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再见难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蓝,你说,前世我是不是回了五百次的眸,才换来今生与你的遇见。
那天,天气响晴,阳光不是特别明媚,我漫无目的地走着,迷了方向,停驻在一家文具店门口,心血来潮想买一支钢笔。其实,我本不喜欢钢笔的,因为总写不顺手,诶!蓝,你说这是不是我们的缘分呢!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我们赶上了,我被你蓝宝石色的外衣所吸引,轻轻地捧着你,放进了我的背包里。你属于了我,你在我背包里一路颠簸,我把你带回家,为你注入新鲜的血液。
从此,我的情感交付于你,就像小王子与狐狸一样,你驯服了我,我驯服了你。对我来说,你无非是支钢笔,和其他成千上万支钢笔没有什么区别。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我来说,我无非是个人,和其他成千上万个人没什么不同,但如果我驯化了你,你驯化了我,那我就会彼此需要,你对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我对你来说也是独一无二的……
你在我手里沉默安定,我的情感在你笔尖肆意流淌,你见证了我的喜怒哀乐。有时,我们也会有小矛盾。你看,我把你黑曜石般的里衣都摩擦没了,偶尔调皮,还用指甲刮。你总看我在闹,却默默不语,惯着我,都怪我,没有好好爱惜你。我的钢笔字在你的陪伴和照顾下,渐渐有了起色,但我总学不会坚持,老是冷落你,在拾起你时,字又退步了。
今天,我总有预感,我会一不小心把你弄丢,但我马马虎虎的性格并没有太在意,果真,我把你弄丢了。其实我早知道书包没有扣严实,会把你弄丢。但是……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了。你真的不在了,我在书包你翻箱倒箧,都没找到。我知道,我真的把你弄丢了。也许,是你不要我了吧,趁我书包没扣好,你溜走了。我需要你的时候拿起你,不需要你的时候冷落你,你看到了我的懒惰、半途而废、自私、自傲、攀比、嫉妒、抱怨,我知道你受不了这样的我,所以你离开了。
你一直都喜欢沉默不语,走得也静悄悄,人海茫茫,我找不到你。我想你,在我手中灵动活跃,对不起,没好好陪伴、照顾、珍惜你。
当我成为一个崭新的我,我还能遇见你吗?我还能在那条街,那家店遇见你吗?蓝,是不是意味着再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