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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最烈的酒 恋最美的人

2017-03-05  本文已影响582人  叶青辞

第一次喝酒,是玉米酒,三爷爷给的。儿时刚学会走路,吚吚哑哑地蹒跚到正在喝小酒的三爷爷处,拽着他的裤腿,啊啊地叫着。

三爷爷一愣,随之笑呵呵地问:“囡囡,你也想喝?”

然后,拿筷子蘸了蘸酒,让我用舌头舔了舔。辣的我直掉泪。

镇上的人都知道,三爷爷爱喝酒,且只喝一种,玉米酒。

冬天午后的阳光,最是温柔,懒懒地洒在你的身上,人也慵懒了。庭院中,三爷爷坐在藤椅上,闭眼享受。我随手点开一首近来很迷的歌曲,《第三十八年夏至》。旧唱机的戏腔声一出来,三爷爷猛地睁开双眼。一曲唱完,三爷爷轻声道:“囡囡,再给我放一遍。”

我随手切换,并调成循环模式。

“囡囡,你想听个故事吗?”

喝最烈的酒 恋最美的人

我在家排行老三,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既不是家中老小,也非家里唯一独子。按理说,我不应得宠!可,两个哥哥,脑袋瓜不灵活,没有读书的本领,生就干苦力的料。小妹呢,大概是投错了胎,就是一假小子。

自从,我六岁时能把《三字经》倒背如流,唐诗宋词也能信手拈来,老爹便把希望都寄予我身上。毕竟,他本就是私塾先生,在镇上也是小有名气的人。我从小表现出来的如同方仲永的聪慧,不仅用在学习上,也成为镇上的孩子王。

我经常领着一群孩子,干些痞事,让人气得直跺脚。每每邻居找上门来,我爹一脸赔笑,直骂自家儿子。可我爹从不会因为捣蛋事揍我,墙上的那条皮鞭,只会在我成绩不好时,落在我背上!

生活就这样,在打打闹闹中,流去。


古代男子20及冠,我20成为镇上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是这一年,我遇见昭。

在学校,经常拉着三五好友,前往戏园,听戏。顺便,看看哪个姑娘合心意。20出头的年龄,正是荷尔蒙的时期,谁不想有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

“走走走,听戏去。听说来了一个新戏子,容貌甚是姣好!”

本打算自习的我,一听这话,怎能心如止水?携上小钱,消遣去。

柔和的灯光,打在她的身上。一圈圈的光晕,在她的周围,像水波纹,向外蔓延。同样的戏妆,放在她的脸上,竟也多了别有的韵味。至于她唱的是什么,我没听,也没有听的心思。一曲结束,她迈着小碎步,轻飘回后台。

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后台,她正在卸妆。我不敢走的太近,拍惊扰了她。一张素面朝天的脸,猝不及防地转向我,我吓了一跳。我满脸通红地朝她微倾身体,她以微笑回我。那个笑容,让我在这寒冬腊月里,看到了春天。

她的五官,不算多精致,可组合到一起,倒也美的让我忘记所有。我紧张地有点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这种时候,应该说点啥,就傻站着。

“你是来找人的吗?”她率先开口。

“恩,不过没找到。呵呵…”我不敢承认,为她而来。

“要我帮忙吗?”

“呃…不用了。我这就走了。”我落荒而逃,手心里都是汗,心里默默鄙视自己,没胆量!

接下来的日子,凡是昭出现的戏,我定到场。当然,欣赏她的人,不止我一个。有富家子弟,有军官,有穷学生比如我。待她回到后台,总会被不少男人等着,拿着鲜花。我没有过多的闲钱,也用过吃饭的钱,给她买花。可人太多,没有送到她的手里。

我开始写诗,写对她的欢喜,对她的思念。我知道她看不到,可我还是想写。因为我的爱意,无处发泄,只能安放在白纸上。渐渐地写满一个本子。

不巧,被好友们看到,还大声朗读出来。于是,大家都知道了。他们背着我,托人把本子送到昭的手里。

这天,听完戏,后台一如既往,挤满了人。正欲回去,昭从里面小跑到我面前。

“听说,这些都是你给我写的诗。写得很好,我很喜欢,谢谢你!可是,我已经有心仪的人了,很感谢你对我的欣赏。”

好嘛!我这还没开始有点幻想呢,就被扼杀在摇篮里。可我还是坚持写东西,或送给她,或自己留着。渐渐的,她也会客气地回我,有时候,也会向我请教文学问题。就这样,成了相交的好友。我以朋友的身份,与她有了不少交集。我知道,对她的喜欢,早已不是对戏子的单纯迷恋,而是对她这个人,真正的喜欢。无奈,郎有情,妾无意。


毕业后,被分配到家乡县城的高中教书。期间不断有媒人,都被自家老爹否决。我也很纳闷,莫非老爹想让我孤独终老?

不是不急,而是早已把我跟一姑娘定了亲。据说那姑娘的老一辈,有恩于我家。现在她家落魄至极,为报恩,便让我娶了那姑娘。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见识过外面的世界,也接触过不少有学问的姑娘。怎能甘心娶位村姑?况且,还素未谋面。

我抗议,无效!绝食,没人理!想出逃,没本钱!偷偷打听到,那姑娘的住处。想劝她,推了婚事。

虽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不堪,到底入不了我的眼。她长的是不错,可昭早已占据我的心房。加之没有文化,连交流的平台都没有,搭伙过日子?怎么可能!

我向她坦白一切,包括昭。我以为她会退缩,可她居然微微一笑,说:“恩,我知道了。可是我也做不了主。”

最终,我还是成了亲,跟那姑娘。成亲当晚,她说:“我知道,你心里没我。我既然已是你的妻,就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不会做任何违背妇道之事。这点,你放心。你可与你的心仪之人,书信往来,我不过问。古代男子都还三妻四妾呢,你这才有一个昭,我不介意!”说完,便倒头就睡。我在一旁,被这席话,给惊了几分。

我们一直没有圆房,我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就是觉着不应该就这样把人家给糟蹋了,一旦圆了房,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我得承担这个家庭的责任,对她负责。我虽接受过西方的教育,可在这方面,很传统,保守。

我以为,跟她相处的日子会枯燥乏味。却有许多乐趣。她会在前一天晚上,把我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准备好;衣服磨破了,立即给缝补好,而且针法很好;在院子里,种些花草,荒凉的土地,一到春天,满庭花朵,煞是好看!她是一个很会生活的女子,有着自己的小乐趣。有时候,也会跟我斗嘴,耍耍嘴皮子,我常以失败告终!

空闲时间,她也开始学习识字。不懂的就问我,有时候,刚吵过架没几分钟,她就屁颠屁颠地问我问题。我心里还气着呢,她倒好,像个没事人,一脸笑呵呵地跑来。我有时候也会恶作剧:“告诉你,也无妨。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我让你干啥,你干啥。”

她气的直咬牙,可没办法,有求于人!毕竟,我让她干的事都不是好事,对她而言。炎炎夏天,太阳正毒辣的时候,我让她去街上给我买雪糕,虽然我不渴;故意在她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让她去给我找东西,尽管我知道在哪!她若不去,我就说这是你欠我的条件!

她酿的玉米酒,很好喝。她说是祖传的。我经常在饭后,喝一小杯家酿的玉米酒。是的,我爱上了她酿的酒。

“诺,昭的信。”她把信递给,正在备课的我。转身去收拾家务活,好似一点都不在意。好看的柳叶眉,没有皱一点。我心里有些不舒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似乎,想看到她生气的样子!

摇摇头,甩开不快的情绪。拆开信,昭说她要成亲了,希望我和妻子能去参加宴席。很奇怪,我居然没有想象中的难受,看到她嫁给自己喜欢的人,我也高兴,欣慰。虽然,我曾幻想过成为她的丈夫。晚上,我喝了许多酒,不能说是难受,只是忽然看懂了一些事。我家夫人,以为我伤心过度。就在一旁,陪着我喝,还轻拍我的背。伤心地说:“没事的,都会过去的。我会陪着你的。”

这是她自成亲以来,第一次说这样的话。她似乎比我更伤心,喝的比我还多。都说,酒会让人干些不可思议的事,那晚,我们成为真正的夫妻。

我能隐隐约约感觉到,对于圆房,我是高兴且乐于接受的。可是,她从那天起就有意无意地躲我,让我很受挫。我权当她是害羞,可也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我不停地找她,闲聊或麻烦。最终,她忍不住了,朝我破口大骂。我听着很舒心,这才是她嘛!

晚上,她缓缓说到:“从小时候,就听说过你,知道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我也曾见过你几次,只是你不知道罢了。知道你是镇上的第一个大学生,很仰慕你。当知道要嫁给你时,我高兴的几天没有睡好!对你,大概是喜欢了吧!或许会掺杂些不同社会等级的仰慕。你来劝我退婚,我很伤心,可是,我想试试。我不停地说服自己,只要能天天见到你,就可以了。不要奢求太多,我也一直这样逼自己做着。可是,现在你对我愈来愈好,我不知如何应付?”

我不自觉地握紧她的手,说:“那就试试吧!”

此后,我教她识更多的字,她很努力,也很聪明。我备课,她在旁边练习写字。空闲时间,或在院中赏花,兴致高时,还会做首诗;或去附近逛逛。

我始终觉着,我家夫人跟清朝沈复的夫人刘芸,是一样可爱的人。我以为我会比沈复幸运,我们能够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曾想,只过了一个锡婚。三年的饥荒,她没能熬过去,1961年,她走了!


“囡囡,去拿我刚刚酿好的玉米酒来。我想喝了。”

我进屋拿酒,庭院的手机里,歌声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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