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费用,理应由“肇事者”负担。

2018-08-26  本文已影响0人  简单书写深邃的思想

        21日,四川稻城亚丁湾景区发布公告称,将禁止一切非法组织团体或个人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于亚丁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将采取有偿援救。按不同区域划分,搜救费用1.5万元起。在<<华哥读报>>热话题讨论中,有4090票支持有偿搜救,占总票的82%;有919票投不支持,占总数的18%。我们可以看到相当多网友支持搜救费用由“肇事者”本人买单。

      “弱者”有理该休矣。来路不明的游客在公布的禁区发生事故,后果一般很严重,会把自己搞死搞残。劫后余生呢,便以受害者的身份向事发地单位讨回公道;节后未还呢,受害者的家属也不会就此罢休,依然要博人眼球,给人压力,赢得同情,获取赔偿。景区肯定处理过此类索赔,才会出此公告,请非法越界的团体或个人不要任性,把自己的生命当玩笑。当然,“弱者们”也是以付出代价为前提,何苦呢?

        赴险前行,换不来岁月静好。在景区探险,寻求刺激,放浪于形骸之外…殊不知,越原始的地方越有未知的隐患。这些,其实他们都知道。他们不愿意相信的是:生命真的有这么脆弱吗?冒险玩玩真有这么可怕吗?我的运气真有这么背吗?王安石不是说过吗,世之奇伟、瑰怪,常在于险远。是的,这位政治家的确说过。但也是在确认过安全之后得出的结论,最后也知趣的返回了。而这些无知无畏的“肇事者”,不顾景区已探知的风险而给出的温馨提示,依然漠视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作贱自己吗?放弃生命的可能,也就放弃了岁月静好。

        景区不是慈善机构。景区是用纳税人的钱打造出来的。这些钱应该用在该用的地方。无视规则,漠视生命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尊重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连自己的生命价值都可以抛弃,那为什么要浪费社会资源去付出不必要的?换句话说,自己都不珍重,为何让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为你的任性埋单?景区不是慈善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合理合法。当然,搜救收取的费用需要合理的定价。

        丑话说在前头。这一做法,治治国人的侥幸心理是有效和必要的。付出就要有回报,搜救的付出就需要有偿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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