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
他今年四十三,离异。
有个女儿,六岁,跟着老人。
他胸中带血,走路有风。离不开烈酒尼古丁。
他信佛,像佛一样博爱。比起有趣的灵魂,更爱年轻的肉体。
他吃肉,纯瘦带筋那种。爱吃深夜的大排档。这里不讲坐姿,不管吃像。用油腻和辛辣混着四块钱一罐的啤酒蹂躏五脏。
夏天光着膀子,胸前写的替天行道,背后写的普度众生。
他的人生只有六个字
活着
摇滚
死了
他每天都要睡到下午三点,枕边总躺着不同的女人。画着浓艳的妆容。
他把脸埋进冰凉的自来水,从底下开始咕嘟嘟往外冒气泡。
他吃的简单的,一罐凉啤酒,几片熟牛肉,一个煮鸡蛋,一根刚解冻的腊肠蘸着番茄酱。如果有女人在场,他会炒上几个菜,一盘韭菜炒肉片黏黏糊糊,配上一碗汤水。
女人常问。
“你不是信佛么,怎么还吃肉?”
“人家佛祖出去要饭从不挑食。有肉吃肉,有菜吃菜。现在的和尚有钱了,变了。”
他顿了一下,又说道。
“先变了,才有钱。”
那晚演出刚结束,键盘在后台对他说家里催着结婚。
俩人到路边烧烤摊点了一箱酒,一瓶可乐,一盆毛豆,一份小龙虾。
这季节龙虾正肥,赤红的虾子盖在滋滋响的干辣椒段儿上,像一摊红汪汪的血。
将其扭头扒皮,蘸着辣汁塞到嘴里。混以啤酒沫子吞服,能帮人排苦水,解忧愁。
键盘猛地起身,摇晃的下盘碰倒了地上的空酒瓶。倒在地上叮咣乱响。
“哥,我相什么亲,相鸡毛亲啊。有钱么就他妈相亲。”
他站起身子拍拍键盘的肩膀,拿起身边装可乐的玻璃瓶,把他手里的啤酒换到手里。
键盘呆呆的看着他。举起可乐碰了一下。
“哥,祝你好运。”
仰头一饮而尽。
他凌晨才回家,天险些就要亮了。那种蓝色总能让人联想到自卑,孤独。用水彩画不出来。
他在朋友圈里上说乐队招键盘手,十分钟接到3个电话。全是90后。
他每周六10点起床。
从衣柜最底下翻出一件印着哆啦A梦的蓝色长袖T恤衫。盖住手臂上的纹身。
带着一个黑色棒球帽,遮住头上的脏辫。
满是铆钉的靴子扔到一边,改穿白色回力运动鞋。
走到楼下,张牙舞爪的黑色重机车被停在一旁,骑着那台《罗马假日》同款小电动。原本是给老婆买的。
母亲规定,跟女儿每周见一次,每次四个小时。
不许露纹身,手机调震动,不能爆粗口。
从小到大,长辈对他的称呼分成两种。
王八羔子,小兔崽子,龟儿子,瘪犊子统称为动物。
锤子,棒子,粪铲子统称为工具。
一边骂一边哭,毕竟是自己生下来的种。
上辈子肯定是捅了神仙的屁眼,这辈子生了个长不大的屁孩儿。
一直等到有了孙女,老人才重新找到赎罪的机会。
“你这辈子就这样了,你女儿海小,你离他远点。”
老母防他如防贼,眼睛里能射出刀子。这股子尽头让她比同龄老太太视力好,听力好,精神好。
女儿跟爸爸说:“爸爸,有人在学校欺负我。总是用我的橡皮。”
“那你就干他妈…那你就让奶奶跟他妈妈说说。你一定能解决的的对不对?”
他偷偷看向老妈,正和隔壁刘叔聊得火热。
趴在女儿耳朵边上说。
“爸爸给你看个东西。”
他一屁股坐在火红的花岗岩上,用手把T恤撂到胸口。
她笑的灿烂,眼睛眯成两条弯月亮,脸颊里藏着红光。有血在里面流淌。
“替天行道”四个字下面印着一个哆啦A梦。脑袋上多了三条皱纹。
母亲来看过他的演出,听了十分钟。她说他唱歌的时候喉咙里像是卡着一块黏糊糊的痰。就想用手把它抠出来。
他将手里的握着的纯牛奶一饮而尽。女儿刚给的。
跟他爸一个模样...
有次她和刘叔俩人幽会,忘了去接小孙女。等想起来时候,学校说她已经自己走了。
她和刘叔找了两个小时,一直没见。
俩人开始哭,抹眼泪。要死要活。
他妈说要上吊,刘叔说陪她,他妈说要跳楼,刘叔说陪她,他妈说要割腕,刘叔说陪她。
等到晚上这小丫头居然自己走回来了。奶奶问她去哪了。
她说夕阳好美,去看夕阳了。
后来俩人干脆不再偷偷摸摸的约会。开始公开手拉手。一起去接孙女儿。
“我家的血天生不安分。他是沸的,他要动。他要流,他要咆哮。血一动人就要跟着动。在那杵着就会把人的皮给烧干。会死人。”
“我爸死的时候,身体里一直向外溢血,浑身抽出,四肢乱甩。那些血困在肉里都坏了,黑了。”
“那些血是活的,摇摆的四肢带着黑血乱甩,刷到天花板上,甩到地上,甩到我妈的脸上。就像植物在风里播种一样。它是活的。”
“这么多年我发现,想压住这股子热血只有俩办法,咆哮和亲嘴儿。最好是咆哮完亲嘴儿。”
“情和欲是独立的。爱和做爱也是独立的。我爱孩儿他娘,但我不能只和他一个人做爱。要不然这世界实在太没劲儿了。”
“我们家的人,都爱自己,很用力的爱自己。”
年轻时他用买房的钱买下一间地下车库,买了最好的设备,开了个livehouse,起名“聚义厅”店里冷冷清清。
后来决定把自己老婆名也放上面。改名为“聚义舞厅”。
这姑娘旺夫,自从换了名字,生意火爆。但依然入不敷出。
他来者不拒,见面既是兄弟。150平米的地方最多有40多个歌手在这打地铺。
白天大家在一起喝酒打牌挖坑。晚上散到各处唱歌。提升的不只有弹琴的技术和唱歌的水平。
打牌挖坑练得更无敌手,眼神练得又尖又贼。
当时省内举办挖坑比赛(扑克牌的一种玩法)
聚义舞厅的歌手战胜一票大爷大妈,成功包揽了前三名。赢了五千多块钱和三个奖杯。现在还在吧台摆着。
摇滚这把火慢慢烧了起来。打地铺的火了,打牌挖坑的火了,卖唱的火了。经纪公司直接到他们这来挖人。挖主唱,挖键盘,挖吉他,就连调音都有人挖。
只要出去说是他带出来的,费用比这高。
就他没火。很多乐评人听过他的音乐,雨里雾里说了一堆,翻译成人话就一句。
你不是不努力,只是单纯没才华。
火烧的越来越旺,人也走的越来越多。
“当初就应该用合同把他们拴住。”总有人在他身边替他抱怨。
这种话题,他从不参与。
以前的“老人”来这做巡演,都想连唱两天,一天为公司做,一天为他。
经纪公司不同意。
“有这份儿心就行了。”他说道。
“理想有时候是挺没劲儿的,要不我也换换。”
某学校大礼堂。300多个座位挤的满满当当。两边的过道站满了学生。
他从幕布后面走了出来,胸中带血,脚下生风。
台下被点燃,爆发出阵阵欢呼。
他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安静。
“你们都喜欢摇滚吗?”
几百张嘴发出同一种声音。
他决定不唱了。
也说不准。
也许偶尔哪个蚊虫消匿的夜晚,他会给自己唱一会儿。嘶吼中透着轻灵。
他想走遍各地,将摇滚的讲给你听。
那天晚上,键盘坐在他对面说。
“哥,我们20多岁唱歌的时候,看演出的20岁;现在20年过去了,我们都老了,观众还是20岁。”
“哥,我老了”
“摇滚不会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