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最后,TA们没有在一起

对不起,不能陪你到最后

2016-10-20  本文已影响201人  唯美麦小美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2005年,周杰伦的这首《晴天》从砖头收音机里传了出来,自此这首歌伴随着我度过整个黄金学生时代。直到至今也还是喜欢着,虽然,歌词怎么也记不住。

班里的同学老师无一不知道,他也一样。

01

2004年9月份刚上初中,一个陌生的学校,其实也不远,骑单车也就十几二十分钟,但是对于那个时候只在离家走路五六分钟的小学和家里两点一线我的来说,远到没话说。

开学第一天,抱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蹬上崭新的粉粉自行车,就着并不熟悉的骑车技能疾驰到学校,新学期第一天嘛,总要没腻腻崭新新的,穿着新的帆布鞋背着全新的双肩包,刚停完车,用那种老爸特意买的那种软锁锁好,一个起身,转头,一个白衣少年闯过我的视线,那个时候并没有成为四眼妹子,视力还是不错的,见到他的第一眼只觉得这个男孩子看着很舒服,只是一眼便记住了他。

直到后来才知道,这种情景该用“惊鸿一瞥”来形容。

02

找到新的班级,进门,习惯性地走到第三组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坐下,小学偶然一次机会被老师安排到那个位置,至此便就爱上了这个位置,好在这个班级的这个也位置不错,旁边是窗户,窗外是学校起的围墙,围墙外是并不高耸的山坡,山坡上有倾斜着的树,这个位置其实还是不错的,不过就是不太受学霸和渣渣的宠幸。学霸喜欢中间稍微靠前的位置,这样可以很快速和准确的接收到老师们发射的最准确的信息;学渣喜欢最后面的位置,这样老师光顾的少,行动较为自由,放学时刻也可以跑得最快。

我不是学霸也不是学渣,除了语文课外,其他的课基本也不怎么在意,故而这个位置我喜欢也没人跟我抢。

我非常正常的走到这个位置坐下,将书包塞进书桌格子里,那个是时候的书桌跟现在不一样:是木制的,两个位置连在一起,板凳也连在一起,漆成深蓝色,不过,我的坐的这个位置,桌椅已经很旧,桌子除有非常的明显的三八线外,还有用涂改液画得图案或者用或蓝或黑圆珠笔写的诸如“XXX我喜欢你”之类的一些句子,无一个痕迹不体现着书桌前主人们对它“深刻”的爱。

在我研究书桌的这段期间,感觉有一个人从我的身边坐下。我自是没理,也不敢看他,毕竟大家都是新同学,加上我害羞。听声音该是个男生。

03

“铃铃铃~~~~~~”上课声音响起,用纸巾擦完桌子,立刻挺直腰板,正襟危坐。

从前门口走进来的是一个短发的长相精致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她是我们班主任,教数学。以长相来看可以说颠覆了我以往对老师的认知,朱唇亲启,一口纯正的普通话更是让我讶异,要知道,我们这种小地方一般都是用方言教学,更别说,那时普通话还没有那么普及。很好,对初中生活非常感兴趣。

年轻老师站在三尺高的讲台上,用三角尺板敲敲讲台,将全班扫视一遍,说些初一新生该听的话,具体的不记得了,大致表现得威柔并济,让新生好好听话云云。

记忆中效果还是不错的,加上我们班是实验班,管教起来倒也不难。

下课,我的同桌,开口道“你好,初次见面,以后请多多关照”,出于礼貌我转头看他,一惊——他,我刚刚在停车场看到的那个白衣少年,原来,他跟我同班,好巧不巧还是同桌,我看着他,一时失了神,我们哪里是初次见面啊,明明刚刚

才见过,他再次开口“额,”我低头不语,我觉得我很紧张,现在要是说话,估计整个心脏会从心口蹦出来,他大概也是觉得无趣,便和其他人交谈了起来。

一个天的时间,他已经和前前后后打得火热,除我之外。

用他后来的话来说,我当时冷到冰点。

04

他成为我的同桌之后,我们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熟悉起来,但也只是熟悉,那个时候啊,女生不能和男生走得太近,会被周围的同学说闲话。

我属于比较安静的类型,长得也不别致,才华也没有横溢,放在人群中,大概会被淹没到连渣都不剩。但偏偏,这样一个我喜欢上那样一个他。

对,喜欢。我对日记说。我喜欢他,全世界都不知道。

但偏偏,我拥有其他女生没有的权利——做他的同桌,可以每天和他对话,即使话里的内容通常是他的一句“我的笔没带,借我一只”“语文作业笔记借我”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其他科目,因为除了语文,我其他都很平庸,只能勉强保持及格。“尺子借我”……以至于后来,我都养成了圆珠笔要准备两份,笔记要记两次,尺子要备好两份,除了课本,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备两份的习惯。谢谢他,让我有这个机会为他做这些事情。这也使我的某些科目成绩有所提高,所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不知从哪里看来一句话“喜欢一个人,他的身上会发光”这句话一点不错。

他确实很耀眼,大多数时候是翩翩白衣少年郎,少许时候会有十几岁年纪时的任性,比如和老师犟嘴,比如在我很着急找我的小说时把书藏起来,再比如和隔壁班的男生斗球……

05

2004年,因为英语有配磁带的关系,家里买了一台收音机,也是那个时候吧,养成了听电台的习惯,某天晚,我在家写作业,如往常一般将收音机调到熟悉的电台节目,收音机里传出“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第一次听便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周杰伦谁也模仿不来的独特的模糊唱腔,细腻的歌词,简单的调子,后来在路边摊淘来了人生第一张磁带专辑——《叶惠美》,因为这首歌喜欢上周杰伦,因为这首歌陪我度过了我的年少,后来的日子里喜欢的歌曲不断增多,喜欢歌手也不断增加,但周杰伦和这首《晴天》就如同他一般,谁都替代不了。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虽然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会喜欢他多久,也不知道我和他故事的最后是怎么样的。我和他,离得那么近,明明触手可及,明明转个头就可以看见他的笑脸,明明每天抄着两份笔记,明明只要明天到学校就可以听到他的声音……明明这么近,可,可,可就是,就是那么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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