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言”的客观存在
客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
人的意志来源于人类意识的创造力和自由思维力,是在理性思维基础上的主观创造性选择。当人类意识的主观创造性选择进入到物质身体可见的行动阶段时,必定伴随着某些物质的转移。所以,意志在转化为行动时,必定发生物质的转移。
严格地说,即使意志在理性思维阶段,也伴随着目前仍在探索的神经元间的物质传递过程,仍有物质的转移发生。所以,只要人的意志有活动,无论是思维阶段,还是行动阶段,就必定伴随物质的转移。这个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客观”作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的概念进入人类意识时,即使仅处于思维阶段,这个概念也必定伴随着与之相应的神经物质的转移发生。也就是说在人类意识中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的概念,必定伴随着相应的由人的意志导致的物质转移。即:在人类意识中的“客观”概念,必定不是“客观”的。
所以,真正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不是一个人类意识中的概念,也不在于人类意识之中,而是在人类意识之外的存在。进一步说,真正的“客观”在人类意识发明的一切文字,符号,语言,动作,信息媒介之外,因这些发明都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出现的。即,真正的客观,不可思,不可表,不可谈,不可言,不可示,不可传。
推而广之地说,不仅是“客观”,所有处于人类意识之外的存在都是不可思不可言的。这是一个许多唯物论者不知的客观事实。中国古人的“无字天书”,其意正是指向人类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
而人类意识“可思,可表,可谈,可言,可示,可传”的存在,则都处于人类意识之内。这些存在有一个共同的层次,是它们的起源——本体,也是人类意识的起源——本我,也是人类意识可以与它们共存共灭地处于同一宇宙中的原因。在这个层次中,人类意识包含这些存在;在人的意识中自我意识实现了对它们“可思,可表,可谈,可言,可示,可传”的自由思维;并伴随着能我意识中的相应信息标识物的转移。
本体即本我,本我即本体。这个观点既是唯物的,也是唯心的;既是不可思的客观事实,又是可思的主观认识。当本体与本我合一,意识与万物相同时,心和物不再对立,只有“同”和“一”在时空中互相转化而永恒和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