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2021-05-28  本文已影响0人  zhaoAlawyer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事主管、法务经理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与上述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高管人员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其深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即使用人单位未主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本人也应当提请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故意规避签订。且高管人员一般是劳动合同签订事项的负责人,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本人在主观上存在着较大的过错是显而易见的,其本人应当承担其个人过错产生的不利后果,而非归责于用人单位。据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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