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类学?
一提“人类学”,人们眼前便浮现出某种古怪人物的形象——用放大镜费力端详一块化石(通常是猿人头盖骨或牙齿化石)的老学究,在神话堆里漫游的哲人,身着探险家制服(有点像军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考古学家,坐在摇椅上玄想关于人的宗教本性的哲人,穿越于丛林、山地、雪山、草原、农田之间,亲近于自然的过客,总是不着边际地过问最平凡不过的生活的“好事者”……
人类学的确与这种种形象所代表的求知方式有关。
哈登在其《人类学史》的“导论”中说,
首先,[人类学]是一堆杂乱的事实或猜想,是历史学家、冒险家、传教士的遗物,它乃是各种认真程度不同的业余学问家所喜欢涉猎的地方。其次,我们看到从混乱中产生了秩序,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许多建筑物,但却有着不稳定性和不完美性。最后,它们为一座具有坚固结构的连贯整体所取代。
那么,到底什么是人类学?
从词源考证的角度,“人类学”,就是“anthropology”,是由希腊文的“人”字(anthropos)与“学”(logos)字结合而成。 “人”的所指,就是包括我在内的“我们自己”这些有别于动物的动物;而“logos”(逻各斯)表示的是“science”(科学)。
所以,“人类学是人的科学”。这是人类学家克鲁伯(A,L,Kroeber)在他的专业教科书《人类学》第1章第1节写下的第一句话。
人类学不是一套主张、一组命题或者一个结论,它是一种方法,帮助我们通过自我认识来理解他者。如果我们整个人类不具备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那也就不会有人类学了。
正如大师泰勒(Edward B.Tylor,1832~1917)1881年在《人类学》一书中所说:人类科学的各部门是极为多样的。
人类学的历史,正式肇始于19世纪中叶,诞生于欧洲古典式民族国家。这些国家的人类学家较早开始借用“异文化”来反省“本文化”,而这一意义上的“异文化”,便是欧洲以外的人们,特别是“未开化”、“未有国家”的“部落”,是远离欧洲“全权国家”的“另类”。
19世纪后期的人类学家多数主张人类学应以实证的方法探究人的精神史,这个主张源于德国民族学家巴斯蒂安(Adolf Bastian, 1826~1905)的论著。
巴斯蒂安认为,人类心性是一致的,其民族之间的相互差异是后天的文化使然,而文化则又是在特定物质环境下产生的。他提出了“基本概念”(elementargedanken)与“民族观念”(vlkerdedanken)两个名词,所谓“基本概念”,是指生活于不同地区的人类在其哲学、语言、宗教、法律、艺术中包裹着的人类共通的若干观念。这种观念采取特殊形式,与环境形成关系,往往又表现为“民族观念”。
到了20世纪初期,人类学分化为英法派与德美派,一方主张注重研究社会内部的分化及解决办法,另一方注重研究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关系。20世纪前期数十年里,欧洲“国家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人类学进一步与殖民地研究结合,致力于研究作为殖民主义“治理对象”的非西方。
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爵士(Sir James Frazer,1854~1941)将探险家、传教士、民族学家在世界各地搜罗来的资料,都纳入对所谓“原始宗教”的研究里;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科学”将人类学重新定义为一个深入的参与观察过程;莫斯分析了原始民族、古代社会、现代社会的“人”的概念;拉德克利夫-布朗在人类学中推崇社会学;波亚士认为,人没有天生的本质,其本质是可变的,是在传统中习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