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
浅谈法治
众多周知,我国的人权和宗教自由一直是外界抨击的焦点。是不是要自由就不能有法治呢?二者看起来矛盾,实际上是和谐统一的。自由若离开法治就如脱轨的火车,反而丧失真正的自由。所以,法治可以说是让绝大多数人享有真正自由的保障。习总书记在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治教,今年年初恰逢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在全社会倡行法治社会的时刻,我想从圣经角度谈谈法治。
太5:17
一、莫想废掉律法。
在登山宝训中,主对门徒宣布天国宣章即教导天国子民当遵守的法则,肯定地宣告:莫想我来废掉律法。意思是主耶稣来到世界不是来毁坏或消除律法和先知的启示。
为什么呢?因为律法自有他的功用,只要我们用的合宜,就得益处。旧约律法中除了维系神人关系的献祭制度,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民事通则。凭借这法典,神的选民不管迁移何地,他们都可以保持民族的特性。借着神公义慈爱设定的民事通则给予人类一个统一的是非对错的判断标准及奖惩依据。律法之于个人的功用就在于使人知罪,并因知道罪的刑罚受到警戒而离弃罪恶。
迄今为止,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地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其精神与圣经高度一致,所提现的就是‘以眼还眼’公平原则。而今各国法律条款,莫不是依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他的出发点是维护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给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一个合情合理的边界,以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我们也常常被教导要知法守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对吗?
我们的问题是常常因为基督里的自由,忽略了法律的功用。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到:律法是蒙训的师傅,在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在他的权下。正如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越。当我们属灵生命没能达到耶稣长成身量的时候,基督徒同样需受教规教义法规的约束。
我常想,如果大家都能依法行事,社会就不会有不公不义,不会有哀哭眼泪,监狱也可以关门大吉!而事实是总有人有法不依,有法不遵。主耶稣来到世上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祂来要成全律法。
二,当思成全律法。
我们已经知道律法是好的,也是圣洁的。唯一的问题是人遵守不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里面的私欲和罪性常常使人知善而行不出善。所以,主耶稣来就是要把祂的百姓从罪恶里拯救出来。
耶稣说,祂来为要成全律法。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主耶稣来要赐给人成全律法的能力。耶稣来改变人的内心,进而使人活出善行。倘若我们只从外在进行约束,就像韭菜割了还会再长。中医讲究标本兼治,这正是主所作的,从医治人内心开始,进而改变外在。即存于内显于外。
其二,就是祂给予门徒更高的标准。您们的义若不胜于法利赛人的义,但不能进天国。法利赛人的义就在于外在的假冒为善,没有内在实质。所以,主给门徒的教训是一切从心开始。我们也常常宣告基督徒的法则高于社会的法规。那么,我们能遵守较高的就已经超越较低的。
所以,我们教牧人员要带头学习律例典章。把精义吃通吃透,入脑入心,并宣传给广大弟兄姊妹。引导大家知法守法。
结合教会实际,制定完善教会各类规章制度,使教会法治化水平逐渐提高。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教会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为建立法治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