。
也有网友称救人是好事,手确实应该把双腿抱起或者下来一点都好,否则真的容易引起误会。
网友的评论引起大家的热议,对此问题,我也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高先生此举属于救人行为是不可否认的,整个事情的经过相信路人也看得一清二楚,如果不是高先生及时施救,后果不堪设想。
至于网友提到的手部靠近了女童隐私部门,这个完全是“鸡蛋里挑骨头”。
正如高先生自己所说,当时为了救人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在万分情急之下,施救者没有考虑到这些细节问题完全属于正常,也完全合乎逻辑。
因为在救人的过程中,施救者总是想方设法以最快的速度救人而不是畏首畏尾。
这和有人掉进河里之后,一些见义勇为者也是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进行施救是同样的道理。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想着如何快速救人,很少去考虑与救人无关的问题,包括个人安危以及象网友提到的隐私部位。
我以前有一位邻居大姐一次车祸后造成终身残疾,因为无子无女,丈夫又早早去世,她的弟弟可怜她孤苦伶仃的,长期照顾这位大姐。
照顾的过程中从不避嫌,有时难免会触碰隐私部位,不仅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指责,而且纷纷得到周围邻居的一致好评。
如果按照那位网友的说法,触碰隐私部位是不是也该遭到遣责吗?
当然,不管大人也好,小孩也好,隐私部位都不能随便让人触碰,如果有不良企图之人触碰一定要奋起反抗,同时这种行为也会遭得强烈遣责。
但高先生和我邻居的弟弟他们性质是完全不的一样,他们是为了帮助他人不得已而为之,和那些不良企图之人完全不能混为一谈。
特别是高先生,是在异常紧急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来得及思考这些问题。
我们不能因为这些无关痛痒的举动就对一个人评头论足的,更不能因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完全否定高先生这种救人的行为,这样对高先生是非常不公平的。
高先生如果因此受到遣责,受到不公平待遇,以后将会让更多想助人为乐的人感到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