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徐闻:迈陈镇派出所为何迟迟不抓凶?

2017-05-15  本文已影响0人  8d116afd2f8b

             广东徐闻:迈陈镇派出所为何迟迟不抓凶?

         本网讯:近日,记者不断接到徐闻县迈陈镇几位村民的报料称:他们被人打致轻伤,财物被毁五千元以上,迈陈镇派出所没有抓拿凶手,也没有网上追逃,致使自己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凶手也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迈陈镇北海村六十多岁的老人劳小林说:“2007年10月,我从徐闻县城坐客车回迈陈镇北海村,同车上有一位叫邢儒才的I同镇坡立宫村人,他上车后不久在车上呕吐起来,为了车上的卫生,我见了便说他要注意卫生。他不服我的说法就骂我,后相互对骂,车到迈陈镇我和他都下车回家。傍晚,邢儒才带着邢福巧等十多人开车到北海村,他们带着刀、木棒、铁管等凶器到我家,用铁管朝我头上猛打,顿时血流如注,一会昏倒过去。我儿子劳立浪见状上前阻挡,也被邢儒才用刀砍伤后背、手臂、头颅等,一道道裂开的刀口处鲜血直流。一村民马上报警,随后迈陈镇派出所赶到现场调查,我父子俩送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我和儿子劳立浪均为轻伤。我住院几个月,儿子住院二个多月才出院,二人共花去医疗费28000多元。十年来,我多次要求迈陈镇派出所缉拿凶手,赔偿我医疗等费,但派出所所长说不是今天没时间,就是说凶手不在家,天天忽悠我,一年拖过一年,没有抓凶,也没上网追逃。”

         迈陈镇坡立宫村的邢小理说:“2016年7月,同村的邢福超等多次要求我将我宅基地低价转让或交换,我没同意,横行霸道的他,强行运来大量石头停放在我的宅基地出入口,想逼我同意。还租用的推土车一直被堵塞在我宅基地内,我多次报警派出所才到把推土车拖出,遭到邢福超殴打及大骂。邢福超还不泄气,11月27日下午14时,邢福超带着十多人到我修理厂将我和陈珠拓抄起地上的铁刀,将我砍倒在地,造成头部受伤,砍伤左脚及背部,住院10多天,花生医疗费5719.96元,造成陈珠拓全身受伤,医疗费4551.79元。在此期间,邢福超、邢福生还多次组织人员拿钢管、长刀。砍坏我汽车修理厂的门窗,小车等财物,经物价部门鉴定造成损失共计6000多元,我多次向迈陈镇派出所要求抓拿凶手,赔偿损失。可是,派出所总一拖再拖,天天在推。也没上网追逃。”

         邓陈发说:“二十多年前,徐闻县迈陈镇英斐村的唐春兰,在其村北边的“谷姑岭”责任地里,种植“台农一号”芒果树17亩。2009年12月10日15时左右,迈陈镇南安街一名叫陈某生的男青年指使邓德奇、邓琼、邓贤等人将唐春兰和我夫妻种植二十多年的芒果树砍掉8亩多,一共370棵。当时我马上向迈陈派出所报案,迈陈派出所赶现场调查取证,同时委托徐闻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芒果树损失价格为200311元。”

           据了解,2010年1月25日,徐闻县公安局对陈某生被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送到法制股审核,认为该案土地权属无清楚,无法开具拘留证,要求退回迈陈派出所补充材料,查清权属,而导致该案久拖不决。

            迈陈镇人民政府认为,唐春兰是迈陈镇英斐村人,1982年英斐村第六生产队将该争议地划分给本队社员唐春兰、邓朝盛等四人开垦使用。由于当时该荒地石头与刺丛较多,开荒难度大,社员邓朝盛等三人放弃生产划分的荒地,只有唐春兰独自开垦,1982年至1989年在该地种植木麻黃树,1989年后改种芒果树至今。唐春兰开垦20多年,期间无任何异议。1984年12月13日,徐闻县后海电灌站为建设电灌站,征用英斐村52.858亩土地,与英斐村签订征地协议书,但电灌站征用土地一直丟荒不用,且违约没有给英斐村200亩耕地供水。因此,英斐村群众有权收回种植。电灌站与英斐村签订的《征地协议书》没有标明四至范围,从面积看,唐春兰种植芒果树土地不在征用范围内,但英斐村人耕种这块土地也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

      英斐村民小组也证实,1982年村将此荒地分给唐春兰种植,1989年改种芒果树至今,没有发生过异议。

           广东律师黄天皓说:根据以上案件分析,第一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轻伤以上,应予故意伤罪立案。第二个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应予故意毁坏财物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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