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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短小及三点

2017-07-22  本文已影响451人  元宿周期表
**暧昧不明**

这两周被万恶的资本家要了半条命,恨意大炽。按道理今天应该我手写我心,但资本这种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实在不值得用汉字谋篇布局来控诉,(更何况每月还收了人家钱),所以还是一起交流点纯纯的东西。----比如兔子、短小及三点。

《兔子》是图特兄前段时间发的一个不到4000字短篇小说,也是本篇的灵感之源。因为最近为资本家卖命,一直未得动笔。

“短小”是短篇小说的尊称,以示对这种相对高级的文学形式的敬畏。就像李世勣为避讳李世民,空一个字,变成了李勣。短小诸君应该能感受到满满的诚意。

“三点”的意思是虽然作者嘴很碎放羊跑火车。---经常会写成水货,还夹藏着私货。但仍然以输出干货为终极理想。

综上所述,这篇水货的本来面目是:通过《兔子》这篇文章,谈谈对短篇小说的一些零碎感悟。

没看黄历,但从建党节到小暑这段受难的日子里,不知为何简友圈里突然短篇小说风狂刮。图特兄写了《兔子》《八月的村庄》,一道兄一口气写了《辞职》《青铜器》《火星上的玫瑰》《后来》等四五篇。

不看内容,仅这些短小精干的题目,就令人喜欢。他们呈现出了严肃文学特有的、矜持的、无声的尊严,有一种深藏不露爱点不点的气质,绝非把卖点当标题的“迫不及待”可比。比如《怎样把文章写的有模有样》这样的妖艳浮夸,简直像在青楼门口搔首弄姿拉客,真真是斯文扫地。

当然上面都是玩笑话,实际上标题这东西一点不重要,也无优劣之分。有些文体就需要旗帜鲜明开章明义,也可以找到一个高度涵盖主旨的标题,比如各种态度,三观、别致的情感、了不起的发现等。但有些文体的标题便只能有一些象征意义,和内容非常的弱相关,甚至像一道不得不履行的手续,如李商隐的无题锦瑟等等就是个极端的例子。

因为文本之下的蕴含,实在无法用一句话说明。提到“说明”两个字,就很难不让人想起电器说明书。这玩意是文字的一个极端,呈现和内涵之间基本上是零距离。“第一步,打开电源”这样的文字,不可能有第二种解读,对照着一本电视机说明书写读后感和书评这样的蠢事基本闻所未闻---实在没有诠释的空间。

与此相反,文字的另一个极端是诗意。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这样的诗句,呈现出来的美感是公认的,但每个人的体验却会有细微的区别。这都是文本的不确定性和空白留给我们的体验空间。强行具象化说明,无疑是意境的坍塌和内涵的窄化。

一个提供方法,输出实用。一个提供美感,输出体验。两者各有侧重,本末倒置就会酿成灾难。把洗衣机的操作手册命名为“无题”的工程师无疑是个神经病;如果把锦瑟命名为“爱情像雾像雨又像风”,李商隐就不是伟大诗人,是个无聊的情感导师。

在所谓的“方法”和“体验”之间,小说无疑属于后者。按照《三点就够》《我是怎样》之类文章的创作理念,小说几乎毫无作用。但如果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些读者,不愿意把大脑当u盘,被人copy三观或者灌输情感----而是把脖子上的球形器官当大脑,想激活一些脑细胞,自己去感受和思考,那么小说便有了意义。

这种意义就是呈现,和前面说的体验。在呈现和体验之间,是一些文字表述的空白。读者在接受文字的过程中填补这些空白,就是思考的过程,也是二次创造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意义,应该会胜过被人强行塞一些答案。

关于“呈现”的概念,是三无名人图特亚斯坦说的,角度是写作者;
关于“体验”的概念,是本人强行附会的,角度是阅读者;
关于呈现和体验之间的联系,是德国美学家伊瑟尔说的,角度是给我们凡夫俗子讲讲“美学结构”。
两边的都是教授,中间是小小的我。不是作者要刻意抱大腿,实在是不学无术又想谈理论,不得不狐假虎威。

本句是比伟哥还硬的转折,锋端所指的方向是小说《兔子》。→→

《兔子》毫无疑问是短篇小说,不是爱情故事、也不是情感纪实。判断地依据是,它给我们“呈现”了一些似有还无的感情,但从始至终又暧昧不明。通篇上下弥漫着一种疑似爱之初体验的味道,又不肯弄出一些“爱情来的无声无息,去的猝不及防”之类的金句来点题拔高(这句子是我瞎pian的和小说无关)。直白说,作者似乎写了点啥,又没有点明到底写了点嘛玩意。

这种欲迎还拒、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操蛋做派,正是现代短篇小说的特质之一。让我想起少年时代,阅读类型从《小兵张嘎》到《空中小姐》转变时期的莫名其妙---总觉得“故事”应该还有个结尾,但翻过尾页,却分明进入到了下一篇。

如果放到现在,我觉得就可以理解小说作者的苦衷:他有了一些微妙的体验,所以精心构造一个短篇,呈现给大家,一起爽一起体验。但每个人的体验可能又不同,他也不确定小说是否优秀到精确传递。所以也不敢点题……

具体到本文的案例,就扔出个《兔子》的题目。和《三点就够》这样的标题相比,这种莫名其妙的烧脑题目实在可恨。且不负责任的令人发指,博物频道的兔子养殖都更讲究。

不过奇妙的是,如果它是在小说频道,这样的题目反倒可以激起些好奇心,让人想一探究竟。不客气的说,如果取个《那些年我错过的女孩》之类的标题,我会下意识的点叉。

当然,这样它就不像个短篇小说了。小说是作者精心构建的文字迷宫。云雾缭绕之下隐藏着各种理解的不确定,才是其真正的魅力所在。毋庸置疑,这种没头没脑的题目,正是迷宫的入口。点破了,就没意思了。

以上就是短小体裁取名技巧的干货。私货是,谈了谈关于“小说”和“故事”的区别,不可写的太满太实,保持点距离感,留点空间。这当然都是本文作者的的一孔之见。

本文引用了图兄的小说《兔子》,在写之前时未征得作者的同意。为以防万一,我已经准备好两顶高帽子,以便图兄责怪时,及时给他戴上消火。

一顶是,王二同志翻译的奥维德的话:
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
这句话我将它解释为,一个作品的出炉,要有经得起评判的自信。这自信之源应该是作者的自我要求。图兄显然会有自己的标准。

一顶是,余华同志在一本小说集里的自序,大意是:
一部小说的出版,仅仅书写意义上的完结。从阅读和批评的角度上讲,一部小说是永远不可能完成或者是永远有待于完成。阅读和评论的意义,不在于作者在写作时想到的,而在于作者写时没想到的。一篇小说发表后,便不仅仅属于作者,而属于所有读到他的人。

以上解释,图兄想必会满意。下面接着余华老师的话瞎谝几句“作者写时没想到的”。所谓“作者没想到的”,不是指“作者没想”(这也不可能),而是说对于同样的文本,讲述者和接收者之间,不同的接收者之间,由于知识结构和人生经验的不同,会有把握上的偏差。即使是同样的读者,随着阅历的增长,在不同的时间和心境下阅读,也会有不同的感受。结构留白和文本距离的作用就在于,尽可能的保留这种多样性。这也是作品“耐读”的原因之一。

理解的多样性,也是小说能成为书评重要素材的原因(儒释道典籍就更不用说了)。对立面的是各种《方法》《习惯》《提升》《管理》。万万不能理解,这些和电器说明书一样的东西有什么可评论的。照着做就是了。如果还需要被人写文章诠释,无疑是书作者在精确表述上的失败。各种思维导图总结更是买椟还珠:与其画图,不如看看答案的推演过程和案例分析。这才是精华所在。要取真经,需经九九八十一难,从来不存在可以直接雕刻的三观。

从这个角度讲,主题先行是短篇小说的大忌之一。或者如前面说的,不可笔锋太满,感情太浓,着力过猛。作者在动笔之前就盖棺定论,无疑是对读者想象空间的挤压。这种余韵的损失,无法用故事的精彩来弥补。如果单比拼故事的曲折,小说显然不是电视剧的对手,人家还有颜值和配乐呢。

这方面有一个很好的反例,那就是很多所谓的情感小说。不仅有金句“卒章显志”,且步步回头。所谓的三段一总结:“是呀,人生就是这样呀。” “是呀,爱情就是这样呀。” “原来,恒久的爱情只存在柴米油盐的平淡,惊心动魄的考验只会让它脆如琴弦” 诸如之类。

这种拿着针管强扎泪腺的行为,也许可以让人在厕所里大哭,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貌似前戏太长,下面是高潮。本文的目的是谈谈5000字左右的短篇。因为这是大伙儿业余写作时,精力体力可支撑住的篇幅。可支撑不等于可驾驭。实际上我感觉这玩意儿相当难。在此向做到短篇勤更的同志们致敬!

短小之难点就在于篇幅所限,没有腾挪转移的空间。用简友“卢卢”的话说:“短篇是精灵,切入点是关健中的关键。它要求以小见大,需要创造地发现生活的内在的思想张力。”

卢卢说的很好。短篇承载不了厚重的东西,比如苦难、民族、史诗、死亡这种听起来就怕怕的东西。冯骥才老先生有一本小说《俗世奇人》,可谓短篇应用范围的楷模。卢卢后面的几句“创造” “发现” “思想张力”都是真理,但就无法多解释了,因为太高大上,不能速成。

不能速成的东西就不受欢迎。盆小猪同志有一篇文章,内容是我是怎么学会写诗的,方法是先读六年书。这种故意耸人听闻的论调,无疑是自绝于人民。覆舟之戒历历在目,我觉得应该舍本逐末,搞点奇技淫巧的东西出来。比如三条、三点。

所以下面是干货,干巴巴的干货。灰底格式为敬:

1、少工笔、 多写意。
2、轻故事,重体验。
3、少临摹,多技巧。

这都是针对5000字短篇的一些感受。

第一条讲的是叙述时的节奏。受篇幅的限制,应避免用长篇小说的手法,进行短篇小说的推进。否则很容易比例失衡压不住。把脑子里构想的画面、对话进行1:1文字化更不可取:字数所限,起承转合会苦不堪言。

小说作者要做一个转述者,对故事加以提炼,从始至终保持统一的节奏。为了涵盖更多的内容,甚至可以对推进的合理性做一些牺牲,将人物符号化,故事寓言化。(脑补吧,一共才5000字)。

第二条讲的是小说的内容。在5000字之内写个跌宕起伏的故事基本不可能,反转又反转那是段子手的事儿。并且要拼故事,同样的篇幅,小说明显比不过纪实。用卢卢的话,要在故事中更多的渗入作者的思想,这也是小说这种形式的高级所在。我还将其称之为体验(词穷)。很多写短篇的高手,喜欢用第一人称“我”来叙事,正是契合了这种需求。小说散文化、哲理化的倾向,应该也是这种道理吧。

第三条讲的是叙事的技巧。著名教授图特亚斯坦说过:以电视的出现为标志,仿真技术的出现,致使拟相和真相模糊,大大提高了小说创作的门槛。

我对这句话的翻译是,电视看多了人懒,毛片儿看多了疲软。娱乐方式太多了,人的兴奋阀值就会提高。小说要和小视频PK,对生活原样临摹毫无疑问是以短击长。

但文字的长处就是,多样的组合,不同的手法,会有不同的效果。拿小说《兔子》来说,就用了平叙、倒叙、混合叙、颠三倒四叙等各种方式。这种刻意设置的阅读障碍,正是阅读的乐趣所在。最近大火的去年的茶,很拿手的功夫就是把一件普通的事情,讲述的摇曳多姿。从某一方面给讲,多重叙事也是情感植入寻找更多的贴合面,烧烤架上烤肉串,翻来覆去孜然才能抹匀实。

是为记。

貌似这篇没有严格的区分助词三巨头:的地得。
恩:
在我地盘这你就得听我的~~
但你家的地确实得扫了·

在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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