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26
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26
庄子在本段同时区分了“人籁”“地籁”与“天籁”。“籁”本指作为乐器的箫,引申而言,“人籁”是通过乐器演奏而形成的音乐,“地籁”是风吹过之后,大地上各种洞穴发出的不同声音,“天籁”则是庄子着重要说的东西,其核心在于自然的和谐。为什么这里以音乐为喻?这乃是基于音乐本身的特点。
音乐可以看作是在时间中动态展开的和谐:随着时间的绵延,各种乐器的演奏相互协调,共同合成美的乐章,在这种绵延之美中,同时又渗入了和谐性、统一性。通过天籁,庄子着重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籁”(音乐)所隐喻的和谐,一是“天”所彰显的自然。所谓“自然”,意味着没有外部力量的有意作用。
与之相对,“怒者其谁”中的“怒者”,则可以理解为外部的推动者,“咸其自取,怒者其谁”实际上是用反诘的形式否定自然的和谐背后有一个推动者或主宰。“怒者”同时包含内在意识,其行动表现为有目的、有意识的谋划过程,“怒者其谁”这一反诘形式在否定存在的和谐与统一有一个外在推动者的同时,也否定了以天籁形式呈现的自然之和是基于有目的、有意识的谋划。
在此,庄子既以自然的观念拒斥超验的推动者,也以自然的观念否定目的论的看法,而这一立场,又与其在天道观和人道观(价值观)上坚持的自然原则相一致。可以注意到,通过“天籁”、“地籁”、“人籁”诸形态的区分,庄子着重突出了“天籁”所内含的统一义与自然义。
“人籁”是人演奏的结果,基于人为的过程;“地籁”虽显示出自然的趋向,但其所成之声主要是关乎风和“众窍”(洞穴)之间的关系。如果进一步追问,“吹万不同”,其源何在?则唯有引入“天籁”,才能予以具体回应:“天籁”表明,天地间的乐章,其根源并非外来,而是形成于“自取”的过程(“咸其自取”)。通过三者的区分,庄子一层一层地消解了具有目的性的外在推动力量,最后突出自然之和所具有的那种超越主宰、扬弃目的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